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7月20日至9月20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党组开展了巡察“回头看”。12月14日,市委巡察组向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市委第四巡察组实事求是地指出了中心党组班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提出了相应的整改意见和建议。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党组完全接受市委巡察组的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并切实把整改落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全力抓紧抓好。
(一)高度重视巡察反馈意见,逐条整改、件件落实
1、制定方案,建立整改清单。按照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及时制定了《关于市委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建立了整改台账和整改清单,逐一落实责任领导、责任科室、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实行对账销号和整改督查制度,使整改工作有章可循、有序推进,确保整改事项落细落实。
2、逐条分析,逐条整改落实。针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和意见建议,中心党组召开了市委巡察“回头看”整改落实专题民主生活会,严格对照整改清单逐条研究整改举措,逐项督促落实。深入分析了问题,明确了整改目标,细化了责任分工,强化了整改措施,规定了具体完成时限。通过中心全体党员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
3、立行立改,确保整改实效。市委巡察组巡察期间,共下达立行立改通知书1份,提出中心窗口服务设施不完善的问题,全部按要求进行了整改。
(二)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1、成立机构,强化组织领导。收到巡察组反馈意见后,中心党组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党组会议,就整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成立了由中心党组书记、主任王峰同志任组长,党组成员、副主任吕长文、蒲英标、杨皓同志任副组长,各科室、管理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蒲英标同志兼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各项整改工作,并按时限督促、落实整改工作进展情况。
2、细化分工、明确工作任务。中心党组紧紧围绕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和整改工作要求,对反馈问题进行梳理,结合单位实际研究制定了具体整改措施,明确了责任领导和责任科室。为保障整改工作顺利实施,各责任领导按照职责分工,根据整改方案要求抓好分管科室和分支机构的整改落实工作,做到整改内容明确、完成时限明确、责任人员明确、工作要求明确、保障措施明确。
3、建章立制,注重长效机制。针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进一步完善了涉及人事、财务等各类规章制度,开展了各类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统一了思想、凝聚了人心。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总结整改经验,研究制定科学、长效的工作机制,巩固整改成果,切实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住房公积金事业科学发展的强大动力。
二、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住房公积金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安排有差距
1.理论学习与工作实际结合不紧密。学习形式单一,理论中心组学习以个人领读为主,交流探讨少,学习成效不明显。学习自觉性不强,为任务而学习、被动应付,没有形成强化理论学习的政治自觉。跟踪问效不够有力,对出台的学习文件督导落实不到位。学用结合不紧密,不善于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住房公积金工作,解决住房公积金扩面难、服务水平不高、风险防范等重点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及时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历次全会精神作为一个整体,全面系统学习,强化理论学习的政治自觉。二是注重学习研讨交流。结合年度工作任务,制定下发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年度党员干部职工理论学习实施意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重要内容,明确学习内容,提出具体要求。在自学和领学的基础上,加强研讨交流,谈体会、谈认识,切实将理论学习制度落到实处。三是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有效利用理论学习成果指导住房公积金管理实际工作,将理论学习与集中研讨成果转化为针对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工作的安排部署。推动解决归集扩面、住房保障、风险防范、优质服务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引领党员干部真学、真信、真懂、真用党的理论。
2.住房公积金保障职能作用未能充分发挥。
(1)党组对工作统筹谋划不够。对“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决策部署研究少、落实少,与住建、房管、银行等部门协调配合不密切,没有形成对房产市场政策调节合力。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不断增强党组科学统筹谋划能力,深入学习了解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住房问题的重要讲话精神,积极向先进地市学习先进经验,与住建、房管、银行等部门加强交流,积极探讨、通力协作、形成整改合力,构建协同高效的管理运行机制,推进问题落实落细。不断扩大政策宣传,让更多的人了解公积金政策,听取群众的问题意见,及时完善公积金规章制度,推进房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
二是结合落实《问政山东》反馈的关于省会经济圈异地贷款的两个问题,取消了省会经济圈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和“贷款结清证明”两项纸质证明材料以及省外异地贷款职工的户籍限制,向省住建厅备案后,自2022年1月1日施行。同时制定了“完善系统功能、做好技术支持,加强政策宣传、扩大制度影响,加强业务培训、确保落地实施”等一系列保障措施,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2)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有欠缺。将公积金工作置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考虑不足,针对房价偏高制定的差别化利率等政策收效不明显。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做好调查研究工作,在住房公积金资金紧张的情况下,优先保证刚性需求。更好的支持刚性需求,支持新市民,加大对新就业人员的政策倾斜力度,将“房住不炒”落到实处。
二是及时了解和调查各分支机构的信贷管理情况。于2022年初出台《泰安市住房公积金受托银行综合评价办法》,把科室的日常管理同各分支机构信贷业务结合起来,做到及时有效监督。
三是加大与住建、房管、银行等部门密切配合工作,站在全市、全省、全行业的高度了解住房市场动态,分析研判住房市场形势,及时调整相关信贷政策,将个贷率降到91%以下。
(3)在解决断缴欠缴等方面缺少有力举措,对职工住有所居的美好生活向往支持力度不够。部分县市区公积金缴存比例没有达到国家规定标准12%。公积金覆盖面不广,行业内覆盖不平衡、不充分。非公单位公积金制度受益范围小,2020年非公企业单位缴存职工人数占全部缴存人数不足40%。执法力量薄弱,对拖缴欠缴等行为缺少强制性约束。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元旦前对全市欠缴、断缴的单位进行了梳理,并向梳理出的单位通过EMS寄发了催缴通知书,下一步根据单位情况进一步催收。
二是部分县市区缴存比例未达12%(新泰、东平8%、宁阳10%),目前财政存在短期内困难的情况,已责成分支机构积极与当地财政部门协调,具备条件后尽快调整规范。
三是非公企业覆盖面不足的问题,已与各合作银行签订2022年协助归集计划,通过政策宣传、执法、协助归集三项主要手段推动归集扩面工作展开。
四是执法工作,正推动肥矿7家企业的强制执行和岱岳区泰山剧院的处罚落实工作,作为典型案例,切实使我市公积金执法工作发挥保障职工权益、推动归集扩面的作用。
3.服务群众质效不高。
(1)党组对政务服务重视不够,班子成员基本不到服务大厅现场,对聘任制人员管理监督、业务培训等研究关注少,区别对待比较明显,没有激励机制,影响工作积极性。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加强对服务工作的重视力度,结合好“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认真执行中心制定的“一线工作法”,党组成员按要求及时到联系点服务大厅指导工作。
二是加强对聘任制人员管理监督,完善相应的管理办法,健全能进能出的管理渠道,从从业道德、从业能力等方面加大对聘任制人员的考核力度。增加聘任制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服务能力,提升服务水平。完善聘任制人员奖惩机制,建立能上能下、有奖有罚的管理机制,激励聘任制人员干事创业。
(2)窗口服务水平不高。没有统一服务标准,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相对滞后,对各县市区管理部服务工作培训指导较少。拉近与群众距离用力不足,服务窗口设施不完善,多数办事群众只能站着办业务。为民服务意识树得不牢。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强化学习意识,提升服务水平,给综合柜员定制“定位角”固定桌面物品摆放位置,要求服务窗口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服务“七部曲”执行。
二是在每个服务窗口前均放置了椅子,最大程度上满足群众座椅的需求,提升办事群众满意度。
三是进一步强化硬件基础建设,围绕着“便民、利民、为民”的服务理念进一步的改善服务环境、提升服务水平,将为办事群众提供更舒适的办事环境,打通与缴存职工的“最后一公里”,努力提升广大缴存职工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收获感。
(3)去年年底,面对贷款申请大幅增加的情况,党组没有及时用定期存款发放公积金贷款,出现让职工等候的情况,最长拖延放款一个多月。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严格按照2021年4月1日出台的《关于调整泰安市住房公积金资金使用政策的意见》的要求,做好政策执行工作。
二是每天每周都要及时盯紧资金使用情况,统计分析资金需求变化,做好预警,及时防范和化解资金流动性风险,使资金得到合理安排。
三是加强对住房市场的了解程度,及时掌握全市住房市场动态,了解刚需、改善性住房的市场配置,从源头把好资金风险防控关。
(4)高效便民服务发展较慢,网上业务办理推进力度不大,线上贷款业务尚处起步阶段,手机APP客户端实用性、功能性不强,目前只可办理查询、申请业务。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根据业务需要,进一步拓展服务渠道,继续推进“互联网+公积金”建设,完善优化综合服务平台7个渠道(网站、网厅(单位版、个人版)、12329热线、手机APP、自助终端、短信、微信)的模块功能,同时做好爱山东APP、支付宝、政务服务网、泰好办自助终端等渠道的技术支持工作,为职工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民服务。
二是根据中心贷款业务线上办理需求,积极做好拓展线上贷款业务技术支撑工作。
(5)信息化建设合力不足,中心与人民银行、公安、住建等部门未实现全面联网,工作人员不能及时核实提报材料真伪。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进一步加强数据共享。依托市数据共享平台,进一步推进与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及联网工作,继续做好肥城和东平预售房合同备案信息、税务、人社、公安等部门的数据共享工作。
二是继续做好青岛银行、邮储银行、齐鲁银行、泰山农商行、岱岳农商行等商业银行的数据接口工作,为中心受理提取公积金偿还商业住房贷款业务提供便利与数据支持。
三是对已经在系统中实现查询的共享数据,积极从业务发展出发,使数据从“能使用”变成“更好用”。
4.意识形态工作存在弱项。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够,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报告等材料中,有关意识形态工作内容较少。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差距,没有建立意识形态联席会议制度。工作机制不健全,没有做到每半年向上级党组织报告1次工作情况,对中心科室和管理部开展意识形态工作缺少有效督促。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存在弱项,工作方式方法单一,展示良好形象、宣传先进典型等不够有力,对舆情信息分析研判不足,管阵地把导向的作用发挥不充分。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抓得不紧,没有成立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没有严格落实每年2次专题研究网络意识形态工作。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放在极端重要位置来抓,要求党组、机关党委、党支部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央、省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部署要求,从思想上、行动上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
二是加强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把意识形态工作特别是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成立领导小组,定期专题研究,及时开展分析研判,与党的建设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
三是认真履行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中心党组切实履行市中心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班子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意识形态工作,层层压实责任,严格工作落实。
四是强化组织建设,压实队伍基础。加强管理,主要领导带头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加强对中心全体人员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加强网络宣传工作队伍建设,配备了相关人员。
五是强化阵地管理,引领正确导向。加强网上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中心网站等媒体,牢牢掌控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广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公民道德基本规范,大力弘扬优秀传统美德。
5.巡察整改责任落实不到位。压力传导不深不实,反馈意见没有以党内文件形式下发到基层,部分中层干部对巡察任务分解、采取措施和整改效果等均不清楚,没有按照要求开展巡察整改支部谈心谈话活动。整改与日常工作脱节,整改任务仅在大会上作了分解安排,整改过程缺乏有效监督,整改措施没有完全落地。
整改落实情况:
二是持续用力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坚持高标准、强措施、大力度,紧盯问题、细节,确保巡察反馈的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巩固整改成效。加强建章立制,对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抓好执行落实确保发挥作用。
三是强化担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切实履行“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分管责任各级领导“一岗双责”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层层传导工作压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党建引领作用不突出,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有短板
1.干部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班子成员结构不合理。年龄结构偏大,4名班子成员平均年龄56岁,没有形成科学的干部梯次,抓党务工作力量相对薄弱。后备干部培养不足。正科级干部平均年龄54岁,副科级干部最小37岁,年轻干部选拔任用欠账较多。干部轮岗交流机制落实不到位,8名干部在一个岗位上任职达10年以上。干部管理存在漏洞,个别班子成员个人报告事项未如实填报家属经商情况。干部培训制度执行不严格,较少开展系统性、经常性业务培训。人员混岗问题仍然存在,泰山区、岱岳区、宁阳管理部副主任均在中心工作。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对中心干部年龄结构偏大、年轻干部培养不足等问题,进一步优化年轻干部成长成才环境,加强和改进年轻干部培养选拔机制,采取多种举措加强年轻干部培养选拔,为干部队伍做好储备。1、强化培训,以党性教育为核心,能力培训为重点,每年举办不同类别的年轻干部培训,为年轻干部健康成长搭建学习交流平台。2、加强锻炼,选派年轻干部到基层进行多岗位锻炼,提升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3、强化监督,及时分析研判年轻干部队伍建设情况,建立帮带制度,及时给予指导和帮助。
三是加强党员干部的管理监督教育,充分认识个人事项报告工作的重大意义,在思想上进一步引起高度重视,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学习并严格认真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严格落实个人事项报告的一系列制度规定,严格执行个人事项报告制度,切实把个人事项报告工作做好、做扎实。
四是因培训经费紧张的原因,干部培训开展的不系统不经常。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向市财政局申请培训经费,制定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分批分层次开展不同形式的干部培训,进一步提升干部职工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五是因消化虚职、工作需要等原因,中心部分人员存在混岗问题,属历史遗留问题,中心党组对此高度重视,于去年5月份提拔了3名正科级干部、2名副科级干部,交流了部分干部,进行了人员调整,已解决了泰山区岱岳区人岗不符问题。今年已经拿出相关解决方案,随着干部退休,在2-3年内人岗不符的问题将得到彻底改观、彻底解决。
2.党的建设工作弱化。
(1)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到位。满足于年初发通知,年终考核,中间过程督导检查少,解决实际问题少,业务与党建融合不够。2021年党建工作打算过于简单,可操作性不强。
整改落实情况:
全面推行“一岗双责四联评定”责任机制,加大责任传导力度,坚持党务和业务深度融合,推动机关党的建设主体责任落实落地。进一步加强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细化工作措施,明确目标任务,使党建工作计划更加具体明确,内容详实丰富。
(2)机关党委对各党支部指导力度不够,出台了强化党建工作有关文件,但实际执行存在问题,过硬党支部建设、支部书记专题党建述职工作没有具体开展。
整改落实情况:
继续深化过硬党支部建设,发挥典型引领作用。按照《关于在市直机关推行党支部评星定级管理的实施方案》的要求,扎实开展中心各党支部评星定级工作,争取2022年推选评定4个五星级党支部,同时严格按要求做好支部书记专题党建述职工作。
(3)党员教育管理不严格,党务干部缺乏定期培训,党史学习教育多为业务方面,思想政治学习薄弱。主题党日不能定期开展,有时以集体学习代替。党建资料不全,记录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
从严要求,严格落实各项制度,采取审核把关、现场督导、定期检查等方式方法,指导督促各党支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制度。选配优秀党员担任兼职党务工作者,并抓好学习培训,使党务干部熟练掌握党建业务,确保党建工作顺利开展。创新开展有特色的主题党日活动,增强主题党日的实效性、针对性,提高党员参与的吸引力。及时上传“灯塔—党建在线”山东e支部工作资料,健全党建材料,规范记录档案。
(4)支部建设不平衡。各支部党务工作主要依靠机关党委统一安排,积极性不高;部分党支部未按要求严格落实党建任务,开展活动有形式无内容。
整改落实情况:
于2021年底完成机关党委换届工作,进一步强化了支部书记建设,下一步将继续深化模范机关建设,适时召开市中心党建工作会议,加大统一安排、督促和调度力度,强化制度执行力,充分调动各党支部工作积极性,严格落实党建工作任务,使中心党建工作灯下黑、不平衡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5)政治生活不严肃,党组主要负责人没有就2019年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在2019年度民主生活会上作说明;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互相批评辣味不足,以提希望代替点问题;党组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组织生活不经常。
整改落实情况:
教育引导每名党员干部进一步加强党员意识,自觉严肃认真地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增强党内监督针对性,改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相互批评“辣味”不足的现象。同时按要求全面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包括受处分的情况,都要予以说明。
(6)谈心谈话制度流于形式。班子成员与党员干部日常谈话主要围绕具体业务,不涉及思想政治方面,谈话记录缺失。
整改落实情况:
落实谈心谈话工作长效机制,将谈心谈话制度化、常态化,印制了《谈心谈话记录簿》发到各党组成员、各科室和各分支机构,做好谈话记录。党组成员与所有干部开展谈心谈话,通过领导干部相互谈、一般干部全面谈、廉政建设经常谈,来征求意见、发现不足、增进团结。在谈话内容上,除具体业务外,还要触及干部职工的思想实际,切实做好政治思想工作,真正发挥谈话的作用。
3.主动作为积极性不强。
(1)领导班子进取精神不足,存在“船到码头车到站”思想,干事创业氛围不浓厚。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解放思想,打破固有思维,以积极地心态担当作为、干事创业,摒弃“船到码头车到站”的落后思想,团结一致向前看,推动全市公积金事业健康发展。
二是补足精神之钙,增强担当意识。充分发挥中心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全面履行对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领导责任,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时分析研判住房公积金工作发展大势,确保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全面落地落实。
(2)缺少攻坚克难的勇气和魄力,面对公积金覆盖率低的情况,有时存在畏难发愁情绪,归集扩面难以取得突破性进展。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通过中心网站、公众号、报纸专栏等渠道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二是通过积极的上门工作和银行协助归集推动工作开展。三是对职工有投诉、有能力但拒不缴存的单位坚决采取执法手段,已批量印制执法文书发至各单位,正在推动典型案例的落实。
(3)对分支机构监管不到位。主动下沉了解情况不够经常,对分支机构信贷审批工作及运转风险缺乏有效监督。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通过加强督促指导,风险防控效果明显,新矿分中心、肥矿分中心、宁阳县管理部、新泰市管理部逾期率持续下降,全市逾期率降至0.05‰,远远低于国家规定的1.5‰的标准。为有效的防控住房公积金个贷风险,将预抵押转正式抵押纳入中心《个人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合同》和《泰安市住房公积金受托银行综合评价办法》考核中。
二是及时了解和调查各分支机构的信贷管理情况。于2022年初出台《泰安市住房公积金受托银行综合评价办法》,把科室的日常管理同各分支机构信贷业务结合起来,做到及时有效监督。
三是加强信贷中间环节的监督作用。发挥银行负责签订“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的职责,加强前后衔接把关,将风险降到最低,构建风险防火墙,把风险消除在萌芽中。
(三)全面从严治党存在薄弱环节,坚持严的主基调存在不足
1.落实“两个责任”不够有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得不实。党组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压力传导不到边到底,对下泛泛提要求,存在上热下冷现象。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有差距,对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过问较少。没有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专题调研,2019、2020年度述职述廉述法报告内容重合。廉政教育不够制度化经常化,开展党纪党规教育系统性不强,警示教育形式单一。廉政谈心谈话没有实际开展,时时事事提醒不到位。派驻监督针对性、深入性不够,存在监督盲区。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制定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施意见,明确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任务、责任人、完成时限等内容,进一步督导相关责任人自觉把全面从严治党作为应尽之责、分内之事,融入住房公积金事业发展中去推进。
二是坚持把全面从严治党与住房公积金业务工作融合推进,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改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三是进一步提高廉政谈话质量,有针对性地确定廉政谈话主题和内容,扎实开展谈心谈话。
2.作风建设不够严实。落实“一线工作法”不严格,班子成员没有定期到业务现场检查指导工作。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同程度存在,专项整治问题台账中整改措施不具体,没有明确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精文减会、改进文风会风、提高文件会议质量等方面成效不明显,仍习惯于靠开会和传达文件来推动工作。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一线工作法”要求,定期到中心服务大厅以及分支机构现场了解业务开展情况,同时调研群众反应的急难愁盼问题,及时形成解决方案,推进问题整改,优化业务事项,提供更高效的便民服务。
二是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筑牢思想防线,提高思想认识,认真查找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分析问题原因,建立问题整改台账,细化整改措施,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以及完成时限。
三是下一步严格执行会议制度,每年召开一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会议。严格控制内部会议次数多、频率高、参会人员多的问题,能用电话、内网、传真等形式办理的,不再集中开会,需要召开的会议由中心各科室集中召开,减少会议数量。同时精简文件简报,非涉密公文和一般性通知,一律通过中心内网进行传递,不印发纸质文件。凡能通过电话、传真、工作内网联系解决的,或通过会议已经传达、在报纸电台公开发表的,一律不再下发文件、不再重复召开会议。
3.重要环节风险点防控不到位。
(1)内控制度设计不健全。业务授权范围、要求和责任不明确,审批人把关不严。2021年内审抽查发现33名人员婚姻登记材料造假骗提公积金,对申请材料中明显存在的瑕疵,初审中均未提出意见。关键岗位控制不到位。不相容职务的分离形同虚设,部分业务的复核和审批流于形式。内控制度缺乏具体作业标准。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充分发挥信息系统管理优势,实现系统自动审核自动审批,目前已确定退休、租房、离职提取试行自动审批,待试行后继续扩展到其他提取类型。
二是不定期对各类提取业务中风险点进行专项审查,元旦前后对加装电梯提取和两矿职工异地无房提取进行了抽查,今后存有风险点的业务进行不定期审查形成常态和制度。
三是前后台明确责任。加强信贷中间环节的监督作用。发挥银行负责签订“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的职责,加强前后衔接把关,将风险降到最低,构建风险防火墙,把风险消除在萌芽中。
(2)重个案查处,轻全面分析。对内审发现的问题,未能从制度和流程上堵塞漏洞。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加强科室业务培训,增加内部审计相关业务知识储备,筑牢风险意识,避免同类问题重复发生。紧紧围绕职工密切关注点、社会热点为基础,制定不同的审计重点,开展有针对性的业务检查。
二是深入分析发现问题,将检查过程与业务操作紧密联系在一起,将检查过程与管理制度紧密联系在一起,内审工作不仅在传统的查错纠弊方面发挥作用,更要着力于中心管理重大决策的落实,通过全面加强内部审计监督,促进中心固本强基、全面运行规范。
三是做好内部审计检查内容的总结归纳和分析提炼,及时提出综合性意见及建议,通过追踪落实审计结果,大力推进落实整改,更好地发挥督促、监督作用,使内部监督更有成效、更见成果,更好地服务于公积金管理工作。
(3)部分电子档案信息不完整,基础资料有缺失。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召开科室人员业务培训会议,着重强调关于电子档案扫错、漏扫情况的严重性,对材料受理、文件归档等业务进行了梳理,加强了窗口人员的业务培训,电子档案工作进一步走上正轨。
二是要求每位工作人员加强自我学习,提升工作水平,坚决杜绝工作中的马虎、疏忽行为,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持续推动成果转化,建立长效机制。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目前整改工作的成果只是阶段性的,还需要长抓不懈。下一步,中心党组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历次全会精神为指引,将整改任务落实到日常工作之中,立足长远,举一反三,不断巩固整改工作成果,将整改工作抓好做实,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推进公积金各项工作全面发展。
1、进一步整改落实。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尺度不松,对巡察反馈的问题紧抓不放,全部整改落实到位。组织开展整改“回头看”,对已初见成效的整改工作,长期坚持,紧盯不放,巩固整改成果。 2、进一步建章立制。坚持立足长远、举一反三,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和意见,进一步强化权力制约和制度规范,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物,提高整改实效,进一步促进住房公积金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3、进一步强化监督。把整改工作与学习十九大历次全会精神相结合,不断提高解决问题的能力,切实提高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中心党组将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强化监督,加强对重点岗位、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强化干部职工日常教育、监督、管理,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38-6277007。邮政信箱:泰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办公室。电子邮箱:tazfgjj@ta.shandong.cn。
中共泰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党组
2022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