位置:
首页
>工作动态>巡视巡察
中共泰安市林业局党组关于十二届市委第六轮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信息来源:泰安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5-04-17 浏览: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至5月,市委第五巡察组对市林业局党组进行了巡察。7月11日,市委巡察组向市林业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市委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实事求是地指出了3个大方面11个小方面30个主要问题,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4个方面的整改意见和建议。截至目前,11项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19项长期任务已按整改方案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凝聚思想共识。集中整改期间,共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6次、落实党组会“第一议题”制度8次,深入学习领会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内容,引导党员干部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切实把巡察整改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上来。

二是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第一时间成立由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及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机关党委,负责整改综合协调和督办落实,并根据班子成员工作调整,及时做好整改交接工作。局党组书记切实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主动谋划、靠前指挥、带头整改;其他班子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要求,确保职责范围内的问题真正整改到位,推动全局形成了上下联动、合力推进的整改工作格局。

三是明确目标任务,细化整改措施。局党组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组织各科室和单位对巡察反馈意见提出的30个主要问题逐项细化分解,制定了70条具体整改措施,建立了问题、任务、责任“三张清单”,形成整改落实方案。2024年7月22日,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了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及市委书记专题会议精神,审议通过了《中共泰安市林业局党组关于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为纵深推进整改任务落实提供了坚实制度保障。

四是强化督导检查,提升整改质效。局党组坚持树立有解思维和系统观念,统筹推进市委巡察反馈意见、选人用人和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整改工作,做到巡察与巡视、纪检、审计等发现问题一体整改,新发现问题与上次整改不到位问题一体落实。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坚持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及时督促提醒其他班子成员和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落实整改责任。牵头领导坚持狠抓具体成效,及时跟进调度督促整改情况,查台账、问责任、盯落实,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各相关科室、下属单位整改落实情况汇报,研究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确保整改不走过场、不流形式。

五是突出标本兼治,确保常态长效。坚持把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作为解决我市林业发展深层次问题的重要契机,制定《中共泰安市林业局党组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工作方案》,邀请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派员到会指导,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七组主要负责同志对整改工作提要求、作点评,确保专题民主生活会高质量召开。班子成员对照巡察反馈问题主动认领,结合工作实际举一反三,查问题、剖根源、明举措,深入开展谈心谈话、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开展辣味十足的批评和自我批评,达到了深挖症结、凝聚共识、共同提高的目的。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重新修订内部控制管理、信息发布“三审三校”等制度,切实扎紧制度“笼子”,确保整改成果常态化、制度化,问题不反弹、不回潮。

二、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贯彻党中央关于林业工作重大方针政策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不到位,落实省委市委建设黄河国家战略先行区部署要求标准不够高、推进力度不够大”方面

1.关于“林业工作与黄河国家战略融合不紧密、不深入”问题

(1)针对“以黄河国家战略为引领,提升林业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自觉主动性不够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理论武装,提高政治站位,通过局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泰林讲堂等形式,重温了2021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山东省济南市主持召开深入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2024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山东并主持召开企业和专家座谈会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2024年9月份在甘肃、陕西考察并主持召开全面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二是充分发挥黄河国家战略引领作用,将“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明确纳入《2025年全市林业工作要点》及林业生态保护修复等相关重要文件中,把“建设山东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作为全市林业工作的重中之重,突出生态修复、资源保护等重点工作,明确目标任务。压实生态保护修复工作专班责任,集中整改期间,共调度成员单位6次,涉林年度任务已全面完成。三是加大宣传力度,泰安市林业局网站、泰安林业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平台,及时发布造林绿化、森林资源保护等先行区建设有关政策和工作动态信息,解读山东省黄河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提升干部职工对黄河国家战略、先行区建设重要性的认识,扛牢“国之大者”政治责任。山东省第43届“爱鸟周”宣传活动、林草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相继在我市举行。

2.关于“把握政策和指导工作不精准、不到位”问题

(2)针对“统筹考虑、全局谋划有欠缺,提供决策咨询、决策服务有偏差”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森林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等法律法规,举办法治专题培训班1次、专题述法工作会议1次,开展普法宣传活动16场。二是全面落实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严禁在永久基本农田上种植果树林木的通知》,召开“推进科学绿化 共建美丽泰安”新闻发布会,严格落实遏制耕地“非农化 ”、防止耕地“非粮化” 的管理要求,结合造林绿化适宜性评估调查结果,统筹安排全市造林绿化空间。实施科学绿化,造林绿化精准落图,2024年共完成造林落地上图面积3535.17亩,占年度计划任务的176.7%。

(3)针对“保护和发展的关系把握不好,林地资源保护监管还有薄弱环节”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创新建立林、地并联审批服务机制,会同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印发了《建设项目“1314”林、地并联审批服务模式工作方案》,打造了“一套定界数据,三方集中会审,一个系统申报,四个环节统一”的并联审批服务模式,为全力做好林地资源保护监管提供了制度保障。深入开展违法违规占用林地检查活动,对12个重点建设项目进行实地检查,未发现违法占用林地问题。二是坚持节约集约使用林地,为新型工业化强市建设提供林地要素保障,组建工作专班,主动对接用地单位,了解项目用林需求,加大对上争取力度,统筹使用林地定额,全年共为我市59个建设项目提供定额保障1905亩。

(4)针对“湿地保护规划编制工作滞后,服务发展的基础工作不扎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谋划申报2025年市级财政预算,市财政局已将湿地保护规划编制资金列入2025年市级财政预算。2024年12月启动《泰安市湿地保护规划》文本编制工作,对接自然资源部门、水利、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等湿地保护管理相关部门提供2023年度全口径湿地矢量数据、相关流域规划等基础资料,目前规划文本正在编制中。二是实施湿地保护修复工程,在泰安汶河国家湿地公园、肥城康王河国家湿地公园、宁阳大汶河省级湿地公园实施湿地保护修复工程,增设保育区护栏1800米,完成安装和维护监测监控设施15套;安装界碑、警示标志96个;采取水系疏通、微地形整理、土方回填,构建多样化湿地条件,进行植被恢复,修复湿地面积185亩。三是开展湿地保护宣传活动,利用“世界湿地日”“野生动植物日”等,采取专家辅导、现场宣传、线上科普等形式,邀请省厅湿地保护专家解读《湿地保护法》《山东省湿地保护规划(2022-2030年)》等湿地保护相关内容,悬挂湿地保护宣传横幅30条,展出湿地知识宣传展板11块,送福字30余幅,发放宣传资料4300余份,宣传推广湿地知识文章近20篇。

3.关于“推进先行区建设力度不够、标准不高”问题

(5)针对“跟进落实的步子不够快”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2024年8月30日,召开局党组会专题研究先行区项目建设,加快推进森林防火和森林抚育项目建设进度;11月13日,召开局党组会专题研究先行区工作进度,推动生态保护修复专班年度任务落实落细。召开新闻发布会和专班推进会,建立工作专班推进机制。二是积极谋划项目,加大对上争取。2024年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泰安市森林火灾高风险区综合治理工程项目3640万元、泰安市森林防火道路建设项目7319万元,占全省资金总量的18%,居全省第二,是近20年以来我局争取的最多的一次防火项目,也是单个项目到位资金最大的防火项目。对上争取的黄河下游环泰山区域国土绿化示范项目成功入选国家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支持项目名单,涉及工程总投资2.72亿元,争取省级以上财政资金2.16亿元,是我市林业历史上一次性投资最大的项目。

(6)针对“推进实施力度还有欠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专班推进会议,组织专班成员对照专班行动计划,制定重点任务、重点政策和重点项目“三个清单”台账,细化实化措施,项目化推进实施;建立月调度、季总结工作制度,调度各成员单位目标任务完成情况6次,及时总结工作经验。二是落实先行区建设涉林3项重点任务,对照年度重点任务,挂图作战、标旗推进、奋力争先。科学推进国土绿化,突出抓好东平湖、大汶河、泰山等重点区域生态修复,精准提升森林质量,完成造林面积3535.17亩,占年度任务的176.7%,森林抚育24319.75亩,占年度任务的243.2%。加强湿地保护修复,开展例行巡护72次,完成修复退化湿地面积185亩。深入推进水网、路网、监控网等为重点的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天眼护山”系统已覆盖全市10个国有林场及周边重点林区,覆盖率达85%以上,积极对上争取“森林火灾高风险区综合治理”“森林防火道路建设”两个中央预算内项目,总投资达1.1亿元。

(7)针对“任务目标引领性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泰安市“十四五”林业发展规划》,坚持生态优先,保护为主,强化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等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利用遥感监测实现自然保护地常态化监管,扎实推进自然保护地隐患问题排查,开展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排雷行动”、黄河流域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等专项行动,全市林业系统共出动排查人员400余人次,开展市级专项督导检查10余次,未发现违规占用自然保护地问题。二是根据2023年获批的《泰安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和2023年4月呈报的《泰安市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将“自然保护地占国土面积”指标同《泰安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保持一致,确保2025年“自然保护地面积占国土总面积8.6%以上”。

(二)“落实‘重在保护、要在治理’的要求有差距,林业生态修复步伐不快,森林灾害防控能力不强,林业资源日常监管存在短板弱项”方面

4.关于“林业生态修复成效不够明显”问题

(8)针对“造林绿化挖潜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国土“三调”、森林资源“一张图”数据,充分挖掘裸岩石砾地、灌木林地、其他林地等多种地类,将适宜造林绿化空间落实到具体地块;挖掘农村“四旁”植树潜力,开展乡村绿化,2024年共完成绿化村庄336个、植树74.41万株。二是积极对上争取项目,与济南联合申报的《山东省黄河下游环泰山区域国土绿化示范项目》通过财政部、国家林草局组织的竞争性评审,成功入选2024年中央财政支持项目名单,计划3年完成人工造林3万亩、森林质量提升6.4万亩。组织岱岳区申报2025年国土绿化项目,森林质量提升4.5万亩,资金2700万元,目前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林业资金313万元。三是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坚持以水定绿、适地适树、乔灌草一体,精准拓展绿化空间,依法依规建设生态廊道,开展铁路、公路、河渠两侧、湖库周边等绿化,精准提升森林质量,优化树种结构、改善林相景观,完成成片造林3535.17亩、廊道绿化120.4公里、森林抚育24319.75亩。

(9)针对“造林管护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为确保造林成效,在造林绿化关键时期,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到一线进行技术指导,9月13日印发了《泰安市林业局关于开展造林绿化成果督导检查的通知》,对各有关县市区、功能区造林绿化成果进行现场督导检查。二是开展全市2021-2023年造林绿化自查整改,建立造林绿化自查整改台账,发现问题图斑21个、面积543.87亩,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三是明确造林绿化管护责任,督导县市区、功能区与造林主体签订3年管护期合同,确保“造一片,成一片”。创新中幼林抚育“补植+修枝”“间伐+修枝”“间伐+补植+修枝”3种模式,在国土绿化示范项目中,计划两年投资6700万元,抚育面积4.7万亩。

(10)针对“森林质量退化严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全市国有林场结合2024年度林草湿调查监测工作,通过实地调查与内业分析,更新完善林场小班信息,为后续开展森林抚育、低效林改造工作提供有力支撑。目前,2024年度林草湿调查监测数据已更新完成并上报了省自然资源厅,预计2025年6月份通过审核。二是以提高森林质量,建立稳定、健康、优质、高效的森林生态系统为目标,指导推进国有林场森林经营方案修订工作,结合林场实际制定科学合理的森林经营措施,确保全市11处国有林场单位面积森林蓄积量稳定增长。三是积极组织全市国有林场申报国家级可持续经营试点项目,截至目前,泰安市徂徕山林场等5处国有林场森林可持续经营试点已纳入到2024年中央财政其他国土绿化项目中,开展森林抚育、低效林改造等工作,面积7427亩,中央下达资金495万元。

5.关于“森林灾害防控能力亟待提升”问题

(11)针对“防火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责任落实。健全完善“林长+检察长+警长+网格长”的“四长”联手、部门联动、共护山林工作格局,把防火责任压到各级林长、网格长肩上,落实到林区、山头地块、防火一线和每一名护林员。2024年11月5日,在《泰安日报》刊发了《全市森林防火重点区域包保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员名单》,把森林防火责任细化到村、落实到人,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与济南、临沂等周边地市建立联防联控机制,确保防火责任“横到边、纵到底、无漏区、全覆盖”。通过组织县乡、林场等基层单位加强对《泰安市森林防火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的学习,提高责任意识。严格执行《泰安市森林防火督导巡查工作规定》,修订完善分片包保工作方案,严格落实局领导带班在岗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自11月进入新一轮防火期以来全市各级共开展督导检查1200余次。二是加强火源管控。牢固树立“防是前提、控是关键、救是保底”的理念,把管严管住野外火源作为森林防火的重中之重,在林区重点通道 、景区入口、集中墓地等重点部位设立560个固定式检查站,安排专门力量分兵把口、严防死守,严禁火种进山入林,严控农事用火和野外旅游用火,紧盯区域性烟花爆竹燃放,切实看住人、管住火。盯紧抓牢泰山、徂徕山等重点区域的监管整治,制定《泰安市林业系统工作人员火源管控暂行规定》,明确违禁事项和处罚标准,强化内部管理,避免出现“灯下黑”。

(12)针对“防火监测预警系统不完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升“天眼护山”森林防火监测预警系统覆盖率。实施森林火灾高风险区综合治理工程项目,计划建设47处高点监控、200处智能语音警示卡口、2处县级预警管理中心、15套巡查无人机等,待全部建成后接入市级系统平台,切实提高重点林区监控覆盖率,目前已签订施工合同并全面启动建设。确定策划争取“天眼护山”森林防火监测预警系统二期项目储备,计划建设21处具备“可见光+热成像”功能的高点视频监控系统。二是建立全市森林防火统一预警平台。积极对接“天眼护山”系统服务商,将泰山区、岱岳区自建高点视频监控系统接入全市森林防火统一预警平台。目前,岱岳区的视频监控已接入市级平台;泰山区的区级视频监控系统接入已完成50%工作量,并进行了2次测试。

(13)针对“防火队伍力量薄弱”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防火队伍管理。按照《泰安市护林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做到尽职者留用、不称职者调整,对待遇偏低、工资发放不及时的,督促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协调乡镇、村要克服困难保证护林员基本待遇,确保护林员安心上岗、履职尽责。二是强化消防专业队伍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护林员、防灭火巡查员和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按照“多做加法、不做减法”的原则,在巩固加强现有林业系统森林消防专业队伍的基础上,做到缺编即补、随时招录,目前泰山区、岱岳区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均已达到50人标准。积极协调市委编办、财政等部门,按照重点乡镇标准在泰山景区11个管理区分别组建25人的森林消防队伍,目前第一批50人已招录完成,后期将陆续补齐。三是加强业务培训。2024年10月底,组织全市森林防火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班1次,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分管领导、业务科长、消防队骨干、国有林场场长等70人参加培训;县市区也组织了护林员、专业队伍培训32次,有效提高了基层工作人员业务能力。

(14)针对“森林资源管护设施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按照“防火期内抓防范处置、防火期外抓基础建设”原则,积极推进水源设施、视频监控、防火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2024年下半年,新建蓄水池106个,设置消防栓99处,铺设水管网54.6公里;建设拦水坝、大型储水池38处,满足水罐车、串联水泵和直升机取水需要;在道路两侧开挖小型储水坑塘,埋设水囊、储水罐等蓄水设施28处;在重点林区改造、硬化简易道路67公里,修缮损毁的道路113.4公里,拓宽主干路12条,打通断头路8条,逐步提升森林火灾综合防控能力。二是积极开展对上争取。成功争取到投资3640万元的“森林火灾高风险区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和总投资7319万元的“森林防火道路建设”项目,申请中央资金6923万元,位居全省第二,主要进行视频监控、智能卡口、蓄水池、防灭火物资、防火车辆、无人机等建设,目前两个项目正在施工中。项目完成后,将极大提升全市森林防火综合保障能力。成功争取到3台巡查无人机驻防我市、1台应急救援无人机驻防泰山林区,预计2025年2月份正式开展巡查飞行。

(15)针对“林业有害生物防控难度大”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采取飞机施药、人工剪除网幕、地面喷药防治、生物防治等综合措施开展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2024年共完成美国白蛾防治面积371.5万亩次;对重点古松区实施喷雾防治1.8万亩次,保护古松4.5万株;释放生物天敌63万头,全市实现有虫不成灾目标,未发现松材线虫病疫情。二是持续开展监测预报,全市专门设立美国白蛾杀虫灯252个、诱捕器194个,上报虫情动态、短期预报等127期,监测松林面积273.4万亩次;三是在美国白蛾成虫期、网幕明显期、杨小舟蛾第3、4代危害期等重要时期,定期开展虫情调查,并结合生物学特性、发生规律、气候因素等综合分析数据,发布病虫快讯和防控指导意见10期,为各地防治提供技术支撑。

6.关于“林业资源监管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16)针对“林业行政执法体系不够理顺,齐抓共管依法治林的合力有待强化”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形成工作合力。充分发挥已建立的“林长+检察长”“林长+警长”和“林长+河湖长”工作机制,建立“民间林长”参加林业执法志愿者队伍,鼓励社会公众参与林业资源保护,设立生态林长3561名、生态检察长25名、生态警长74名,聘任“民间林长”200余名,构建形成以各级林长为主体,检察长、警长、网格长、民间林长协同的共治体系。二是强化执法力量。与市林业保护发展中心签订《行政执法委托书》,充实执法人员数量,配备执法设备,组织60余人参加全市林长制暨林草工作培训班,保障林业各项行政执法工作顺利开展。建立健全林业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加强对执法人员的监督,对执法过程中的立案、调查、处罚等环节进行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监督,如设立举报信箱、举报电话等,确保执法公正。

(17)针对“林长制作用发挥不充分,林长巡林质量不高”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政策引领。2024年10月18日,市总林长杨洪涛、李兰祥共同签发了泰安市第1号总林长令,印发《关于切实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意见》,提出8项重点工作,有力推动全市林业高质量发展。各级林长加强与林业企业、林场、林农等主体的沟通,定期组织座谈会,了解他们在林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需求和困难,积极宣传林业相关政策。二是强化林长责任。持续健全市县乡村四级林长制体系,调整公布市总林长、副总林长、市级林长名单,共设立市级林长5名、县级林长89名、乡级林长575名、村级林长2892名,调度林长制责任单位年度工作落实情况。开展2024年度林长制绩效评价工作,细化完善工作方案,明确评价主体、对象、指标、流程及时间安排,采取查阅资料、工作汇报以及实地查看等方式对县级林长制工作进行评价,督促相关单位整改完善存在问题和不足,促进各级林长制工作走深做实。三是强化巡林监管。严格落实《泰安市林长制工作巡查制度》,市总林长、副总林长带头开展林长巡林,2024年市级林长共巡林10余次,全市四级林长累计巡林55904次,巡林里程达52万公里,市总林长、副总林长协调解决森林火灾隐患、林业有害生物威胁等重难点问题6件。

(18)针对“自然保护地交叉重合,亟需整合优化”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推进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目前国家林草局已公示整合优化方案,待批复后,将依法依规组织各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科学编制总体规划,明确发展目标、保护管理任务和功能分区等内容,按规定程序报批后组织实施。二是经科学论证、积极争取,目前泰安市森林防火道路建设项目中涉及徂徕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的7.87公里道路已获批,涉及徂徕山国家森林公园的8.26公里道路,已上报省厅,待批复。三是为进一步加强徂徕山基础设施建设,满足森林资源保护发展需求,已将徂徕山林场29处管护用房建设计划报省厅,争取纳入国家林草局“十五五”管护用房建设计划。

7.关于“林业改革发展步伐不快”问题

(19)针对“对林业专业合作社培育指导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全市林业专业合作社调查摸底工作。经各县(市、区)调查汇总,全市在市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局登记注册的林业专业合作社1754家,入社户数约17.1万户。通过扎实开展林业专业合作社申报评定工作,有效提升经营主体规范化建设水平。累计创建林业专业合作社国家级示范社6家、省级44家、市级75家,形成梯度培育、分级提升的发展格局。二是结合科技培训、送科技下乡等活动,加大林业生产技术与指导服务力度。积极组织协调省内知名林果科技专家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市、县、镇三级培训,大力引进和利用现有的新品种、新技术,通过现场技术培训、成果展示、科普宣传等形式进行推广应用,引导林果农、社员学习新技术、种植新品种。2024年7至12月份,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林业生产种植技术培训35场,培训林果农、社员1803人次,同比增长36%和37%。三是提升品牌建设能力。2024年11月份,成立泰安市黄精协会,共有单位会员18个、个人会员76个,其中林业专业合作社14个。在全省林业产业高质量发展暨林业品牌建设交流观摩会上,岱岳区进行泰山黄精品牌建设典型发言。

(20)针对“特色林业保险品种少规模小,农户投保率低”问题

整改情况:2024年9月4日至30日对6个县市区开展了林业保险专题调研,11月8日联合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泰安中心支公司到岱岳区夏张镇朱家庄村、道朗镇里峪村开展大樱桃、核桃特色林业保险调研,通过调研了解到,大樱桃、核桃、大枣价值较高、易受灾,被保险机构评估为高风险经营业务,导致保费较高,林果农种植户投保意愿不强,针对上述问题,正与保险公司对接研究解决方案。结合科技培训、送科技下乡等活动,大力宣传《山东省农业保险保险费补贴管理实施细则》等林业保险政策,鼓励引导林果农、林企、林业专业合作社参保,2024年肥城市种植户投保桃保险5800亩。

(21)针对“‘两山’转化探索不够、路径单一”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等“两山”转化路径,制定落实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工作台账,明确牵头科室和责任科室,定期调度落实情况。2024年,泰山黄精入选全省林业产业发展十大典型案例,探索林业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多元化路径入选山东改革典型案例,经验在全省推广。二是以生态公益林、用材林和果园种植为主体,探索发展“林下种植、林下养殖、林产品采摘、森林景观利用”等复合经营模式的林下经济,新发展林下经济3000亩,全市林下经济总面积达到32.26万亩,其中林下种植6.84万亩、林下养殖11.49万亩、林产品采摘6.66万亩、森林景观利用12.99万亩,总产值超10亿元,累计培育“国家林下经济示范基地”2处、“国家林下经济示范县”1个。印发《关于做好林下经济项目储备的通知》,建立了《林下经济项目储备库》,共储备项目27个,其中林下种植19个、林下养殖7个、景观利用1个。2024年9月,新泰市在全省林业保护发展研讨会上作了林下经济典型发言。三是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鼓励发展泰山四大名药,泰山景区无恙堂在大津口乡艾洼村种植四叶参、黄精、何首乌等中草药15亩,打造产学研科普基地;泰山景区与泰安妙仙堂有限公司合作,在泰山后石坞区域播种紫草种子200余斤;在泰山区省庄镇于辛村发展种植四叶参10亩。泰尚黄、无恙堂、韩太医等7家中药材种植基地入选2024年山东省中药材生态种植园区培育名单。四是提高林业科技成果转化效率。依托目前正在实施4个中央财政科技示范推广项目,示范推广紫薇良种1个,推广“板栗低产郁闭园改造技术”、“青檀种质资源收集评价与新品种选育”等新技术4个,辐射推广青檀种植绿化300亩。加强科技培训力度,2024年下半年,开展“菜单式”服务、“点对点”培训、“一对一”咨询等林业科技现场培训35场次,培训林农1803人次,比去年同期增长36%。“加强植物新品种保护、促进林业高质量发展”和“元宝枫新品种选育、应用和示范推广”入选全省林草植物新品种十大典型案例。

(三)“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扛得不牢,压力传导不到位,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存在薄弱环节,巡察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不够彻底”方面

8.关于“全面从严的尺度不够紧”问题

(22)针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责任落实。集中整改期间,共召开2次局党组会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总结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研究部署下步工作安排。向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市委网信办报告了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印发了《中共泰安市林业局党组关于2024年度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的通报》。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分工,印发《关于市林业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的通知》,形成齐抓共管、同向发力的工作格局。二是强化制度保障。结合工作实际,将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三纳入一列入”,修订完善了《中共泰安市林业局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中共泰安市林业局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泰安市林业局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预案》等制度性文件。建立健全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印发《泰安市林业局信息发布审核校对工作制度》,对公开信息进行严格把关。三是强化舆情处置。建立《2024年网络舆情信息台账》,市委网信办转办的38条舆情信息已全部处理完毕。强化舆情信息队伍建设,下发《关于进一步就加强舆情信息工作保密管理的通知》,组织68名舆情信息员签订保密承诺书,压实保密责任,进一步规范舆情信息报送要求,2024年报送舆情信息400余条。

(23)针对“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传导不到底”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压紧压实责任。局党组与局属单位签订《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书》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压实政治责任。建立党组书记提醒机制,2024年对下级党组织书记提醒10次。定期开展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和加强政治生态建设述职,调度局属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及时传导管党治党压力。二是强化监督管理。精准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6次,参观廉政教育基地1次,开展廉政教育实践活动1次,教育引导基层党组织、党员干部深化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目前,已督促徂徕山林场撤销林工商学生寄宿点,并于6月7日和7月9日分两批将相关人员分流到徂徕山林场大寺林区、徂徕林区和王家院林区,持续加强对工作人员的管理,根据岗位需求,合理安排人员数量,将确保不再出现类似情况。

(24)针对“纪检监察机构日常监督力度欠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机关纪委建设。认真贯彻机关纪委建设要求,2024年11月,按照规定程序对局机关党委、机关纪委进行届中调整选举,配齐配强力量,不断强化机关纪委对纪检工作的领导,推动监督下沉。二是加强日常监督。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推动党的纪律建设常态长效。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开展集体廉政谈话1次、节日廉洁提醒2次,切实把严明纪律体现在日常监督管理中。三是抓好日常工作。及时处置监察检察、上级部门移交、党员干部群众反映的问题线索。全力支持和配合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开展监督执纪问责,抓好有关问题线索的核查,征求市纪委监委派驻组意见36人次。

9.关于“选人用人工作有待规范提升”问题

(25)针对“选人用人把关不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4月27日市林业局党组对相关同志进行了谈话批评教育,因反映相关同志的问题线索认定处理为谈话批评教育,不影响干部选拔任用,故将其确定为提拔考察对象。2023年5月9日市林业局党组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同意相关同志的提拔使用,并要求徂徕山林场党委出具有关情况说明和意见。2023年5月10日徂徕山林场党委出具了情况说明和同意相关同志提拔使用的意见。二是组织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在党组(委)会、理论中心学习组等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和干部监督管理相关文件的学习,严格执行干部监督工作责任制。认真执行干部任前审核制度,对涉及党纪政务处分、信访举报、经济责任审计等方面情况进行核查,对拟提拔任职人选进行全面“体检”,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健康运行,把干部监督贯彻于选人用人全过程各环节。

(26)针对“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组工干部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宣传教育,特别是关于回避制度的学习和培训,确保每位参与人员都能准确理解,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二是对以往干部的试用期满考核相关材料,进行重新梳理归档。在2024年12月份对2024年1月份调整批次的科级干部,严格按照制度规定的程序进行转正考核工作,明确转正考核的时间节点和具体步骤,加强流程监管,确保每位试用期干部都能按时、规范完成转正手续。三是按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要求,严格落实动议、民主推荐、考察、研究任职四个环节工作流程和卷宗整理要求,对考察人员档案进行审核,填写《干部人事档案任前审核登记表》,完善全程纪实文书档案。

(27)针对“干部队伍建设有短板。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配备不足,林业及相关专业干部少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人才引进力度。积极与组织部、人社局等有关部门沟通,结合林业工作实际,用好人才引进政策,吸引更多高层次、专业化人才充实壮大林业队伍。2025年1月,泰安市林业科学研究院引进全日制博士1名。二是优化人才培养体系。建立健全干部教育培训制度,定期举办专业技能培训班、研讨班,邀请行业专家授课,利用好“泰林讲堂”等教育阵地,提升干部的专业素养和创新能力。鼓励干部参加在职学习、攻读学位,拓宽知识视野。市林业局先后荣获全省第二届国有林场职业技能竞赛团体一等奖、全省第一届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员职业技能竞赛团体二等奖。三是完善激励机制。建立科学合理的平时考核、年度考核评价体系,将专业能力、工作实绩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激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

10.关于“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

(28)针对“扩大开支范围,账务处理不及时”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规定,不擅自扩大支出范围、提高开支标准,强化资金用途约束,杜绝此类问题发生。2024年7月22日,召开党组会研究“2021年12月支付非预算单位林学会换届费用8000元”问题的整改意见,对“截至2024年3月底,市林业局财务账目仍有其他应付款(林学会)余额29873.26元”问题进行立行立改,对相关账目进行调整,目前其他应付款(林学会)余额为0元。

(29)针对“交通费用报销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2024年7月22日,召开党组会研究对“2019至2023年,列支市派“第一书记”交通费和加油发票6624元相关发票不能一一对应”问题的整改意见,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规范交通费等各类报销,严格执行各项费用报销文件,严把财务审核关,举一反三,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2024年10月份修订完善了《泰安市林业局内部控制手册》《泰安市林业局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手册》,全面提升内部控制管理水平。

11.关于“监督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问题

(30)针对“对2021至2023年,中央环保督察、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项督察等多次指出的破坏湿地生态系统问题,存在‘边改边犯’现象,推动建立常态化、长效化整改机制还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1年至2023年,中央环保督察、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项督察共发现破坏湿地生态系统问题3个,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成。2024年,第三轮省环保督察未发现类似问题。二是强化湿地资源保护。联合开展了全市河湖管理保护监督检查“春雷行动”“排雷行动”,对影响河湖面貌及功能的乱占、乱采、乱建、乱排、擅自排放河湖湿地蓄水、过度捕捞、破坏野生动物重要繁殖区等违法违规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整治,2024年累计检查重点区域14处,河流长度4500余公里。三是提升湿地公园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水平,建立湿地公园日常巡查巡护和建设管理情况自我评估制度,利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和“互联网+监管”系统,对全市湿地公园开展多形式监管,实行台账式管理,2024年共巡护72次,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经过六个月的集中整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一些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一批制度机制得以建立健全,各项工作扎实稳步推进、取得初步成效,但仍存在思想认识不深入、制度机制不完善、整改成果转化不到位等问题。下一步,市林业局党组将坚持标准不降、力度不减,锚定整改目标、拓展整改成效,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一是深化思想认识,持之以恒履职担当尽责。局党组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及时跟进学习党的创新理论,严格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坚决克服“交卷”思想和“过关”心态,发扬“钉钉子”精神,筑牢巡察整改思想根基。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推动工作发展的重要举措和长期任务,作为对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最直接检验,作为履职担当尽责的具体行动,全面整改、深入整改、持续整改,推动各项措施深入落实,取得实效。

二是坚持举一反三,持之以恒补齐短板弱项。持续梳理整改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注重从制度机制上找原因,深挖潜藏的制度漏洞和管理缺陷,做好制度建设的“废、改、立”,努力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完善一套制度、修补一批漏洞。持续跟进各责任科室、局属各单位整改落实情况,分析整改成效,鼓励党员干部职工主动自查自纠,形成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闭环机制,不断提升工作效能和管理水平,确保类似问题不再发生,短板弱项得到有效弥补。

三是促进成果转化,持之以恒巩固拓展成效。坚持将巡察整改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上升为制度规范,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模式,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跟踪问效,确保落实到位。坚持将巡察整改和巩固拓展主题教育、党纪学习教育成果结合起来,把整改作为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动林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为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223173;邮政信箱:泰安市岱岳区石敢当街1号泰安市林业局机关党委;电子邮箱:ta8223173@163.com。

中共泰安市林业局党组

2025年4月

上一篇:
下一篇: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