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
首页
>工作动态>巡视巡察
中共东平县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十一届市委第九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信息来源:泰安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11-25 浏览:

  根据泰安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3月5日至4月30日,泰安市委第十一巡察组对东平县人民法院党组进行了巡察。6月30日,市委巡察组向东平县人民法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东平县人民法院党组坚持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从讲政治、讲党性的高度,严肃认真对待,深刻剖析反思,全面举一反三,坚决贯彻推进,确保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得到扎实有效整改落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市委第十一巡察组反馈的巡察意见客观中肯、全面深刻,一针见血、切中要害,具有很强的指导性、针对性和操作性。法院党组及时召开会议,对相关整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要求全院干警提高政治站位,正确理解巡察组对法院各项工作作出的评价和指出的问题,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整改要求和整改任务上来。

  (二)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党组书记、院长为组长、其他院领导为副组长、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靠上抓,各部门具体抓的工作格局,扎实做好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确保整改事项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三)压紧压实责任。院党组在充分研究讨论、反复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剖析问题产生根源,将任务分解细化,制定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东法党组〔2021〕12号),明确了指导思想、整改目标、整改步骤、责任分工、具体措施及完成时限,针对反馈问题逐条提出整改措施,细化落实责任清单,确保问题无遗漏、整改见实效。

  (四)认真督促检查。院党组定期针对整改工作进行调度,对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实行分类施治、明确专人、限时改进、定期督查,着重督促重点任务、重点事项以及推进工作滞后的责任部门,杜绝消极整改、敷衍塞责、不担当、不作为的问题。同时,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成员带头查摆问题,剖析问题根源,明确努力方向,促进整改工作不折不扣得到落实。

  (五)强化成果运用。院党组把巡察整改与队伍教育整顿顽瘴痼疾整治结合起来,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总结整改经验,对原有机制进行完善,在审判质效提升、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东平湖生态保护等方面形成了28项长效常治制度和机制,切实堵塞漏洞,做到从源头上巩固巡察成果。

  二、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市委第十一巡察组反馈指出了存在3大项10个方面具体问题,并提出了3项意见建议。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我院深入对照检查,采取有力措施,做到举一反三、由点及面,剖析深层次根源,研究同类型问题,系统性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具体整改落实进展情况如下:

  (一)“发挥党的领导作用不到位,聚焦主责主业有差距”方面

  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系统不深入,理论中心组学习缺少研讨交流和专题调研”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研究制定了《2021年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班子成员个人按照要求制定了个人自学计划并认真落实。二是及时传达贯彻重要会议精神,确保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事项落地落实。三是抓紧抓实各层面的理论学习,充分利用好“三会一课”“学习强国”“灯塔—党建”等平台,并组织干警参加了“筑牢政治忠诚”“习近平法治思想”“德政教育”等政治轮训,进一步增强了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建设。

  关于“日常以支部学习代替党员教育培训,教育方式单一”问题

  一是丰富教育学习方式,组织干警参加“学百年党史 庆百年华诞”征文活动、县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举办的“中国梦、新时代、跟党走”宣讲大赛、“永远跟党走—新时代东平政法先模事迹报告会”,以丰富的学习实践活动推动学习成效提升。二是加强集体学习,积极组织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全员撰写学习笔记,提升学习成效。组织观看中共党史教育文献记录电影《红旗漫卷西风》和红色电影《沂蒙红嫂俺的娘》、组织收听收看忠诚之路——泰安政法新时代泰山“挑山工”事迹报告会,会后积极撰写心得体会。三是加强个人自学,灵活运用“学习强国”“灯塔-山东干部网络学院”手机客户端等载体,促进党员干警学习日常化、信息化、在线化。

  关于“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有欠缺,没有扎实开展专题研讨交流、专题组织生活会”问题

  一是不断丰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载体,组织干警收听收看延安精神专题讲座,组织党员到万里故居(东平县工委纪念馆)、昆山党史教育基地、香山战斗纪念馆和八路军115师东进支队后方医院遗址、东平县革命烈士陵园开展党性教育,缅怀先烈,重温入党誓词。二是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紧扣今年党史学习教育主题,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党章找差距不足,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历史自觉、弘扬优良传统、加强党性锤炼。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确定了22项“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关于“党组全面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对‘三重一大’事项界定不清晰,部分重大事项未上党组会研究”问题

  研究起草了《“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实施细则(试行)》,规范了党组会议议事程序,明确了“三重一大”事项范围。

  关于“部分重点工作推进不力,2019年党组未对优化营商环境服务经济发展进行研究部署”问题

  一是召开党组会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行专题安排部署,对标对表去年营商环境评价反馈问题及指标核心数据,查找短板不足,逐项分解明确任务,并赴先进法院学习考察,对标先进,拓展思路,全力保障各项指标任务落实到位。二是聚焦“执行合同”和“办理破产”两项一级指标、七项二级指标,针对立案、审判、执行以及司法鉴定、司法公开、信息化建设等多个领域关键环节创新服务举措,进一步解决纠纷解决耗时长、成本高、诉讼服务不到位、诉讼体验不佳等影响营商环境的问题。三是全力做好2021年迎评准备,制定出台了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方案,以清单化压实职责任务,并对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优化,实行双组长制,下设四个专题组,固定人员、明确职责、压实责任。张海鹏院长多次主持召开调度会,及时督导机制制度、典型案例等佐证材料的整理报送工作,确保内容全面准确。

  关于“为推进全国家事审判试点工作,家文化主题馆至今未建设;2020年6月承担全省环境资源审判改革试点以来,未进行专题研究,未制定改革试点方案”问题

  一是已经与自然资源、规划、建设等部门进行了沟通协调,目前正在积极办理用地、规划等审批手续,力争尽快推动我院家事审判中心改扩建工程。二是院党组召开专门会议研究了环资审判改革相关问题,提出了具体意见和要求。三是进一步推进了刑事、行政、民事环资案件“三审合一”工作。环资法庭主动与刑庭、行政庭沟通协调,积极参与了刑事和行政环资类案件的审判。今年以来,环资法庭已经参与了两件刑事和行政环资类案件审判(刑事和行政各一件),均已审结。四是进一步完善了环资法庭的规范化建设,尤其是智能化建设,对法庭的庭审直播系统和互联网庭审系统进行了设备维护、更新和升级,为提升审判质效、方便群众诉讼提供了保障。

  关于“未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院党组进一步压实意识形态工作领导责任,明确每年至少2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并在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报告中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重要内容进行阐述。8月10日,院党组召开专题会议,听取了意识形态工作汇报,研究通过了《东平县人民法院意识形态工作实施办法》。二是加强理论学习。通过自主学习、集中学习等多种学习方式,利用学习强国、灯塔-党建在线等多种在线平台,组织开展意识形态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的学习教育。同时,积极利用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阵地面向社会加强“正能量”宣传。三是强化日常监督。强化苗头性问题的监测和管控,加强对新媒体账号的管理,并组织各部门对本部门及工作人员开设的自媒体账号的使用进行自查,要求全院干警对意识形态问题实行“零报告”,及时排除风险点。

  关于“审判执行工作质效不高,开展诉源治理成效不明显”问题

  一是持续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坚决落实“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要求,充实诉前调解队伍,目前驻庭人民调解员达到18名,并及时进行培训指导,提升调解员业务能力,加大诉前调工作力度,努力引导当事人选择非诉途径化解纠纷。二是持续发挥能动性,从内部控增量减存量。对诉前、诉讼、执前调的保全案件,实行“一号通办”,避免同一案件重复立案。三是强化考核引导,修订完善《人民调解“以案定补、以奖代补”实施办法》,加大对诉前调解成功不再正式立案的奖补力度,调动人民调解员工作热情,着力提高诉前调解案件调解成功并即时履行率。目前,我院的诉源治理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实现了收案负增长。

  关于“抓审判质量力度不大,发改率由2018年的2.64%增至2020年的12.55%”问题

  一是加强监督管理。认真落实上级法院关于严格民商事案件审限管理的若干规定,实行院长审批制度,严格规范民商事案件延长、扣除审限和诉讼中止等审限变更程序,防止长期未结诉讼案件发生。对审执质效实行周通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明确院庭长监管责任,通过对案件质量监管、审判流程管理等方式严把案件质量、严守案件审限。今年1-10月份,发改率仅为0.96%,位居全市法院第一位。二是深化速裁快审模式。依托速裁机制建设,扎实推进简案快审、繁案精审、类案专办,2021年以来速裁团队共受理案件2292件,结案2154件,占全院民商事案件的近50%,平均办案天数仅10.29天。三是加大考核问责力度。修订完善绩效考核办法,以案件质量、效率、效果整体推进为目标,调整各项指标的分值比例,特别是提高案件质量、效果指标分值占比,促进实现办案质量、效率、效果的有机统一。修订完善《东平县人民法院关于质询定责的若干规定》,坚持刀刃向内,倒逼审判质效提升。

  关于“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不到位”问题

  一是进一步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先后开展了“终本案件清理专项活动”“重点信访案件清理活动”“房地产腾退、过户专项清理活动”等集中执行活动,充分用足用好拘留、拘传等强制执行措施,切实巩固“执行难”成果。二是严格办案程序,严格规范法官助理职责范围,执行案件立案后一律分配给员额法官办理。三是规范执行终本程序。坚决杜绝执行终本案件不经院长签发径行报结现象,首次执行与恢复执行同标准、严要求,认真落实终本案件结案规定。加强与公安机关的沟通协作,及时移送下落不明车辆及被执行人信息,尽最大努力查找,减少查封车辆未实际扣押而产生的带财产终本问题。同时落实现场调查音视频资料、调查笔录及时入卷、入案制度,规范现场调查流程,养成良好的执行习惯。四是严格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认真把握纳入失信的条件,严格失信纳入、解除审批手续,制作失信解除审批表,层层把关审核,坚决杜绝错误纳入失信及应解除未及时解除的情形。五是牢固树立善意文明保全理念,坚持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原则,认真审核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执行内容,以价值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额的财产为限,坚决遏制超标的、超范围保全,灵活适用保全制度,对能“活封”的财产,尽量不进行“死封”,促使查封财产能够物尽其用。

  关于“执行案款超期认领、超期过付问题严重”问题

  一是开展执行案款清理专项行动,发现问题以后,分别在3月份、5月份、8月份组织开展了执行案款清理活动,分别建立案款台账,明确承办人、设立清理时限,每天通报,每周调度,每月清底,所有未发放执行案款已全部清零,符合发放条件的已全部发放至当事人,因特殊原因暂时无法发放的亦全部办理暂缓发放,并建立台账。二是建立长效机制,充分发挥“一案一账户”功能系统作用,严格落实执行款物管理相关规定,强化沟通协调,定期与执行各团队就往来款进行对账,督促相关承办人员及时认领、过付资金,确保案款应支尽支快支。三是强化监督,对符合冻结、暂缓条件的案款依法进行冻结、暂缓发放。由指挥中心确立专人对执行案款进行日常监控管理,对无法定事由超期未发放的案款日通报,研判常态化管理模式,将案款超期纳入绩效考核制度,杜绝案款超期认领、超期发放问题。

  关于“司法为民理念树得不牢,开展案件释明工作不力,未落实院庭长接访制度”问题

  一是高度重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处理,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信访工作的实施意见》,严格落实院领导接访和院领导包案负责制度,实行定化解方案、定责任人、定解决时限三定原则,真正在“事要解决”上下功夫,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二是持续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严格落实22项“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特别是围绕执行难,开展专项执行活动,有速度、有温度、有力度地为民办实事解难题,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教育整顿带来的新气象、新变化。三是开展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专项清查及化解工作,建立工作台账,按照“三到位一处理”要求,通过领导包案、部门协作、引入程序、移交稳控等措施,信访积案已得到有效化解。

  关于“协同推进扫黑除恶斗争不扎实,已审结的3件恶势力犯罪案件仍有未执行到位罚金、违法所得”问题

  一是将涉黑涉恶案件办理固定化。固定专门团队、专人办理此类案件,对黑恶刑事案件涉财产部分加速执行、优先执行、精准执行,组成由院领导为组长、承办法官及助理为成员的专项执行小组,定期调度、定期汇报、定期研判执行措施,针对此类案件做到“精准狠”执行模式。二是加大执行力度,穷尽执行措施。在充分利用执行网络查控的基础上,加大线下查控力度,密切关注被执行人刑期,积极到刑罚执行机关、社区矫正机关、被执行人基层组织等机构进行走访调查。充分向被执行人亲友阐明涉财产执行与减刑、假释的关系,利用减刑、假释制度鼓励被执行人积极配合履行,利用悬赏执行制度,发动群众举报,获取信息,推进案件执行。

  关于“送监不及时,贯彻“胜诉先退”政策不坚决”问题

  一是对于判处实刑未收押的罪犯,我院依法履行职责,按照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规定,判决生效后将判决书、执行通知书、结案登记表等执行文书送达公安机关,交由公安机关送监执行。目前共送监执行罪犯44人。二是经与财政部门协商,制定出台了《诉讼费退费管理暂行办法》,开设了诉讼费退费备用金专用账户,预收诉讼费的20%作为退费备用金直接拨付专用账户,保障退费资金专款专用。“胜诉先退”工作已全面开展,落实到位。

  (二)“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到位,工作开展不扎实、不规范”方面

  关于“党建主责主业意识不强,院党组落实《党委(党组)机关党建“十条”基本规范》不到位,未专题研究党建工作”问题

  一是党组牢牢把握法院政治机关属性,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8月11日,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党建工作,会议听取了上半年党建工作汇报,研究并通过了《中共东平县人民法院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2021年度任务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小组2021年度工作安排》、《东平县人民法院推进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关于“机关党委对党建工作落实督导不到位,对支部和党员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考核督查缺失,开展党建工作重部署轻落实,组织生活质效不高”问题

  一是加强管理督导,今年以来,机关党委委员列席了基层支部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党员发展对象会、接收预备党员支部大会等支部会议,对整个流程进行指导和监督。二是组织党务干部学习《县直机关党的工作标准化体系》,全面提升党务干部整体素质、工作水平和履职能力。三是会同县委县直机关工委对各党支部半年党建工作进行全面考核,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督促整改。四是通过向上级党组织推荐先进党支部和先进党员,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做法,起到以点带面、正向激励的效果,今年有2个党支部(累计3次),4名党员受到上级党组织表彰。

  关于“党组织换届选举、发展党员存在违规问题”问题

  一是要求各党支部引以为戒,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支部工作条例》、《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对党组织换届选举、发展党员存在违规问题的支部提出批评,并责令写出情况说明。二是规范党员发展工作,按照发展党员相关要求,结合《县直机关党的工作标准化体系》,对照程序和步骤发展党员,利用“灯塔网-发展党员纪实公示系统”,做到线下发展流程到哪一步,线上纪实公示到哪一步,今年发展的11名党员均未发生违反程序的情形。

  关于“党建标准化规范化水平较低,党支部未按规定召开“三会一课”,存在非党员参加并记录党员会议、以领学文件代替上党课等问题”问题

  一是组织各党支部学习《县直机关党的工作标准化体系》等“三会一课”实施规范,认真学习相关知识,严格按照规定开展组织生活。二是规范“三会一课”等各项记录,明确记录内容,加大对各党支部组织生活开展和记录情况检查力度,已于7月13日检查一次,并对存在问题进行通报。

  关于“开展组织生活不严肃、不规范,领导干部未落实双重组织生活会、部分支部未落实组织生活会,党费收缴不规范、不严格”问题

  一是各党支部组织学习党章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等党规党纪,进一步严肃组织生活。二是7月下旬开始各党支部先后召开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党组书记、院长张海鹏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机关一支部组织生活会,各领导班子成员均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三是加强整改落实,各党支部均能严格落实每月缴纳党费的规定,在每月收齐全体党员党费,并及时送交机关党委,已不存在延缴、漏缴等不合规情形。

  关于“干部队伍建设不稳定,未按规定配备警力,书记员队伍不稳定,招聘人员流动性大”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与上级法院沟通协调,拟从现有符合入警条件的人员中择优选任部分人员转任法警,同时积极争取在2022年招录公务员时招录部分法警,按规定配备警力。二积极与聘用制人员沟通交流,了解他们的所思、所想、所盼,2021年6月已研究出台了《聘用制人员调整工资方案》,从7月份起已为聘用制人员提高了工资待遇,缴纳了住房公积金。三是修订完善聘用制人员考核奖励制度,对业绩考核优秀、表现突出的聘用制人员予以奖励,激发他们的工作积极性,保持聘用制人员队伍稳定。

  (三)“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够有力,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监督管理存在不足”方面

  关于“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党风廉政建设不重实效,对廉政风险点排查防控工作重视不足,签订责任书流于形式,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虚化”问题

  一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2021年4月,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并加大问责力度,使责任书的保证责任落到实处。对新录用的人员和调整岗位的人员重新排查防控风险责任点,核定防控等级,落实防控责任。二是院党组坚持每年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始终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干警(含聘用人员)违法违纪问题和苗头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三是严格落实《关于加强员额法官及审判辅助人员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实施方案》,对审判执行等廉政风险较高的岗位,加大风险排查力度,制定防范措施。四是严格落实廉政谈话制度,廉政谈话做到一对一,面对面,做到谈出成效、谈出团结、谈出干劲。队伍教育整顿期间,有针对性的开展谈心谈话,深入推进自查自纠,严格审查办案中存在的违法违纪问题,并依规依纪进行处理。

  关于“干部监督管理缺位,落实审务督察、卷宗评查制度走形式,未定期规范开展,导致类似问题反复出现”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年度审务督察计划,加强对院机关干警上下班纪律、庭审纪律、办公纪律、会议纪律等纪律作风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考勤每日通报制度,强化纪律作风整顿。二是严格通报制度,对督察发现的问题点名道姓通报,限期整改,对反复出现问题的人员予以谈话提醒、批评教育,并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追究相应部门负责人的领导管理责任。三是加强组织领导。结合队伍教育整顿,落实好重点案件评查,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的重点案件评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出台实施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工作推进会等,对重点案件评查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和推进落实。四是扎实进行评查。按照刑事、民事、行政、执行业务归口,由分管院长牵头,抽调业务骨干成立案件评查小组,分别开展评查工作,逐案填写《案件评查标准表》,一案一表。召开案件评查分析会,对发现的问题汇总分析,集体讨论,建立台账,分析原因,研究整改措施,形成评查报告。五是建立长效机制。研究制定出台案件质量评查制度,实行常规评查、重点评查、专项评查相结合,对评查结果定期通报,到人到案。对整改不力,反复出现问题的人员予以谈话提醒、批评教育。

  关于“执行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备制度不严格,存在报备无党组织审核、无事后报备等问题”问题

  严格落实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嫁娶事宜报备制度,对报备情况全面审核,做到报备前由报备人填写备案表,单位党组织审核盖章,办理完结后报备人填写办理情况,单位党组织审核盖章,交监察室存档。今年以来已审核报备2次。

  关于“组织开展警示教育不经常”问题

  一是定期开展警示教育,做到警示教育常态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对违法违纪典型案件及时予以通报,以身边案例警示身边人,教育引导干警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以反面典型案例中透视出来的问题认真对照检查,深刻吸取教训,切实受到警醒、引以为戒。二是加强廉洁司法教育,通过廉政党课、观看警示教育片、家庭助廉等形式营造崇廉拒腐、健康向上的廉政文化氛围。通过组织干警参观泰安监狱警示教育基地、东平县纪委监委廉政教育基地,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形式,对干警进行警示教育。

  关于“财务管理混乱,执行政府采购制度不严”问题

  一是组织相关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进行了学习,全面掌握政府采购各项政策规定,进一步提升规范责任意识。二是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和程序。采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严格进行公开招标,招标数额标准以下的委托代理机构进行自行采购。2021年以来采购工程、货物、服务项目共计15个,全部按规定办理了政府采购手续。

  关于“案款账户管理不规范”问题

  一是加强规范案款账户管理,合并功能重复账户。二是严格按规定使用案款账户,已将案款账户中存放的非案款资金上缴财政预算外统一管理。三是及时同财政部门核对财政代管账户余额,已和财政部门核对一致。四是利息及时上缴国库,累计利息已与财政部门协调,待完善手续后上缴国库,今后每年年底将当年产生的利息汇总统一上缴国库。

  关于“税费制度执行有偏差,为施工方承担税费,绩效考核奖金未缴纳个税”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税费制度,项目实施前约定税费承担方式,应由施工方承担的税费一律由施工方承担,杜绝为项目方承担税费现象再次发生。2021年以来未再发生为施工方承担税费的情况。二是严格执行税费管理规定,将绩效考核奖金纳入个税缴纳范围,该项工作已经院党组会研究落实,已代扣绩效考核奖金个税41717元。

  关于“财政经费指标混用、工会经费未独立核算、现金长期短款、大量使用定额发票入账、未收取应由个人承担的制服款等问题仍然存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协调财政部门,争取财政指标及时足额下达,按指标规定范围支出经费,杜绝指标混用现象。二是已协调东平县总工会及财政部门,争取尽快设立工会银行专用账户,实行工会经费独立核算。三是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强化责任意识,严格报销审核,定期对现金进行盘点,杜绝短款现象,切实做到账实相符。完善会计核算制度,建立有效的相互制约机制。完善内部控制监督机制,定期开展内部财务检查,及时发现纠正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四是依托省高院2021年6月份统一开发的罚没资金管理系统,严格规范罚没收入管理,罚没收入及时足额上缴财政。六是按规定收取应由个人承担的服装款,2021年换装人员个人承担服装款已全部收取。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东平县人民法院党组清醒认识到,巡察整改虽已取得阶段性成果,但与市委巡察组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下一步,东平县人民法院党组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巡察工作要求,进一步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续深入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和体现到各项实际工作中。

  一是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保持正确政治方向。进一步深化理论武装,强化政治自觉,带动广大党员干部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习近平关于政法队伍的重要训词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原则,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断提升干警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是持续深化整改,确保反馈意见件件落实到位。院党组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紧扣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持续推进整改,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部完成整改任务。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认真开展“回头看”,巩固已有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对还未整改到位的问题,紧盯不放、一鼓作气,加大力度、加快进度,以钉钉子精神抓紧整改到位;对长期整改任务,强化措施、夯实责任,确保问题整改不留死角、全部到位。同时,主动接受监督,确保巡察整改成效经得起群众的检验。

  三是聚焦主责主业,促进审执质效进一步提升。教育引导广大干警正确处理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与推动当前工作的关系,把巡察工作成效体现在整改落实的具体举措上,体现在实实在在为群众办事的工作成效上。紧紧抓好审判执行工作,依法惩治各类犯罪,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妥善审理好涉民生、经济领域各类案件,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切实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不断提升执行工作能力水平,坚定不移向着“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迈进。

  四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打造过硬法院队伍。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坚定理想信念为根基,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落实“两个责任”,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坚持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落实好干部标准,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不断加强党建工作,按照“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的工作思路,坚持思想建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夯实基层党建基础,充分发挥领导表率作用,为法院各项工作提供有力政治保证。

  在今后的工作中,东平县人民法院将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注重常态长效,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从源头上防止问题的重复发生,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2872977 ;电子邮箱:dpxrmfy@126.com。

                                                                                                                                        中共东平县人民法院党组

                                                                                                                                               2021年11月16日


上一篇:
下一篇: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