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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肥城市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十一届市委第九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信息来源:泰安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11-25 浏览:

  根据泰安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3月5日至4月30日,泰安市委第八巡察组对我院党组开展了巡察。6月30日,泰安市委第八巡察组向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落实工作基本情况

  院党组充分认识到,泰安市委开展巡察,是对我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加强党内监督等工作的一次全面会诊、全面体检,是对我院工作的全面帮助和支持,充分体现了泰安市委对我院党组、全体干警的关心爱护,对推动我院各项工作平稳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泰安市委第八巡察组反馈的意见中指出我院存在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够深入,落实司法改革任务存有短板;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存在短板,选人用人工作不够严谨规范;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到位,从严治院工作不够扎实等3个大的方面、10个具体方面的问题,并提出3个方面的整改意见建议。上述问题及意见建议,完全符合我院实际情况,为我院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作提供了有力指导。我们完全接受市委第八巡察组的巡察意见,并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以坚决的态度、高效的行动、有力的措施、严明的纪律,抓好整改落实。

  (一)提高思想认识,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推动整改落实。泰安市委第八巡察组在我院召开巡察整改意见反馈会后,院党组立即召开党组会议,原原本本学习了反馈会议精神、中共泰安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通知精神及《市委第八巡察组关于巡察肥城市人民法院党组的反馈意见》,对反馈意见涉及问题进行研究分析,并对巡察整改进行安排部署。7月9日,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基础上,院党组召开巡察整改落实工作专题会议,研究形成了《中共肥城市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市委第八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8月30日,我院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院党组、班子成员主动认领问题,认真对照检查,深刻剖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二)加强组织领导,以坚强的组织架构保证整改落实。立即成立由党组书记为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整体谋划、总体调度。设立办公室,由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整改工作的协调落实。院党组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通过召开党组会议、中心组集体学习等多种形式,安排部署、总体推动巡察整改落实工作。党组书记作为巡察整改落实第一责任人,对巡察整改负首责、负总责,切实做到重点问题整改亲自抓,抓到底。其他班子成员扎实履行“一岗双责”,结合分管工作,主动认领问题,认真剖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抓好整改工作。各牵头部门、人员,责任部门、人员结合工作职责,对照问题清单,切实落实责任,确保整改到位,不走过场。

  (三)明确目标任务,以精准的问题导向开展整改落实。针对反馈的3个大的方面、10个具体方面问题,逐一拆解细化,便于精准整改。围绕每项任务,明确整改步骤、整改任务、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完成时限等,确保问题无漏项,标准不降低,整改不放松。结合问题具体情形,对于已经整改完毕的,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果;对于即知即改、限期整改等问题,严格按照完成时限,确保如期完成;对于一些疑难复杂、整改难度较大的问题,想法设法降低问题负面影响,想方设法加以缓解直至解决。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台账为抓手,定期督导调度每项任务的整改落实情况,及时鞭策提醒,确保整改效果。

  (四)坚持标本兼治,以完善的制度机制助力整改落实。坚持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党史学习教育有机结合,与基层党组织建设、审判执行业务工作有机结合,做到标本兼治,同步推进。强化经验总结,把好的经验做法提炼出来,形成抓根本、管长远的长效制度机制,作为指导和推动工作的有力抓手,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案。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围绕人民群众所思、所想、所盼,瞄准工作中的难点、堵点、重点,持续发力用力,通过问题解决不断提升司法服务能力和水平。在问题解决中完善制度机制,强化监督手段,筑牢管控围墙,确保问题不反弹、不复发,做到既治标又治本。

  二、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够深入,落实司法改革任务存有短板

  1.关于“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问题。

  (1)针对“通过政治学习提高政治‘三力’目标不明确,被动学习多,克服本领恐慌‘我要学’少”问题。

  一是修订2021年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围绕提高政治“三力”目标,优化集体学习形式和内容,增强学习内容的时效性和针对性。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原则上不得请假。每期开展集体学习后,均安排一定数量的自学内容。按照每周自学原则上不少于2个学时的要求,班子成员结合自身情况,有针对性开展自学,主动学习的自觉性明显提升。二是坚持把党史学习教育与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及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相融合,同步制定学习计划配档表,成立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在要求干警借助学习强国APP、灯塔—党建在线等平台进行学习的基础上,按照《党史学习教育学习配档表》深入开展集中学习和自学。三是以英模教育为激励,选树培养本院英模人物,举办队伍教育整顿英模事迹报告会,深入组织学习李庆军等法院系统英模先进事迹,引导广大干警以英模为榜样,激发干事创业激情,形成“学习英模、崇尚英模、争当英模”的良好氛围,坚定理想信念,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组织观看影片《马锡五断案》,引导干警学习和弘扬以马锡五审判方式为代表的人民司法优良传统。

  (2)针对“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成效不高,以领读形式照本宣科多,研讨交流少;理论学习与业务工作融合不足,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力度不够”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在保证集体学习时间的同时,增设研讨交流环节,针对学习专题开展交流发言,每次选代表发言,谈体会、谈心得,并留存发言材料,确保每次的集体学习既能学透、又能谈透。二是开展党支部书记创新突破项目15个,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50余件,每位党员严格履职承诺践诺,推出一批有质量的工作成果、党建成果。三是制定集中学习配档表,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作为集中学习重要内容,全院各党支部按照领导小组部署要求扎实开展政治轮训、理论学习。截至11月上旬,共完成各项政治学习26次,干警积极参与学习,认真撰写学习笔记,努力提高政治素养。

  (3)针对“对全院干警学习效果重视程度不够,学习形式单一,缺乏针对性,摘抄笔记、写心得体会多,沉下心来学精髓、悟原理少”问题。

  一是提高对全院干警学习效果的重视程度,加大对广大干警开展学习情况的督导检查力度,机关党委、政治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全院干警学习笔记等进行抽查,对于应付了事、效果不佳的,及时通报所在党支部进行整改。二是党组书记带头为全体干警上党课,领导班子成员为分管部门上党课,凝聚全院干警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的思想共识。三是在全院开展“书香机关﹒党史百年悦月读”活动,组织全院干警积极参加党史知识竞赛,每周通报参与人数,确保人人参与。四是充分利用红色资源拓宽学习形式,组织干警观看《沂蒙红嫂俺的娘》红色电影、参观党史教育广场及展厅、赴陆房烈士陵园、泰安红门及南湖党建文化主题公园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红色体悟活动,接受革命传统教育,追寻红色足迹,缅怀革命先烈。五是组织青年干警开展“跟班学习找差距”活动,撰写跟班心得体会,不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

  2.关于“发挥审判职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有短板”问题。

  (1)针对“对‘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指示落实不到位,对部分案件监督缺位”问题。

  一是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和训词精神等作为集中学习重要内容,干警认真撰写学习笔记,深刻领会指示精神。二是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根据工作实际,确定我院顽瘴痼疾整治清单并公开公示,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举报信箱,畅通群众线索渠道,有效整治顽瘴痼疾。加大转办线索办理力度,完成上级51件线索的核查、复核工作,对发现问题干警作出相应处理。落实上级法院重点案件专项清查、排查和评查整治工作要求,对涉法涉诉信访,暂予监外执行,重点刑事、民商事、行政、执行案件进行清查、排查和评查。召开重点案件评查专题研究会议,对于审执案件评查中发现的有关违反实体、程序和卷宗整理方面的问题进行研究,作出相关处理。三是坚持“当下治”和“长久立”有机结合,召开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建章立制专题党组会议,针对顽瘴痼疾专项整治中发现的超审限办案,违规“三同”办案,落实“三个规定”不到位等问题,通过建章立制堵漏洞、强弱项。同时,对不适宜当前工作需要的相关规章制度进行修订完善,确保各项工作制度化,整改成果长效化。四是扎实开展案件评查工作。自8月份起,采取部门内部交叉评查等方式,对员额法官审理、执行案件进行评查,评查结果报审判管理办公室。对于评查落实不到位的,由审判管理办公室督促整改。

  (2)针对“审理部门和执行部门工作协调不到位”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最高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立案、审判、执行工作协调运行的意见》,加快诉讼案件流转。在立案时申请保全的案件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要求当事人提供明确的财产线索。对“诉前调”案号的案件,在立案时直接指定指导法官。对立案的民商事案件第一时间流转至相关业务庭室,切实做到立案、审判、执行的快速流转和有效衔接。二是进一步加强审判管理,促进立案、审判与执行工作的顺利衔接和高效运行,保障当事人及时实现合法权益,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立审执协调运行工作的暂行规定》,并抓好贯彻执行。三是强化诉源治理工作,减少案件增量。审理结案时充分考虑执行,避免案款不明确不细致导致执行困难,执行中执行人员与审判人员密切配合,辩法析理,息诉罢访。执行保全规范立案,快速结案,以保促执促和。提高司惩号案件办理质量,确保拘留人员到位。四是针对审理、执行部门工作协调不到位问题,在立案、审判、执行各个部门开展了自查自纠活动,找准问题症结,狠抓整改落实。

  (3)针对“对‘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指示精神落实不到位,优化法治环境工作仍需努力。安全风险防控有漏洞,对新事物新挑战‘备考’不充分”问题。

  一是在全院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联络宣传组、办理破产指标攻坚专题组、执行合同指标攻坚专题组等3个工作组,全面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制定印发《落实省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突破行动配套措施>工作方案》,确定优化线下和线上诉讼服务、切实降低企业破产成本、压缩办理破产周期等11项具体工作内容,确保持续推进营商环境优化。二是依法审理金融借款合同案件,有力维护地方金融安全,保障经济秩序稳定,既依法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又尽可能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依法受理破产案件,依法处置“僵尸企业”,多措并举保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认真贯彻上级法院关于全面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指示精神,做到能动、实质、及时保护。三是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各部门大力开展“四进送法”活动,组织干警深入企业、乡村开展法制宣传,帮助当事人依法维权,防范化解纠纷。截至目前,共开展送法活动16次。四是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规范执行行为,严禁超标的查封、乱查封等,用好信用惩戒措施。今年来,共发布失信信息1936条,限制高消费3648条。五是加大执行宣传力度。今年来,共发布执行宣传文章40篇,曝光失信被执行人信息58条,发布精品执行案例10件。六是主动适应新时代新形势新要求,加强新媒体应用,加快融合发展步伐,专注内容质量,展现法院形象。发布《民法典·法官说法》4期,阅览人数5000余人次。

  3.关于“落实司法改革任务不到位”问题。

  针对“审委会职能作用发挥不充分;主责主业意识不强,在总结审判经验、把握办案标准、统一裁判尺度方面投入精力较少”问题。

  一是修订完善了《肥城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工作规则》。完成修改后,我院相继召开4次审委会,共研讨案件16件。二是审判管理办公室根据工作规则,围绕总结审判经验、把握办案标准、统一裁判尺度等方面,有针对性发挥审委会职能。根据审委会决议,及时形成并在全院公布指导类意见。

  4.关于“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有差距”问题。

  (1)针对“对‘坚持司法为民,改进司法工作作风,通过热情服务,切实解决好老百姓打官司难问题’指示精神执行有偏差。一些法官工作不认真、不细致,作风懈怠散漫,案卷不规范”问题。

  一是监察室与综合办公室、政治部、司法警察大队等多部门联合组成检查组,深入窗口单位、人民法庭进行调查,发现作风问题、安全问题,现场提出意见,并要求认真整改。二是扎实开展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检查督查,加强纪律作风、司法作风、庭审规范、司法服务态度等方面建设,并通报发现问题,要求限期整改。三是坚持常态化开展评查工作,截至11月上旬,共评查各类案件581件,未发现主观故意、严重失误等情形。对发现的瑕疵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

  (2)针对“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涉诉矛盾多元化解工作不扎实。人民调解员作用发挥不充分,2017年以来进入诉讼程序案件呈显著增长态势。在案件源头治理工作中,诉前调解超期时有发生,一些案件搁置远超30天规定,有的达到191天”问题。

  一是各部门组织干警对新时代“枫桥经验”进行了学习交流,领会“枫桥经验”精神,结合各自工作内容,改进工作方式方法。二是在法院内网公布省法院《关于贯彻一案一号精神进一步规范“诉前调”字号的通知》,为全院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工作提供指引。三是加大对调解工作的教育培训力度,强化对调解员队伍的管理。9月8日,举办特邀调解员业务技能培训会,对解纷技巧、调解平台操作应用等进行讲解培训,规范工作流程。与15个调解组织对接开展诉前调解工作,及时调整、补录特邀调解员。由审管办、立案庭共同负责指导、监督全院诉前调解案件,确保在30日内完成调解。四是开展“智慧诉服”体验活动。9月14日,邀请辖区内13名青年律师、19名法律工作者亲身体验“智慧诉服”。活动集中展示了诉讼服务中心多元解纷、分调裁审、立案服务、审判辅助、涉诉信访、法治宣传六大功能的“一站式”建设情况,着重讲解了网上立案、跨域立案、网上保全申请、网上鉴定申请、网上阅卷等诉讼服务事项,现场演示了网上自助立案、智能诉状自动生成、移动微法院等应用操作以及网上开庭、网上质证、在线调解等。旨在通过开展一系列体验活动,增强律师、法律工作者对诉讼服务中心的认同感,感受“智慧诉服”带来的便利,便于更好开展各项司法活动。五是积极协调市委政法委,将“万人成诉率”“无诉村居(社区)”纳入平安建设考核。

  (二)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存在短板,选人用人工作不够严谨规范

  1.关于“选人用人工作程序不规范”问题。

  针对“选人用人把关不严格,对提拔干部的档案审查不细致。选人用人作风不严实,‘凡提四必’执行不到位。人才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对年轻干部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工作有待强化,优秀年轻干部培养使用力度不够”问题。

  一是政治部全体人员利用1个周的时间,集中学习了《肥城市科级干部日常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前往组织部职能科室现场学习干部档案审查的流程、细节等,进一步提升档案审查能力,确保审查质量。二是开展选人用人自查自纠。政治部抽出专门时间,认真查找了历年干部选拔任用相关程序及文书档案存在的问题,按照“凡提四必”要求,及时补充完善了相关资料,确保档案完整、程序完备。三是扎实开展青年干警理论学习活动,将35周岁以下青年干警组成信息调研宣传、思想政治学习、劳动争议、民间借贷、建筑工程、行政、刑事、交通肇事、婚姻家庭等9个小组,每组设组长1名。在普法宣传、典型案例撰写、微党课、走访慰问等方面,向青年干警压担子、要成果。四是选拔任用一批德才兼备、作风优良的年轻干警担任中层正副职,发挥中流砥柱作用,加大对年轻干警的培养使用力度。在全院80后干警中,有2人担任部门主要负责同志,11人担任中层正职,19人担任中层副职。

  2.关于“党建工作不扎实”问题。

  针对“未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考核,多数党支部学习限于念文件,学习形式单一、效果不佳,以党建促业务的办法不多。党费管理不规范,党务公开内容党员知晓率不高。基层支部联系群众不够密切,渠道有待拓宽。党建资料存在敷衍应付情况。党员底数不清”问题。

  一是抓基层党建责任落实到位。结合实际工作,全面部署院党组、机关党委、各党支部的党建工作。每月按时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严格按照要求召开党组会研究党建工作。督导各支部做好党建工作、支部书记述职工作。二是严格做好党员发展、教育、管理。督促各支部制定党员培训计划,每周组织集体培训和学习。三是全面推进党建突破项目。确定了“一支部一文化”党组书记突破项目,督导15个党支部结合工作实际创立各自支部文化和主题,在机关办公楼八楼建成支部文化长廊。同时,继续丰富党建文化长廊建设,配置电子资料库,拍摄党建宣传片,建成七楼党建档案室。四是每月通报山东e支部上传情况,督促指导各支部每月按时开展组织生活并按时上传。五是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以各部门、各党支部为单位加强调度,发挥业务特点,每月做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六是督促各党支部至少进行1次党建工作排查自查。党组成员定期到党支部进行检查,加强对支部的督促和指导。7月9日,全市机关发挥“三个作用”助力党建统领高质量发展推进会召开。我院1个党支部被表彰为市直机关先进基层党支部,1个内设机构被表彰为市直机关党员先锋岗,3名干警分别被表彰为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服务群众标兵荣誉称号。

  3.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

  (1)针对“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不到位,民主集中制原则有待强化”问题。

  一是院党组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在2021年第10次集体学习上,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对《准则》内容再次进行了原原本本学习,2名党组成员作为代表进行了发言交流。二是对《党组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完善,领导班子成员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实事求是,讲原则、讲大局,不断提高院党组议事决策的能力和水平。严肃认真开展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认真抓好查摆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2)针对“部分领导干部调查研究力度不够,听汇报多,主动深入基层少、与同事沟通交流少”问题。

  一是建立联系点制度。由每名党组成员联系1-2个党支部,负责指导支部党的建设,定期开展讲党课、谈心谈话等活动,加强与基层一线、广大干警的联系沟通,切实提升调查研究的频次和质量。二是积极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制度,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积极走进乡村、社区、学校、企业等开展普法宣传活动10余次。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开展层层谈心谈话,讲清“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让干警放下思想包袱,深刻查摆问题。三是完善我院廉政谈话制度,针对不同岗位不同人员侧重谈话内容,真正发挥咬耳扯袖、提醒教育的作用。同时,组织院领导及各部门负责人按照廉政谈话制度规定及要求与相关干警开展廉政谈话,立足教育,着眼防范,切实做到将关口前移,抓早抓小。

  (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到位,从严治院工作不够扎实

  1.关于“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

  (1)针对“院党组对《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认识不到位,未结合实际制定责任清单、明确责任分工,一些党组成员不知如何履行‘一岗双责’。有的党组成员自身要求不严,在严守纪律规矩方面有偏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次数不多,针对审执权力运行过程中的重点领域、关键岗位的监督制约措施少、力度不够,未能开展监督检查” 问题。

  一是制定《院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院党组、党组书记、党组成员的责任分工。同时,结合党组成员分工内容不同,就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进行了明确和区分。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列入2021年第十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开展集体学习,引导党组成员强化认识,加深对规定的理解和把握。二是召开2021年上半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专题会议暨班子成员工作情况汇报会议,院党组、班子成员分别就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进行了汇报交流,并对今后工作进行了谋划部署。三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院党组在研究谋划重大工作前,首先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有关决策部署,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实践。四是制定我院司法人员职责与权力清单,对干警职责进行细化,使全院干警立足岗位职责,理清工作思路,明确目标任务。组织院领导及干警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形成“党组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机制。五是制定《肥城市人民法院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各岗位廉政风险点,细化责任分解,确定等级分级标准,提出具体工作措施,推动全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六是严格落实好“三个规定”平台的填报工作,一旦发现违反三个规定的情形,依照相关规定严肃问责。七是将《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等列入部门集体学习计划。将《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作为重要学习内容列入支部学习计划,利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时机开展多种形式的党规党纪学习培训。

  (2)针对“处理信访问题不够规范,部分信访件调查结论没有调查资料印证;处理信访问题过程中让举报人和被举报人见面对质;有的来信直接批转到被投诉部门”问题。

  一是对于转办的信访案件全面了解案件情况,及时联系信访人做好息诉化解工作,对于落实的问题及时汇报,妥善协调处理,做好笔录、影像资料的保存,做好一案一卷的整理工作。二是严肃处理信访问题的工作纪律,严禁出现让举报人和被举报人见面对质的现象发生。三是对机要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教育,加强责任心,及时向参与批示意见的院领导提醒建议,在文件签批环节严格把关,杜绝来信直接批转到被投诉部门。四是公开监察室办公电话,告知来访来电当事人向监察部门递交或寄送相关信访材料,按照处置程序及时向有关人员了解核实情况,按时上报核查报告,同时实行台账管理,限时办结、挂账销号。信访案卷出现问题,移送监察室的,依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3)针对“开展廉政警示教育频次少、内容单调,对职务犯罪案件庭审资源运用不够”问题。

  一是坚持每年度召开全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会议,组织广大干警收听收看上级一系列会议精神,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提升干警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意识。二是对《廉政谈话制度》进行完善,着力解决廉政教育缺乏针对性问题,坚持岗位不同、侧重不同,根据不同工作性质和特点侧重不同谈话内容。三是以警示教育为利器,深入学习市委书记讲党课、市纪委书记廉政辅导报告,领导班子成员、各党支部书记带头研讨交流,撰写心得体会。组织干警前往市检察院廉政警示教育基地接受廉政教育,通过发人深省的案例、令人震撼的图片,让干警们思想上受警醒、心灵上有触动,自觉增强廉洁自律和遵纪守法意识,真正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引导干警要时刻以党纪国法为准绳,反躬自省,引以为戒,切实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2.关于“对党员干部日常监督管理有缺失”问题。

  (1)针对“纪检组、监察室人力配备薄弱,调动频繁”问题。

  通过人员调整、新录用公务员考录等方式,配备2名监察工作人员,保证了队伍的相对稳定性。

  (2)针对“‘三同’现象禁而不绝,被动处理多、主动打击少。监督管理制度不完善,没有实现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问题。

  一是结合工作实际,对现行党风廉政制度进行清理及完善,制定《关于严格落实办案工作廉洁纪律的规定》,细化相关制度和标准,从制度层面做起,堵塞风险漏洞。二是在教育整顿期间对涉及“三同”办案问题的相关干警进行调查并运用“第一种形态”进行处置。三是认真贯彻“三个规定”的排查填报工作,充分发挥好各廉政监察员与“三个规定”平台的作用,确保全院填报,避免零报告。四是及时接听当事人来电投诉,做好解释答疑工作,同时定期登录人民法院违法违纪举报中心网站,一旦出现举报线索,及时处置并限期办结。运用网上办案系统“智能回访模块”,对当事人反馈问题进行及时汇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针对“对聘用制人员管理监督不够严格”问题。

  一是政治部加强对聘用制人员的管理,严把人员招聘关,由政治部、聘用制人员所在部门定期开展谈心谈话,了解聘用制人员思想动态,对工作态度确实不端正、不服从管理等问题的人员,给予严肃处理。二是强化监督管理。采取明察暗访、增设信访投诉渠道、公开举报电话等措施,对聘用制人员“八小时以内”“八小时以外”进行监督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置。三是组织聘用制人员进行集中培训,集中学习《劳务派遣人员管理办法》《请销假规定》、工作日中午严禁饮酒等规章制度,确保用制度管人管事。

  3.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

  针对“违反‘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应收款催收不力。大额支出报刊征订款没有附明细。报销单据审查不严格。发放绩效工资和考核奖部分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问题。

  一是利用半个月左右时间,开展了财务工作专项整治活动。加大应收款催收力度,对于属于个人借款的,坚决催收到位。对于办理公务的,要求经办人员查找相关资料,及时研究处理。对大额支出报刊征订款没有附明细,报销单据审查不严格,发放绩效工资和考核奖部分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等问题进行了集中分析研判,及时补充明细,对单据审核人员提高标准要求,强化责任意识,确保每项审查严格无误。对于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问题,与税务部门积极沟通,拟定了整改方案,近期进行整改。二是开展集中培训。组织全体财务人员集中学习财务规章制度,观看视频讲座,增强对财务管理的认识、对财务知识的掌握、对财务规定的执行。组织财务管理人员、财务工作人员参加泰安市内审培训班、肥城市财政局绩效管理培训班等班次,通过学习提升综合素质。三是强化内控管理。强化对财务工作的全流程监督,更新完善财务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上半年对5名在编财务人员进行了轮岗,调整了工作内容,避免长期不轮岗出现风险隐患。对于工作中的不严谨、不细致、不规范行为,由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及时进行提醒谈话,提出批评教育。四是加强财务人员管理,充分利用“第一种形态”,发现苗头性问题,视情由分管领导或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进行提醒谈话,视情开展批评教育。如涉及其他三种形态问题,按规定移交。

  总的来看,对于巡察反馈的3个大的方面、10个具体方面问题,根据巡察组整改意见建议和相关要求,通过层层压实责任、强化督导落实,均已展开整改,并取得阶段性成效。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尽管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反馈问题得到有效整改,但与泰安市委、泰安市委第八巡察组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持续整改的力度和韧劲还需进一步强化。下一步,我们将严格按照泰安市委第八巡察组提出的整改意见建议,强化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严格执行整改落实方案,全面细致抓好整改,确保真抓真改、严抓严改、常抓常改。

  (一)进一步强化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院党组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巡察整改的重要意义,切实把巡察反馈意见作为一次加强党性锻炼、改进工作作风、检验工作成效的重要机会,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巩固教育整顿成果、推动党史学习教育、优化营商环境、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的重要契机,牵头抓总,整体推动全院巡察整改工作。进一步强化政治学习,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执行《党组会议议事规则》,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提高院党组议事决策能力,定期研究部署全院党的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各项建设,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不断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严格落实各项责任,守好阵地,把好方向,切实维护意识形态领域的绝对安全。认真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各项要求,推动各项政策落地落实。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各项纪律规定,规范选人用人程序,严格落实“凡提四必”要求,严防干部“带病上岗”。持续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营造求真务实、清正廉洁、干净干事的浓厚氛围,锻造过硬法院队伍。

  (二)进一步执行各项举措推动整改落实。把落实问题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认真对照泰安市委第八巡察组反馈意见,结合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台账,对标对表,对账销号,持续深入抓好整改。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分工抓好各自分管领域的整改任务落实,抓好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的巩固落实工作。各责任部门、牵头部门、牵头领导、责任人结合前期制定的整改措施,严格按照完成时限,抓好整改。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要求,充分发挥审委会职能作用,抓好审执业务工作。进一步夯实党建基础,着力解决党建业务“两张皮”问题,促进二者深度融合。持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继续强化廉洁警示教育,继续开展好执行款过付不及时、财务管理不规范等专项整改活动,以刀刃向内的勇气和决心抓好整改。对于已经整改完成的,即时开展一次“回头看”,对前期整改情况进行一次全面客观分析评估,对取得的成果巩固深化,对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对于正在整改的,提高时限意识,督导责任领导、责任部门以“钉钉子”精神抓好整改,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完成。

  (三)进一步强化督导持续巩固整改成果。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强化对各项整改任务的督导落实,善始善终履行工作职责,善作善成确保任务落实,宏观把控整改进度,细节指导整改措施,坚持开门整改,接受社会监督。支持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强化对全院整改工作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全院干警的监督管理。整改工作取得成果及时向派驻纪检监察组反馈报告,遇重要、复杂情况及时汇报沟通,确保力度不减、标准不降、过程不松。院监察部门积极发挥监督职责,督促各部门、广大干警认真落实巡察整改各项责任,对于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等行为,发现一起,严肃处理一起。善于将全院的整改落实工作融入到全市工作大局中,在推进整改落实中不断着眼长远、紧扣重点,及时总结经验、巩固成果,与党建工作、业务工作有机结合,实现一抓多促、一抓多效。坚持标本兼治,积极构建科学完备、规范合理的长效机制,特别是问题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做到持续发力用力,确保既保证问题解决,又力争创建经验,以更多更务实的整改成果推动法院各项工作全面发展,努力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538-3567220;邮政信箱:山东省肥城市新城街道办事处龙山中路001号肥城市人民法院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邮编:271600;电子邮箱:fcfy@ta.shandong.cn

                                                                                                                                             中共肥城市人民法院党组    

                                                                                                                                                  2021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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