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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老干部局“四项举措” 扎实开展岗位廉政风险排查工作
信息来源:市委老干部局 发布时间:2023-09-01 浏览:

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内部管控,规范权力运行,防范化解廉政风险,市委老干部局以“四项举措”扎实开展岗位廉政风险排查工作。

“制定细则”促规范。制定出台《中共泰安市委老干部局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实施细则》,以规范权力运行为核心,以构建权责清晰、流程规范、风险明确、预警及时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为目标,明确了风险防控的目标任务、防控范围、防控责任、风险等级等事项,对如何实施风险防控、强化督导问责等方面做了具体规定,进一步提升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

“精准把脉”找风险。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负总责,带头查找岗位风险点,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督促分管科室(单位)对照岗位职责和权力事项,采取“个人找、科室查、领导提、集体议”等方法,深入分析和查找每个岗位、每项工作、每名人员存在的风险隐患。根据权力的重要程度、自由裁量权大小、腐败现象发生概率等因素,局机关确定高风险岗位5个、中风险岗位3个、低风险岗位7个。

“对症下药”定措施。要求全体党员干部对照排查出的廉政风险点,认真填写《岗位廉政风险防控表》,建立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台账,逐项逐条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控措施,将有关措施细化到每一项工作、每一个流程和环节,做到全员防控、全过程防控。局机关党委(机关纪委)牵头,对各科室(单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经常性检查督导,及时纠正偏差,化解廉政风险。

“固本培元”筑防线。制度建设是廉政风险防控的重要方式和有效途径。针对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和日常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及时修订完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等制度,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和运行规则,实现用制度管权、按制度管事、靠制度管人。将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纳入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述职、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科室(单位)和个人年度考核内容,对因防控工作不力发生各类问题的,依规依纪严格执纪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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