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7月20日至9月20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水利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回头看”。12月15日,市委巡察组向市水利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市委巡察组反馈的意见中,共指出4个方面13项问题,提出3个方面意见建议。市水利局党组高度重视,把抓好巡察“回头看”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做好巡视巡察工作精神,坚定扛牢整改主体责任,做好全面改与重点改、“当下改”与“长久立”结合文章,始终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抓紧抓好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目前,整改落实方案中4个方面13项41个整改任务,均已按时整改完成或取得阶段性成果。
(一)突出站位提高,增强整改思想自觉。巡察“回头看”意见反馈后,局党组立即召开会议,认真组织学习市委书记专题会议精神、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市委第一巡察组关于巡察“回头看”市水利局党组的反馈意见〉的通知》、市委意识形态和宣传思想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检查市水利局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的报告〉的通知》,研究整改落实意见。召开市水利局落实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动员会,明确整改目标,夯实整改责任,进一步统一了思想、凝聚了力量。
(二)突出责任担当,加强整改组织领导。成立市水利局巡察“回头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局党组其他成员和有关县级领导干部任副组长,局机关科室(中心)、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形成了责任明确、整体推动的整改工作局面。从严压实压紧责任,局党组书记、局长对整改负总责,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局党组其他成员和有关县级干部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和分管单位整改工作;局机关各科室(中心)、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做好本单位问题整改,凝聚了上下一心、齐抓共管的整改合力。
(三)突出问题整改,细化整改推进措施。坚持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局党组采取召开专题会集中研究、征求意见修改完善相结合的方式,制定整改措施,形成整改落实方案。制定下发了《中共泰安市水利局党组关于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泰水党字〔2021〕22号),明确了总体目标、整改步骤和工作要求,确立了4个方面13项41个整改任务,分别落实了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及完成时限,细化126项整改措施,扎实推进了整改工作。
(四)突出过程管理,强化整改落实效果。建立整改落实联络员制度,及时沟通情况、推动落实。制定下发《关于加强整改落实调度工作的通知》,先后梳理周进展7次、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会研究2次,明确了整改方向。举行问题整改重点分析会,与个别牵头单位面对面对接,督促加快问题整改。制定了《市水利局党组巡察“回头看”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以解决问题、整改提升为主题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严肃批评和自我批评,以深刻检视推动了问题整改。制定下发了《关于报送整改落实情况的通知》,明确审核把关责任,严格销号管理,确保了整改质量。
二、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推进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还不到位”方面
1.关于“思想政治建设缺乏深度,理解领悟习近平‘十六字’治水思路不够深刻”问题
(1)针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水利工作重要论述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深入;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多,个人自学少,班子成员学习主动性不够;执行学习计划不严格,存在赶时间突击学的现象;学习方式较为单一,以领读文件为主,有时以传达上级会议精神代替理论学习,理论研讨不深刻;学用结合不紧,落地转化不够”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强化思想政治引领,认真落实理论学习中心组、“汶水大讲堂”等学习制度,深入学习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十六字”治水思路和关于水利工作重要讲话及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深刻学习、从严落实“四水四定”原则,巡察“回头看”以来举办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0次、“汶水大讲堂”2期。二是创新学习形式,既抓集中学习也抓个人自学,通过集中领学、交流研讨、集中观看专家教授视频辅导等方式,理论学习效果不断提升。组织志愿者到王家院水库大坝护林带开展“爱护河湖生态,共建绿色家园”主题党日活动,以实际行动践行习近平总书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生态理念。三是研究制定了《2022年度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水利任务专项监督方案》,坚持“五聚焦、五监督”,细化监督措施,明确责任清单,确保专项监督工作成效,为实现泰安“位次前移、争创一流”、奋力开创新时代现代化强市建设新局面提供更强的水利支撑、筑牢更实的水利保障。
(2)针对“对照省委、市委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治水思路、践行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专题学习。将上级重大决策部署精神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和“汶水大讲堂”学习计划,及时传达学习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深入研究,掌握要义,为贯彻落实奠定基础。2022年以来,组织召开党组会13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3次,及时传达学习了中央、省委、市委党史学习教育总结会、纪委全会、经济工作会精神,中央、省委农村工作会精神,市党代会、人代会精神,以及上级召开的其他重要会议精神。通过及时组织学习,进一步加强了理论武装,系统指导全市水利高质量发展。二是迅速承接落地。根据上级重大决策部署,结合全市水利工作实际,及时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意见,明确任务目标、责任主体、完成时限,确保上级部署要求迅速落地生根。2022年1月24日,组织召开全市水利工作会,传达学习了全国、全省水利工作会精神,对2022年全市水利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安排。为深入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国家战略,研究制定了《泰安市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水利专项规划》《泰安市水利局“十四五”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2年度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水利任务专项监督方案》《2022年度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水利工作任务督查方案》,全面承接黄河战略水利任务落地。三是强化督促落实。按照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意见的任务要求和节点目标,将上级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纳入日常督查督办内容,定期调度进展,及时通报情况,督促按时落实到位。2022年以来,围绕推动黄河战略开展专题督查2次,落实省委主要领导批示指示要求开展督查3次,省委、市委重点经济工作任务开展专题督查2次,贯彻落实市委十一届十四次全会精神专项督查1次,开展全局推动重点任务落实督查6次。对全局2021年度重点水利工作落实情况开展全面督查,形成督查通报,分析工作情况,为进一步强化督查问效提出了工作建议。
(3)针对“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认识还不够深刻到位,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还需进一步加强,‘一岗双责’落实不够有力,阵地建设管理存在短板弱项”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将2021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了系统梳理总结,按要求上报业务主管部门,并通报局各党组织。研究制定了《2022年度意识形态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健全了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层层落实工作责任。二是扎实开展专题学习,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重要政策要求,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政治警觉性和政治鉴别力不断增强。三是强化责任落实,坚持意识形态工作与党建工作、意识形态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2022年全市水利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把责任落实情况纳入领导班子成员述职述廉述法重要内容。四是强化阵地建设,加强了“汶水大讲堂”等讲座审批管理。
2.关于“加强党对水利事业领导缺乏力度,践行改革发展总基调不够深入”问题
(1)针对“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凝聚力和向心力不足,团结协作精神不够”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强化学习教育。巡察“回头看”以来,先后举办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0次、“汶水大讲堂”2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及时传达学习了中央、省委、市委党史学习教育总结会、纪委全会、经济工作会精神,中央、省委农村工作会精神等重要会议精神,进一步增强了贯彻落实的思想自觉。二是强化党建引领。深入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2022年1月24日召开全市水利工作会对党建工作进行了重点部署,制定下发《2022年全市水利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细化落实了党建任务,3月11日召开了2022年全市水利系统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研究制定《泰安市水利局2022年党的工作要点》,切实推动党建工作与水利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进一步增强了局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能力。三是强化领导推动。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严格“三重一大”报告制度,进一步加强了党对水利事业的领导。聚焦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局党组研究制定了《泰安市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水利专项规划》《泰安市水利局“十四五”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2年度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水利工作任务督查方案》《2022年度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水利任务专项监督方案》,进一步扛牢扛稳了水利责任。四是强化凝聚提升。局党组分别召开了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巡察“回头看”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党组成员会前坦诚开展谈心谈话,会上严肃批评和自我批评,局党组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不断增强。
(2)针对“党组领导班子深入基层调研少,高质量调研报告占比不高,提出有价值的意见建议较少;党组对上争取、对下指导力度不足,班子成员参谋助手作用发挥不够,重点工作推进力度偏弱”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工作的意见》。结合全市水利高质量发展实际需求,细化调查研究工作要求,推动领导班子成员调研制度化、常态化。二是组织开展领导班子成员领题调研。围绕全市水利高质量发展重点任务,征集2022年度调研选题28个,筛选领导班子成员领题调研课题10个,领导班子成员根据业务分工,带头深入基层开展专题调研,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和路径。三是加大对上争取力度。积极向水利部、省水利厅汇报我市水利工作进展情况,全力争取项目、资金、政策落地泰安。四是完善领导班子成员包保帮扶工作机制。围绕保障农村饮水安全、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持续推进河长制湖长制“有名”“有实”“有能”“有效”等重点任务,持续优化领导班子成员包保县市区(功能区)、重点项目工作机制,加强对县市区、功能区指导帮扶力度和精度,实现优势互补,推动了水利改革发展提质增效。
(3)针对“落实市委机构改革部署要求不够坚决,担当精神不足,行政机构改革不够到位,事业单位改革尚未全面展开;截至巡察时,三家所属事业单位内设机构未设立,工作人员未调整;局机关部分科室与职能相近事业单位合署办公未独立运转,行政科室与事业单位职能交叉,人员混编混岗,体制机制不够顺畅,影响干部情绪,造成思想波动”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坚决落实市委机构改革部署要求,按照《泰安市水利局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组织实施工作方案》安排,扎实做好事业单位改革试点任务,局所属事业单位由原来15个整合为7个。二是着眼抓好全局干部队伍建设、推动水利事业长远发展,认真落实《中共泰安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泰安市河湖管理保护服务中心机构职能编制规定〉等的通知》(泰编〔2021〕31号)要求,扎实做好局属事业单位内设机构设立、工作人员调配,推动了工作正常开展。三是召开干部调整集体谈话会,从提高认识、担当作为、严肃纪律等3个方面加强教育引导,树立了讲担当、重实干的鲜明导向。四是深入落实机构职能编制有关规定,进一步理顺了行政科室与事业单位职能。
(4)针对“协调推动局属企业改革力度不足,截至巡察时,分别由两家局属事业单位代管,监督管理制度不完善,有的企业班子不健全,部分职工思想不稳定”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根据《中共泰安市委办公室、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安市市属企业集团组建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2021年12月7日,市国资委指定第三方事务所入驻我局,对局属所有企业开展尽职调查,形成了尽职调查报告;2022年1月26日,市国资委根据尽职调查情况,将我局局属企业泰安市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泰安市水务建设有限公司、泰安市水建工程承包责任有限公司全部国有股权及出资人权利义务转入泰安市泰山城建集团有限公司所属的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修订了《泰安市水利局关于加强局属企业管理的意见》,对尚未划转及未完成注销、移交的企业,加强管理监督及调度,统筹做好安全生产及职工思想稳定等工作。
(5)针对“践行水利行业强监管要求不到位,加强对县市区水利工作监督指导力度不足,对下压力传导层层递减,上级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反复出现”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坚决落实市县监督体系建设,各县市区、功能区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负责监督工作科室,制定完善监督办法,至2021年12月底,全市各级监督体系建设达到100%。二是完成《泰安市水利资金监督检查办法》《泰安市河长制湖长制监督检查办法》《泰安市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监督检查办法》《泰安市水利工程运行管理监督检查办法》等制度文件,进一步健全了监督制度,刚性推动监督工作。三是2021年11月12日召开了全市水利监督工作会,印发了《关于加强全市水利监督工作的通知》,根据2022年全市水利监督工作计划,统筹安排各项监督检查。
3.关于“推进水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缺乏高度,支撑保障现代化强市建设不够有力”问题
(1)针对“推动河长制湖长制提档升级还有差距,县乡两级责任压的不够紧,乡、村两级河长巡河率低,主动发现问题少,问题整改率低;市水利局检查督导不及时,整顿措施滞后,2021年8月才进行首次河湖长巡河情况通报;有的河湖长水环境治理责任扛得不够牢,堆放倾倒生活垃圾、生活污水排放等问题仍有发生,影响河湖水质;农村河道整治标准不高,督查考核力度不大,河湖‘四乱’问题屡禁不止”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进一步强化河湖长履职尽责。探索建立了《泰安市河湖长巡河湖情况分级管理通报制度》,市级对县、乡两级河湖长巡河湖情况每月一通报;县级对乡、村两级河湖长巡河湖情况每旬一通报,各级河湖长巡河湖主动性、责任感、使命感明显增强,县、乡级河湖长巡河率、问题整改率均显著提升。二是不断加大检查督导力度。采取有力措施,督促河湖长巡河,各级河湖长基本实现应巡尽巡,水环境面貌大为改观。三是压实河湖长水环境治理责任。深入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落实领导包保责任,实行对账销号,堆放倾倒生活垃圾等河湖“四乱”问题实现动态清零。四是持续加大河湖整治力度。将农村河道纳入3年美丽河湖建设计划,将建设任务纳入市对县市区(功能区)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全市累计127条,1204公里河湖达到美丽幸福河湖标准,圆满完成工作计划。
(2)针对“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推进较慢,存在汛期安全隐患,多次被省水利厅督办;重建设轻监管问题明显,强监管的态势和氛围尚未完全形成,落实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监督责任仍有漏洞,小型水库安全鉴定超期、工程实体存在安全隐患、水位标尺和警示标识不健全等问题时有发生”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快实施除险加固,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倒排工期,挂图作战,采取一周一调度、一通报的方式,以强力推进措施确保按时完成加固任务,并及时组织蓄水验收和竣工验收。二是研究出台政策文件,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的目标任务、重点工作和保障措施,促进了工程安全运行。三是积极推进工程标准化,不断提升管护水平。印发了《泰安市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工作推进方案》,市、县两级分别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推进机制。四是持续开展监督检查,构建强监管态势。制定印发了《泰安市水利工程运行管理监督检查办法(试行)》《泰安市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监督检查办法(试行)》等4个规范性文件,成立工作专班,重点检查责任制落实情况,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县市区(功能区),建立台账,限期整改。制定下发了《关于做好2022年水旱灾害防御工作的通知》《关于组织开展水旱灾害防御汛前检查工作的通知》,扎实推进东平县金山坝水毁工程修复、6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中小河流治理。五是严格落实考核任务,确保工程安全运行。完成了5座大中型水库、133座小型水库、5座水闸安全鉴定及审批,落实年度小水库管护资金和小水库管理房建设,顺利通过了省水利厅考核验收。
(3)针对“农村饮水安全工作还有欠账,截至巡察时,全市仍有160个村尚未完成供水老化管网改造,且有水质不达标现象”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强化资金保障。各级党委、政府采取“以奖代补”等措施调动了各方积极性,协调市财政进一步落实了农村饮水安全市级奖补资金,各县市区(功能区)加大财政投入保障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二是加强监督监管。2022年1至2月份,由局班子成员带队深入各县市区(功能区),下沉乡(镇)村(居)一线,实行责任包保,狠抓工程质量,有力推动了任务落实;通过开通供水服务热线、发放供水明白卡等方式,提高了群众参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通过各种渠道收集线索,及时跟进分析,查找问题,抓好整改,实现了问题动态清零。三是加强工程管护。各县市区(功能区)结合实际,成立了县级供水公司,设立村内水管员,加强农村供水工程管护,及时掌握供水状况,解决供水问题,保障供水安全,打通了管理“最后一公里”。截至2021年11月,剩余160个村内老化管网改造建设任务已全部完成,水量、水质、用水方便程度和供水保证率得到进一步提升。
(4)针对“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有差距,对取水许可事中事后监管不够及时,监管能力和手段相对薄弱,用水计量检测、水利信息化等基础数据不全面,事后追责问责力度有待提高”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四水四定”方针。完成《大汶河水资源超载治理实施方案》编制,科学界定合理用水需求,加快推进大汶河地表水超载区治理;配合行政审批部门加强规划和建设项目论证,严格取水许可审批;积极培育水市场,不断提高引黄指标利用效率。二是加强水资源管理事中事后监管。持续推进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提升取用水监管能力;增强地下水监管能力,加大非法开采地下水专项清理整顿工作推进力度;深入开展农业灌溉机电井取用水专项整治,不断提高灌溉机电井取用水管理水平。三是完善水资源基础数据。加快推进水资源税远程在线监控管理改革工作,为形成水资源现代监管模式奠定基础;建设完善水资源监控系统平台,全面掌握大汶河有关数据;完成名录库建设,及时维护取用水专项整治、水资源综合管理、水文水资源信息等系统平台。四是加大水资源强监管工作力度。印发并实施《泰安市水资源管理监督检查办法》,细化落实《2022年度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水利任务专项监督方案》,持续提升水资源精细化管理水平。
(5)针对“开展节约用水专项监督检查力度不足,节水宣传不经常,全民节水意识尚未深入人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印发了《泰安市节约用水监督检查办法》,明确节约用水监督检查内容、方式,对节约用水日常监督检查做出安排部署。二是开展水资源管理暨节约用水监督检查,重点对节约用水、计划用水、机电井专项整治、水资源税远程监控等工作进行督导。三是强化节水宣传,印发了《2022年节约用水宣传方案》,对2022年度节约用水宣传工作作出安排,部署开展系列节约用水宣传活动;在市水利局官方网站开设节约用水专栏,常态化宣传节约用水工作;开展“全民节水在行动节水典型案例征集活动”,遴选5家单位入选山东省节水典型案例集萃。四是出台了《泰安市节约用水工作联席会议工作规则》《泰安市节约用水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细则》,完善了节水联席会议制度。
(6)针对“落实水利工作安全生产要求不够到位,安全生产责任压而不实;下沉了解发现市建水利工程安全生产隐患整改不彻底”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通过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主题党日活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认真学习了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会精神、省水利厅《关于转发水利部办公厅西沟水库“3·1”漫坝事故的通报》、市安委会办公室《转发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今年以来全省较大及以上事故追究问责情况通报的通知》,进一步增强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结合深化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于2021年12月份修订完成了《泰安市水利局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厘清安全监管责任边界,构建了“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指导各县市区水利局制定了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分工,并向市水利局安委会备案。三是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总抓手,加大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力度,不断完善双重预防体系运行机制,近期重点做好了水利工程建设、工程运行管理重点领域及双节、两会、冬奥会等重要时段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四是聚焦重点工程、重要项目、关键节点,组织专门人员开展安全生产现场检查,建立问题台帐,落实整改责任,跟踪抓好了整改。
(二)关于“落实新时代组织路线不够扎实,发挥抓党建促水利的作用还不充分”方面
1.关于“党建责任意识不够强”问题
(1)针对“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业务观念树的不牢固,落实党建和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要求不够到位,推动党建和业务深入融合还有差距;机关党建力量薄弱,专职党务干部只有1人”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高质量开展述职评议,组织召开了局2021年度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会议,听取各党组织党建工作情况汇报,对各党组织书记进行评议,并对下步落实党建工作责任提出要求。二是高标准完成全面从严治党年度考核,认真落实市委办公室通知要求,精心做好工作梳理,配合做好了2021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现场考核工作;按照党建工作计划,对局各党组织2021年党建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考核。三是全面推动融合提升,召开了2022年全市水利工作会议,将党建工作纳入《2022年全市水利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加大督导、检查、考核力度,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四是配备机关党委党务干部3人,加强学习教育和实践锻炼,党务干部综合素质进一步提升。
(2)针对“有的领导干部党建责任压得不实,上党课重形式轻实效,讲政治理论多,联系工作实际少;开展思想政治工作不经常,与一般干部工作见面多、思想见面少”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规范党课活动开展。研究制定了《泰安市水利局2022年度党课活动计划》,突出政治性、针对性和实践性,推动各项工作见到实效。二是严格督导检查。督促各党组织认真落实党课活动计划,扎实做好党课辅导活动,及时做好资料留存、情况上报等工作。三是抓实经常性谈心谈话。研究制定了《党员干部谈心谈话制度(试行)》,规范谈心谈话内容、时间、人员等,将谈心谈话情况纳入党建工作目标考核,确保谈心谈话活动长期、有效开展。
(3)针对“党支部政治功能不强,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好,以党建促业务的政治引领不够,一定程度上存在党建和业务‘两张皮’现象”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督促各党支部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扎实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持续提升党支部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二是从严考核评价。修改完善了2021年局党建工作考核方案及实施细则,突出提升党建考核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强化了党建引领和服务保障作用。三是推动融合提升。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进一步抓好党员干部理论学习,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推动党建工作与水利业务深度融合。四是强化作用发挥。扎实开展了2021年度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织星级认定,引导党员干部带头开展志愿服务,党支部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不断提升。
2.关于“党建基础工作不够牢”问题
(1)针对“加强组织建设的政治意识不强,夯实党建基础用力不足;2019年党建工作要点与2020年党建工作要点雷同”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抓实理论武装,强化党建引领。坚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首课、主课、必修课,先后举办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0次、“汶水大讲堂”2期,培训干部460余人次,党员干部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不断增强。二是立足水利特色,完善制度设置。以组织体系建设为重点,准确把握中央和省、市委2022年党建工作新精神、新要求、新特点,紧密结合当前水利工作实际,突出工作创新,研究制定《泰安市水利局2022年党的工作要点》。制定了市水利局《2022年度党课活动计划》《党员干部谈心谈话制度(试行)》,督促各支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制度,不断提升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水平。三是创新基层党建,释放组织活力。紧抓关键时间节点,先后开展了“爱护河湖生态、共建绿色家园”“巾帼心向党、建功新时代”等主题党日活动,在身体力行中践行初心使命,在缅怀先烈中赓续红色血脉,努力把组织活力转化为推动全市水利高质量发展的持久动力。
(2)针对“多数支部谈心谈话质量不高,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谈心谈话较少;谈话内容普遍大而空,存在走形式、走过场现象”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研究制定了《党员干部谈心谈话制度(试行)》,要求局属各级党组织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党员、党员与党员之间,每年谈心谈话不少于1次。二是规范了谈心谈话主要内容,坚持见人见事见思想,不以一般性沟通代替谈心谈话、不以谈具体性事务代替思想沟通、不以谈自己代替谈对方,突出征求意见、诫勉提醒、交流思想、了解困难四个方面内容,达到消除隔阂、帮助提高的目的。三是从严考核评价。规范支部谈心谈话活动记录,统一记录格式,加强监督检查,督促支部开展好谈心谈话活动。将谈心谈话开展情况纳入党建工作目标考核,对工作被动、敷衍了事、态度不认真的批评教育;经教育不改的,采取相应组织措施,予以严肃处理,确保谈心谈话活动长期、有效开展。四是加大党务干部教育培训力度,提高党务干部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了做好党建工作的责任心和使命感。
(3)针对“党建规定动作不够到位,‘奋进十四五、机关走前列’主题活动开展不深入”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进一步落实党建工作责任,组织召开了2021年度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会,对各党组织2021年党建工作进行了考核,推动了各项党建工作落地落实。二是认真梳理“奋进十四五、机关走前列”主题活动情况,对各项党建工作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自查,对规定动作落实不到位、活动开展不深入的问题进行了整改。三是强化巩固提升,把主题活动开展情况纳入了年度党建工作考核重要内容,推动主题活动各项任务高标准高质量完成。
(4)针对“党员承诺践诺活动抓而不实,重‘承诺’轻‘践诺’‘评诺’”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强化督导检查,督促各支部组织党员干部对“践诺”情况进行自评自查,推动“践诺”落实。利用2021年党建工作考核,对各党组织承诺践诺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二是认真开展“评诺”,印发了《召开2021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要求各党组织将承诺践诺活动与组织生活会一并进行,落实好“评诺”内容,真正评出干劲、评出风格。三是结合工作实际,修改完善了《2022年度党员“承诺践诺”实施方案》和党员“一岗双责”承诺践诺书,建立党员公开承诺践诺台账,坚持常态监督、销号管理,确保承诺践诺活动实效。
3.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问题
(1)针对“对组织生活的政治性和严肃性认识不深刻,党组织政治功能不强、组织力不够的现象还一定程度存在;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不够严肃,部分对照检查材料问题表现和整改措施多年雷同,对照自查不够深刻;相互批评辣味不足,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以提希望代替点问题,没有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组织生活会不够扎实,党员个人剖析不深刻,民主评议党员结果运用不到位,存在重查摆、轻整改现象”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组织学习。制定下发了《关于召开局党组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通知》等,利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主题党日活动,认真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中央及省委、市委关于民主生活会的有关要求,增强了严肃党内生活的思想自觉。二是严格召开民主生活会。精心制定局党组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巡察“回头看”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对检视剖析、开展批评提出了明确要求;局党组书记逐一审核党组成员对照检查材料,督促党组成员真正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保证民主生活会质量;严肃批评和自我批评,党组成员之间直面问题,至少提出了两条批评意见,增强了党内生活辣味。三是严格召开组织生活会。认真落实了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加强对组织生活会监督指导,会前按照党组织管理权限,从严审核把关党员个人剖析材料,对剖析检查不深刻的不同意开会,会后用好民主评议党员结果,督促党员抓好问题整改。
(2)针对“有的领导干部政治意识不强,落实述职述廉述法要求不认真,没有报告法治建设情况,有的只谈成绩不查摆问题”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抓实学习提升。举办2021年12月份“汶水大讲堂”,开设法律知识讲座,围绕“学习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法治水利建设”进行专题辅导,强化了领导干部法治思维。2021年8月27日,举行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第十次集中学习,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体系》《国家秘密解密暂行办法》;11月26日,举行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第十四次集中学习,系统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论述摘要》。二是明确任务要求。结合做好2021年度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制定下发了通知,明确述职述廉述法具体要求,强调既总结成绩也查摆问题。三是严格审核把关。聚焦述法内容、问题查摆等要求,对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法报告逐一把关,督促做好梳理分析和修改完善,切实提高了报告质量。
4.关于“干部队伍建设用力不足”问题
(1)针对“干部队伍结构不合理,年轻干部有断层,40岁以下正科级干部只有1人,35岁以下副科级干部只有2人;水利人才青黄不接,专业素质强的年轻干部较少,人才储备不足,开展水利业务培训较少”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业务培训。巡察“回头看”以来,先后举办“汶水大讲堂”2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40余次,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理论、学政策、学业务,促进了综合素质提升;坚持以会代训,组织召开了全市水利工作会、全市水利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全市农村水利工作现场会、节水型高校创建工作座谈会等系列会议,持续加强水利业务培训,不断增强了干部业务能力。二是加强实践锻炼。坚持把水利建设一线作为培养锻炼干部主阵地,认真落实《泰安市水利局关于加强年轻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聚焦做好夏秋防汛和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组建2个工作专班,成立12个防汛值班组和7个核查组,鼓励引导年轻干部投身水利一线,从中经受锻炼、增强本领。三是加强培养引进。定期开展年轻干部工作论谈活动,围绕学习践行新时代治水思路、服务保障黄河国家战略等重要任务,引导年轻干部聚焦“登高望远、奋力争先”等主题谈认识、谈打算,政治站位、境界格局不断提升。拓宽年轻干部引进渠道,通过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公务员遴选、“广纳英才计划”、“人才回引计划”等方式优选年轻干部,进一步壮大了年轻干部队伍。四是加强选拔使用。着眼水利事业长远发展,结合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认真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标准条件和程序,2021年9月选拔使用年轻干部3人,进一步优化了干部队伍结构,推动了高素质过硬水利队伍的打造。
(2)针对“组织人事工作不够严实,干部选拔任用调配全程纪实材料不全”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政策学习。结合主题党日活动,局人事科(机关党委)组织干部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干部工作重要论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干部选用全程纪实要求,进一步增强了从严做好组织人事工作的认识。二是加强规范管理。结合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认真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干部选用全程纪实要求,严格标准程序,从严做好了2021年9月干部选拔任用及调配等工作,规范做好了全程纪实材料收集、整理。
(三)关于“压实管党治党责任不够有力,筑牢全面从严治党‘防洪大坝’还有不足”方面
1.关于“主体责任扛得不够牢”问题
(1)针对“党组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不够深入,听取下级党组织工作汇报不及时,压力传导层层递减;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压得不够紧,抓业务用力多,抓廉政用力少”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扛牢主体责任。从严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扎实做好2021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总结,及时向市委上报了《中共泰安市水利局党组关于2021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的报告》;认真落实市委办公室通知要求,精心做好工作梳理,配合做好了2021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现场考核工作;局党组会专题研究2022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召开全市水利系统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安排部署重点任务,细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二是严格“一岗双责”。扎实开展了党风廉政集中教育月活动,局党组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带头参加教育月活动,主动开展廉政提醒谈话;带头调查研究,局党组成员围绕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调研走访,研究提出抓好党建工作的意见。三是层层传导压力。2021年12月召开了局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会、局机关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交流会,及时听取工作汇报,明确任务要求,推动了管党治党责任落实。
(2)针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不够严格,未按规定对个别违纪违法案件进行一案双查”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从严落实责任。召开了落实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动员会、2021年度局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会、全市水利系统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严格一案双查进行了部署强调。二是从严教育引导。扎实开展了党风廉政集中教育月活动,通过廉政警示教育、现场体验教育、廉政提醒谈话,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深刻认识了严肃纪律作风、严格一案双查的重要性。三是从严规范执行。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职工履职行为严肃工作纪律的通知》《关于开展机关作风常态化监督检查的通知》,明确从严追责问责要求,对出现的违规违纪问题,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倒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研究制定了《2022年度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水利任务专项监督方案》,围绕做好专项监督,强化了一案双查措施,增强了专项监督的纪律性和严肃性。
(3)针对“廉政谈话不深入,与岗位特点和廉政风险结合不紧密;廉政教育针对性不强,不注重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对干部违法违纪问题通报曝光不及时,‘惩治一例教育一片’的作用发挥不好”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肃廉政谈话。扎实开展了党风廉政集中教育月活动,紧扣岗位特点和廉政风险,局党组书记与党组成员、党组成员与分管科室(中心)及单位主要负责人分别开展了廉政谈话,增强了谈话教育针对性。二是严肃廉政教育。紧扣水利工作实际,指导局基层党组织开展现场体验教育18次、廉政警示教育28次,集中观看了《永葆政治本色》等8部警示教育片,增强了廉政教育实效性。三是严肃通报批评。坚持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职工履职行为严肃工作纪律的通知》《关于开展机关作风常态化监督检查的通知》,要求对违纪违规问题及时进行通报。四是严肃部署推动。召开了全市水利系统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创新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周活动,细化落实党课辅导、廉政谈话、警示教育等措施,注重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不断提升教育效果。
2.关于“监督责任压得不够实”问题
(1)针对“机关纪委落实监督责任不够深入,纪律作风建设仍有短板;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运用不充分,咬耳扯袖、红脸出汗不经常”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落实责任。召开了全市水利系统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对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作出了安排部署,进一步强化监督责任落实。局机关纪委自觉扛牢监督责任,纵深推进作风建设“路检”机制,创新“整改落实专项检”等“路检”措施,印发《每月进展情况统计表》8期,持续实化硬化常化了作风建设。二是严格开展监督。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职工履职行为严肃工作纪律的通知》,持续强化了对干部职工履行职责的监督。三是严格廉政谈话。扎实开展党风廉政集中教育月活动,紧扣岗位特点和廉政风险,局党组书记与党组成员、党组成员与分管科室(中心)及单位主要负责人分别开展廉政提醒谈话,着力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四是严格谈话交流。召开局党组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巡察“回头看”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党组成员会前坦诚谈心谈话、会上严肃批评和自我批评,切实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五是严格制度建设。研究制定了《党员干部谈心谈话制度(试行)》,推动谈心谈话活动长期、有效开展。
(2)针对“实行‘路检’机制有弱项,开展纪律作风检查通报不敢动真碰硬,通报内容过于笼统,未点名道姓直指痛点,警示作用发挥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深化机制建设。纵深推进作风建设“路检”机制,突出主攻方向,创新“整改落实专项检”等“路检”措施,丰富“路检”载体,定期印发《每月进展情况统计表》,提升了“路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组织常态督查。坚持动真碰硬、真查真抓,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机关作风常态化监督检查的通知》,持续开展“明查暗访作风检”,建立机关作风常态化联合督查制度,要求及时下发机关作风监督检查写实通报,细化督查方式及程序,直接点到责任单位、具体人,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
3.关于“作风建设抓得不够严”问题
(1)针对“勇做新时代泰山‘挑山工’有差距,弘扬新时代水利精神有欠缺;担当作为、狠抓落实的责任意识不强,标准境界不高、恒心韧劲不足、精细精准不够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2021年以来,因水利安全生产、水库水情等重大信息的迟报、误报、瞒报受到省水利厅通报批评;党组班子年龄结构老化,守摊交棒的思想有所显现,奋勇争先意识不强,直面问题积极进取的精神不足,千方百计攻坚克难的劲头下降;开展工作平推平拥,守底线的规定动作做得多,拔高度的创新工作开展较少;机关干部散漫作风仍有表现”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提高境界标准。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举办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0次、“汶水大讲堂”2期,用好“学习强国”、“灯塔—党建在线”学习平台,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大力弘扬“忠诚干净担当、科学求实创新”新时代水利精神,勇做新时代泰山“挑山工”。二是主动担当作为。坚持上墙插旗、比武打擂,健全“插旗竞赛”机制,每月一盘点、一评比、一展示,2021年印发《情况通报》9期,推动完成了全市水利重点任务。深化“岗位练兵、业务比武”活动,制定下发了《2022年全市水利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细化10个方面42项重点任务,分别明确了承担责任和完成时限。聚焦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局党组研究制定了《泰安市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水利专项规划》《泰安市水利局“十四五”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2年度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水利工作任务督查方案》《2022年度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水利任务专项监督方案》,进一步扛牢扛稳了水利责任。三是激励争先进位。强化治水兴水使命担当,持续大干大兴水利,2021年市水利局先后获得“全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全省防汛抗洪表现突出先进集体”“新时代泰山‘挑山工’先进集体”等市级以上奖励;严格局机关科室(中心)、局属单位考核,评选表扬了“先进科室站(中心)”“先进单位”“先进工作者”,进一步树立了比学赶超的导向。四是强化改革创新。坚持把创新作为第一动力,扎实开展“总结特色亮点检”,2021年市水利局“深化涉水‘放管服’改革”“水影响评价制度”等40余项经验做法在省以上媒体宣传推广。五是加强作风建设。召开全市水利系统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纵深推进作风建设“路检”机制,下发了《关于开展机关作风常态化监督检查的通知》,督促党员干部提振精神、高效落实。
(2)针对“调查研究不够深入扎实,听汇报、看材料多,深入基层、直插现场少,存在应付式调研、工作总结式调研”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工作的意见》,把“走出去”调研和“请进来”调研、实地调研和案头调研、综合调研和专题调研结合起来,做到有的放矢。二是主动开展专题调研,围绕全市水利高质量发展重要任务,针对水利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瓶颈制约,局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开展基础调研,主动查找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水利任务、提升农村水利保障水平、推进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等方面制约因素,寻找解决路径。围绕县级供水公司建设运营,通过扎实的基础调研,报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出台了《泰安市农村供水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三是加强基层调研,采取“四不两直”方式,直奔基层、直插现场,加强蹲点调研、跟踪调研,了解实情,有针对性地提出破解方案和建议,加强调研成果转化,更好地服务决策、服务高质量发展。2022年春节前后,由局领导带队开展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入户调研,掌握了第一手资料。
4.关于“制度的笼子扎得不够紧”问题
(1)针对“廉政风险排查不深入,大多以工作风险代替廉政风险;风险防范措施以自我约束为主,以制度建设为核心的防控机制不完善”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从严组织排查。制定下发了《关于从严做好廉政风险排查工作的通知》,明确深入全面排查、强化防控措施、严格审核把关等要求,组织局科级干部认真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及时填报《干部廉政情况活页夹》。二是从严审核把关。局机关科室(中心)及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对相关科级干部《干部廉政情况活页夹》严格把关,局人事科(机关党委)组织审核,督促做好修改提升,进一步提高了廉政风险排查的质量。三是从严常态长效。纵深推进作风建设“路检”机制,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职工履职行为严肃工作纪律的通知》《关于开展机关作风常态化监督检查的通知》,强化了风险防控机制建设。
(2)针对“财务制度执行不到位,未经审批出租房产,年初预支全年物业补贴”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组织局机关规划与财务审计科全体人员、局属单位分管财务工作负责人及财务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等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各级关于预算管理、专项资金管理、政府采购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内控管理等制度,进一步增强了规范执行财务制度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二是对房产出租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三是强化财务制度落实,严格执行津贴补贴发放政策,坚决杜绝超前发放。
(3)针对“公务差旅审批和定点印刷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公务差旅审批。根据上级关于公务差旅管理规定,明确公务出行审批流程、执行标准和报销要求,严格执行公务差旅审批手续,做到事前有审批、执行有标准、报销有凭证。指导局属单位规范公务差旅审批流程,严格执行差旅审批报销制度。二是严格公务印刷审批。进一步明确局机关公务印刷审批流程,完善台账管理,定期核对公务印刷明细,严格执行政府定点印刷制度。指导局属单位完善了公务印刷审批流程,建立登记台账。三是定期监督核查。每月对定点印刷情况开展自查,与定点印刷单位核对印刷明细。对3个局属单位公务差旅报销和定点印刷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
(4)针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深入;局机关公务接待不够规范,未严格执行‘一函三单’制度;多个下属事业单位存在公务用车不履行审批登记手续,未经审批维修公车,未按规定定点租车等问题”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深刻理解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二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制度。认真执行上级关于公务接待规定要求、《泰安市水利局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从严落实“一函三单”制度。指导局属单位建立健全公务接待管理制度,督促严格执行。三是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从严落实《泰安市水利局公务用车管理规定》,规范公务用车派车单审批、公车维修审批、公务租车审批,加强车辆集中管理、统一调度,严肃用车纪律。指导局属单位建立健全公务用车管理制度,督促严格执行。四是强化内部监督检查。对局机关及局属单位公务接待和公务用车情况定期进行监督检查,确保依纪合规。对3个局属单位公务接待和公务用车情况进行了集中检查,督促指导局属单位加强内部管理。
(四)关于“一以贯之抓好问题整改韧劲不足,推进水利事业‘除险加固’还不彻底”方面
1.关于“重视程度不够高,责任落实有差距”问题
(1)针对“党组对抓整改促发展的重要作用认识不够深刻,真改实改的力度还有不足;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不够深入,部分领导班子成员认领问题不全面,查摆剖析不深刻;党组对巡察整改工作督导调度前紧后松,在集中整改阶段用心用力多,对长期整改问题督促调度少,整改报告提报后未对需要长期整改的工作进行持续督促调度;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压得不够紧,对分工范围内整改事项督导调度力度不足;科室单位深查彻改的主动性不够强,部分具体问题整改不深入不彻底”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提高整改认识。召开局党组会认真组织学习市委书记专题会议精神、《市委第一巡察组关于巡察“回头看”市水利局党组的反馈意见》、市委意识形态和宣传思想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检查市水利局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的报告》,深刻认识抓整改、促发展的重要作用,切实把整改落实作为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召开了市水利局落实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动员会,教育动员全局上下扎实做好反馈问题整改。二是压实整改责任。研究制定了《关于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将召开巡察“回头看”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作为重要推动措施,将上次整改未完成事项纳入本次整改,持续抓紧抓实。从严落实“一岗双责”,明确局党组成员承担责任,督促加大对分管领域问题整改指导力度,确保问题整改到位。三是加强过程管理。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整改落实调度工作的通知》,开展周调度7次、月分析2次,督促牵头单位、责任单位齐心协力抓好整改落实。坚持重点推动,举行问题整改重点分析会,督促加快问题整改。四是严肃整改剖析。召开巡察“回头看”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将上次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作为重要内容,深化学习提升、谈心谈话、批评与自我批评、检视剖析,增强了整改落实的政治自觉。
2.关于“深查彻改用力不足,问题整改仍不彻底”问题
(1)针对“对照反馈意见全面查摆和系统剖析不够深刻,未就加强党对水利工作领导、落实上级重大工作部署、强化管党治党责任等问题进行深入查摆和切实整改;有的问题整改措施停在方案中,整改成效留在纸面上,整改工作未真正落实落地;报告中已整改的机关考勤制度、《局属国有企业管理办法》、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书、每季度开展一次廉政谈话活动等工作尚未真正落实”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深化问题整改。制定下发了《关于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将“加强党对水利工作领导、落实上级重大工作部署、强化管党治党责任”等问题,融入本次巡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进一步明确了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统筹做好了问题整改;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整改落实调度工作的通知》,开展周调度7次、月分析2次。二是深化作风建设。纵深推进作风建设“路检”机制,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机关作风常态化监督检查的通知》,着力严肃了机关纪律作风。三是深化廉政教育。扎实开展了党风廉政集中教育月活动,分层次组织廉政提醒谈话,强化了教育提醒作用。召开全市水利系统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明确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周活动,统筹落实党课辅导、廉政谈话等措施。四是深化企业改革。按照《中共泰安市委办公室、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安市市属企业集团组建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2022年1月26日,市国资委结合尽职调查情况,将我局局属企业泰安市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泰安市水务建设有限公司、泰安市水建工程承包责任有限公司全部国有股权及出资人权利义务转入泰安市泰山城建集团有限公司所属的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修订了《泰安市水利局关于加强局属企业管理的意见》,对尚未划转及未完成注销、移交的企业,加强管理监督,统筹做好安全生产及职工思想稳定等工作。
(2)针对“派驻纪检监察组反馈的财务制度执行不严等问题仍未彻底解决”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认真落实财务工作新要求,修订完善了预算管理、财务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和政府采购管理等内部控制制度,促进各项制度系统化、规范化,提高了内部控制工作水平。二是对局属单位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检查,督促各单位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政资金使用,确保资金安全。
(3)针对“派驻纪检监察组反馈的纪律作风抓而不紧等问题仍未彻底解决”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强化集中教育。扎实开展党风廉政集中教育月活动,指导局基层党组织开展现场体验教育18次、廉政警示教育28次,集中观看了《永葆政治本色》等8部警示教育片,增强了党员干部遵规守纪思想自觉。召开了2022年全市水利系统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要求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大力倡树“严真细实快”的工作作风,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二是强化长效管理。纵深推进作风建设“路检”机制,创新实施“路检”措施,定期交流《每月进展情况统计表》,持续实化硬化常化了作风建设。三是强化监督检查。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机关作风常态化监督检查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职工履职行为严肃工作纪律的通知》,抓紧抓实了纪律作风。
(4)针对“审计反馈王家院水库清淤工程砂资源出让金1000万元尚未催缴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王家院水库清淤工程砂资源出让金1000万元已催缴到位。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经过集中攻坚整改,我局整改落实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有力推动了全市水利事业改革发展。同时对照市委要求,有些整改措施还需长期坚持、完善提升。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下一步,局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进一步扛牢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持之以恒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巩固提升市委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效果,努力开创泰安水利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一)坚定不移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局党组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聚焦“国之大者”,建好用好理论学习中心组、主题党日活动等学习阵地,紧扣学习、宣传和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水利工作、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要讲话及指示批示精神,对山东工作“走在前列、全面开创”“三个走在前”重要指示精神,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定不移做“两个确立”忠诚拥护者、“两个维护”示范引领者,始终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二)坚定不移扛牢管党治党责任。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坚持局党组抓总、机关党委抓细、基层党组织抓实,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切实推动党的建设与水利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扛牢扛稳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大力加强政治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民主集中制,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大力加强“汶水大讲堂”等思想教育阵地建设,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和主动权。坚持把抓基层打基础作为长远之策和固本之举,深化模范机关创建,创新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抓好党支部评星定级,持续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着力推动基层党建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三)坚定不移实化硬化常化纪律作风。坚持集中教育与常态教育相结合,细化落实党课辅导、廉政谈话、警示教育等措施,扎实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周活动。聚焦水利项目审批及验收、外出参加评审、一线执法监管等重点岗位、关键人员加强监督。综合运用“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突出水利重点任务执行落实、常规水利工作责任履行等,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常“咬耳扯袖”,多“红脸出汗”。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大力倡树“严真细实快”的工作作风,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从严落实“一案双查”,强化违规违纪问题通报,切实发挥好警示教育作用。
(四)坚定不移抓紧抓好问题整改。坚持目标任务不变、标准要求不降、工作力度不减,推动巡察“回头看”整改工作向纵深发展。坚持分类施策,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进一步抓实整改措施,巩固提升整改效果;对分步推进和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任务,跟踪抓好整改落实;对需要长期抓好的工作,梳理形成长效制度机制,促进长期发挥作用,以实实在在的工作做好巡察“回头看”“后半篇文章”。
(五)坚定不移推动水利高质量发展。坚持跟着中心走、紧扣中心做,深入学习贯彻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以推动水利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登高望远、奋力争先、全力干在实处、全面走在前列”为总要求,抢抓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机遇,坚定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努力书写泰安水利高质量发展新篇章。坚持上墙插旗、擂台比武,深化“岗位练兵、业务比武”活动,激励党员干部弘扬新时代水利精神,勇做新时代泰山“挑山工”。坚持拼搏实干、奋勇担当,着眼持续提升人民群众水利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解决影响和制约水利改革发展深层次问题,切实将整改成效转化为干事创业的热情、奋发拼搏的精神、争先进位的动力,高标准完成2022年水利重点任务,为全面建设新时代现代化强市提供更强水利支撑、更好水利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8567709;电子邮箱:tasljzgk@126.com
中共泰安市水利局党组
2022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