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9月30日至12月20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0年1月20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市委巡察组共向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党组反馈涉及5个方面38个问题,并提出5条意见建议。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党组完全接受市委巡察组的巡察意见和建议,并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坚决抓好整改落实。巡察反馈会议后,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立即对整改工作进行部署,明确了2020年1月20日至4月20日,利用三个月时间分三个阶段集中开展整改。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党组把落实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主要领导亲自抓,分工领导靠上抓,各责任领导和责任科室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积极落实、扎实推进,整改工作有序顺利开展,取得了预期成效。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局党组深刻认识巡察反馈意见的重要性,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政治敏锐性,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巡察反馈意见的精神和要求上来,1月20日、3月12日召开专题党组会议,4月21日召开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对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意识形态工作巡察反馈意见及选人用人专项巡察反馈意见进行传达学习和研究讨论,深刻剖析问题根源,切实增强巡察整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整改责任。局党组强化政治担当,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了市委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层层传导压力,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确保整改工作抓紧抓实。
三是明确目标任务,制定整改方案。针对市委巡察反馈问题和意见建议,局党组梳理确定了五个方面38项整改措施,形成了《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党组关于对市委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分别明确了责任人、责任科室(单位)、整改目标和完成时限。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剖析思想根源,进一步明确整改方向和整改措施。
四是健全工作机制,保障全面整改。对巡察反馈问题建立实施台账式管理和销号制度,能立即整改的即知即改、立行立改;需阶段性完成整改的,按照整改计划有序推进。加强调度督导,强化跟踪督办,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坚持标本兼治,完善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防止问题重复发生。
五是深化巡察成效,助推金融发展。整改过程中既注重面上问题的解决,又做到举一反三;既注重具体问题的解决,又注重建章立制;坚持将巡察整改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埋头苦干、争创一流,勇做新时代泰山挑山工”主题实践活动紧密结合,与打赢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紧密结合,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相结合,夯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以整改实际成效推动金融改革创新和泰安高质量发展。
二、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金融风险与加快金融产业发展等重要论述不够深入,推动工作思路举措不多
1、关于“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不强”方面
(1)针对“协调和推动企业上市挂牌工作有差距,让好企业上市的办法不多,连续三年增量为零”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政策支持。2020年1月22日市政府办公室出台《关于加快企业上市、挂牌及基金业发展促进新旧动能转换的实施意见》,提高企业上市挂牌、直接融资奖励标准,对企业在境内外上市和“新三板”挂牌后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0万元和100万元,对上市融资企业最高500万元,对“新三板”挂牌企业按实际融资额的3‰给予奖励,对发行公司债券企业按当年实际融资额2‰给予奖励,对企业因改制、上市、挂牌进行财务调整规范而增加的地方经济贡献,给予等额奖励。2020年3月5日与市财政局组织企业申报上市挂牌奖励。
二是加大培育力度。实施“资本市场攻坚行动”和“县域突破”工程,按照“百家企业梯次培育计划”,完善上市挂牌后备资源动态库,列入市产业经济发展领导小组组长调度企业11家,培育种子企业7家,淘你欢已获美国证监会同意,泰鹏环保已报山东证监局辅导,隆泰金属已报新加坡证监会备案。
三是落实责任解决困难。建立督促调度和评价考核机制,不间断跟踪推进,召开全市资本市场攻坚行动推进会,通报全市资本市场工作情况,加强与山东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山东证监局沟通交流,积极协调泰鹏环保上报企业改制需确认事项。
(2)针对“引导鼓励银行服务全市经济发展的有效激励政策不多,银行对实体经济信贷投放不积极”问题
整改情况:
扎实推进“信贷强力支撑攻坚”行动,继续深化“增信贷降不良打逃债树诚信”专项行动。
一是确定信贷支持目标任务,争取驻泰银行信贷投放高于全省平均水平,政策性信贷支持高于上年。截至3月末,驻泰银行贷款余额2885.7亿元,比年初增加189.3亿元,增长7%;增量比去年同期多增93.9亿元,增长98.4%;余额比去年同期增加425.1亿元,增长17.3%。增量居全省第10位,增幅居第6位;增幅比去年同期前移5个位次;增幅比全省平均水平高1.2个百分点。
二是大力支持实体经济民营经济,引导驻泰银行建立信贷投放台账,定向支持新旧动能转换、“双50强”企业、乡村振兴战略、山水林田湖草、重大工程项目、实体经济和民营经济发展的资金需求。
三是建立金融支持建设协调机制,实施差异化绩效考核,加大对银行业的评价,实施以贷款定政府资金存款联动机制,考核评价结果直接反馈到上级银行。截至目前,已落实以贷定存资金3.74亿元。
四是建立“绿色通道”,推动驻泰银行做好便捷信贷、“无还本续贷”,尽最大可能优化流程、简化手续。今年1-3月份,累计为164家企业做无还本续贷204笔,金额15.4亿元。加大融资性担保,争取建立再担保机构。加大“打逃债”的力度,继续依法严厉打击对债务人11类逃废金融债务行为、关联机构6类逃废金融债务行为。
五是大力推进金融辅导队进企业。从2月28日开始,从驻泰银行选取281名金融辅导员,从非银行金融机构选取135名服务专员,组建起81支金融辅导队,结对帮扶全市1092家中小微企业。3月16日全面铺开“一对一”进企业辅导,采用电话对接、实地调研等形式,将涉企政策送到企业,并初步摸清了企业经营情况、现实困难和金融诉求。截止目前,有325家企业提出融资需求35.32亿元,已落实121家企业融资需求15.97亿元。
(3)针对“撬动金融资金投向三农力度不足,推动银企合作和政金企对接的后续跟踪落实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引导驻泰金融机构特别是涉农银行业机构,继续把力量下沉和延伸到县域、乡镇,服务到行政村。继续推进全市农商行聚焦乡村振兴,立足县域、立足服务“三农”、立足服务脱贫攻坚,对符合条件的农业产业化项目、乡村基础实施项目、农村扶贫项目等,引导其拉出项目清单,建立信贷支持台账,加大资金投放。加大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继续开展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的创建活动。推动小额贷款公司、民间资本管理公司等地方金融组织,立足支农、支小定位,加大涉农领域的小额、快捷、分散投资。截至3月末,地方金融组织向1350户农户投资余额达15.8亿元。
二是扎实开展“政金企合作提升”行动,深化政银企深度对接,建立全市项目融资动态数据库,定期召开政金企合作项目推介和对接会,2月18日在全省第一家召开 "战疫情、保发展,金融支持在行动"银企签约视频会议,达成签约金额 205 亿元。截止4月11日,15家驻泰银行已为91家企业提供授信120.7亿元,占签约企业总数的52.6%、占全部签约额的58.9%。3月11日召开商贸流通、外贸企业银企恳谈会,对资金需求量小100万元的以下的直接落实农商行为主办行,6家银行落实近期信贷投放1.5亿元。2月28日,推进高新区银企签约21.2亿元。
(4)针对“鼓励支持金融机构拓宽普惠金融服务领域方面仍有欠缺,金融触角延伸下沉不够,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仍然存在”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引导驻泰银行、保险业机构依托大数据、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模式,搭建安全、便捷、合规的线上快贷融资平台,大力普及APP终端使用。加强对金融知识的宣传,特别是对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设立专门的金融服务。继续推动全市金融机构在农村地区设立助农服务网点。
二是引导驻泰银行一致行动,着力支持对受疫情影响较大而发展前景好、技术含量高、市场空间大但暂时受困的中小微企业,分类施策,稳定企业授信,做好续贷服务,保证存量融资规模不减少、贷款利率适当下浮,不盲目抽贷不压贷不断贷不限贷,不盲目进入不良或纳入征信系统,不擅自采取起诉查封等措施。疫情期间企业的逾期记录不作为再次授信时的禁入限制,不影响企业信用。截止4月11日,驻泰银行共为526家企业落实延期还本付息及优惠利率政策,涉及贷款102.2亿元。其中,贷款延期企业259家,涉及贷款18.8亿元,最长延期到2025年3月12日。付息延期企业67家,涉及贷款43.4亿元、利息5290.5万元,最长延期到2021年3月20日。实行下浮利率企业200家,最低利率2.6%,平均下浮23.6%,为企业节省财务费用3541.92万元。
三是鼓励全市小额贷款公司、民间资本管理公司、融资担保公司以及典当行、融资租赁、商业保理等机构加大小额、快捷资金支持,酌情增加小额贷款和融资担保、融资租赁、保理等额度。截止3月末,地方金融组织对小微企业投资余额47.3亿元。
四是驻泰保险公司创新保险保障产品,对因疫情引起的疾病、医疗等理赔服务,简化流程,做到应赔尽赔、快速理赔。1-3月份59家保险公司(27家财险、32家寿险)保费收入53.47亿元,比去年同期下降2.5%。赔款支出8.24亿元,比去年同期下降11.7%。
2.关于“防控金融风险措施办法不多”方面
(1)针对“督导化解不良贷款手段还不多,处置难度仍然很大”问题。
整改情况:
实施“金融风险化解攻坚行动”。
一是健全完善风险监测预警和早期干预机制,强化市维护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职能作用,强化信息收集、随时调度研判、及时提示风险、进行跟踪问效,实行动态台账管理和风险化解销号。
二是强化风险处置机制,按照资金链断裂风险、资金链紧张风险、互保联保代偿风险、抽贷断贷骗还风险、市场面急剧变化风险等“五个类型”,一企一策,及早应对。
三是加快银行不良资产加快处置,大力争取上级行不良贷款核销规模指标和批量转让政策,做到应核尽核。加快农商行、泰安银行不良贷款处置清收,减少存量遏制增量,农商行不良率降低,泰安银行不良率控制在2%以内。
四是区别对待担保圈内企业,依托省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等,通过打折、打包转让、基金购买、企业回购等多种方式,分类处置,切断关键互保链条。重点防范化解肥城银宝担保圈,加快推进省风险防控台账企业和地方法人银行实现退出或风险等级降级。突出化解重大骨干企业风险,防范债券兑付和发行风险。
(2)针对“督促企业加强银企互信上缺少过硬招数、有力措施,个别企业形成的担保圈担保链仍存在风险外溢、扩散的风险”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银企合作,建立每月银行与企业定期对接机制,“一对一”或“多对一”对接,银行行长与企业董事长直接对接。引导企业每月主动向银行提供生产运营、财务报表、重大资产变化、股权变更、高管变化、查封诉讼等情况。督促企业主动接受银行对财务和借款的监督。对银行采取骗还方式让企业还款,对企业恶意逃废银行债务,实行“黑名单”制度。
二是按照重点风险企业风险企业、潜在风险企业不同风险类型和风险等级,完善动态监测、预警预案和销号管理制度。采取无还本续贷、国有基金进入、国有融资担保替换、不良资产核销等,全力防控好5家重大骨干企业流动性风险、7家企业担保链风险和地方法人机构的不良风险。
(3)针对“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覆盖面不够广,针对‘零元购物’‘购物返本’等新形式非法集资活动的防范宣传不到位,出现输入型非法集资案件风险较大”问题
整改情况:
实施“创建无非法集资村社区提升行动”。
一是深入开展进村进户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进机关进网点 “八进”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先后印发《关于继续做好依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两节”期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持续加大基层宣传力度,利用志愿者、网格员、基层工作人员、行业宣传员等力量,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地进行宣传教育,引导广大群众对非法集资不参与、能识别、敢揭发,切断非法集资在基层的传播链条。
二是发挥媒体宣传作用。通过在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或载体,以案说法、法律释疑、黄金时段持续播放防范非法集资安全提示、公益广告等方式,积极宣传防范打击非法集资知识,提高群众对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的甄别能力,增强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在泰安广播电视台开辟防范非法集资专栏,先后在“元旦”、“春节”期间播放防范非法集资防范非法集资公益广告,连续播出1个月。近日,在今日头条、鲁网、泰安之声等新媒体,刊登“科学投资防风险、警惕天上掉馅饼”,揭示非法集资的12种新套路,提升广大公众的防范和辨别能力。
三是发挥金融机构和地方金融组织宣传作用。组织指导金融机构和地方金融组织,通过利用营业网点、业务代办点、支付终端张贴宣传材料、设立咨询台的方式,引导客户树立理性的投资观念,自觉远离非法集资陷阱。
四是加强监测预警。继续发挥好现有监测预警平台作用,为有关部门动态掌控非法集资行为、及时预警、投融资行业自律、向社会公众提供咨询、案件线索的移送、共同维稳等方面创造了条件。截止目前,累计采集非法集资等重点行业、领域的企业、公司信息800余条,累计通过市律师协会、投融资商会发布防范、自律建议353条,累计为有关行业协会、公司企业开展职业道德、法律风险专题讲座授课教育80次,接受电话咨询以及上门提供法律宣传、咨询共计近6000人次。
(4)针对“持续推进‘发生区域性金融风险仍然较大’‘民间借贷曾经比较严重’两项牵头巡视整改任务不够有力,个别企业流动性风险较高,偿还贷款本息难度较大;民间借贷规模仍然较大,风险系数仍处于高位”问题
整改情况:
实施“金融风险化解攻坚行动”。
一是建立追责问责机制,加大教育对公职人员的教育引导,积极督导肥城市扎实做好问题整改工作,对隐瞒事实真相,不整改、不收手、不收敛的,依照有关规定追责问责。截止3月底,肥城市涉公职人员不良贷款累计减少1886.42万元、减少102人。
二是加大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力度,通过深入开展进村进户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进机关进网点“八进”活动,提高党员干部群众对非法集资的警惕性和认知度,坚决不参与非法集资及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参与民间借贷活动,对非法民间借贷,露头就打,打早打小打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是健全风险监测预警和早期干预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落实风险处置主体责任,实行动态台账管理和风险化解销号。打响长效“组合拳”,化解存量风险,严控增量风险,防范风险反弹。
四是优化动态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应急体系,制定应急工作方案,确保一旦发生金融突发事件,能够及时掌握、迅速控制、果断处置、有效化解。
3.关于“地方金融监管职能履行不够全面到位”方面
(1)针对“监管力量投入不足,核实检查地方金融组织风险状况过度依赖第三方年审结果,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民间资本管理公司的现场监管达不到每季度一次的要求”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按照“双随机”的要求,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民间资本管理公司的现场监管,做到市、县监管机构对辖区内地方金融组织现场检查合计每季度每机构不少于1次,做好工作记录、检查取证等工作,发现问题的,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
二是做好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民间资本管理公司的非现场监管工作,通过监测、分析三类地方金融组织的信息和数据,及时发现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和执行监管措施,确保各地方金融组织健康发展,合规运营。
三是做优做强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以及民间资本管理公司,在第三方对地方金融组织年审和分类评级基础上,有针对性的对部分机构进行抽查,确保年审和分类评级结果真实、准确。目前,部署安排2019年度小额贷款公司分类评级工作,4月底前完成。
(2)针对“推进金融业态统一归口管理不够深入扎实,典当行、融资租赁、商业保理行业监管移交接收的后续工作跟进不及时,部分行业存在监管空白、工作盲区”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基础工作,建立了典当行、融资租赁和商业保理月报送制度,通过数据分析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全面掌握经营情况,查找潜在的风险隐患,截止3月末,全市27家典当行典当余额5.9亿元;14家融资租赁公司融资租赁资产总额81亿元;6家商业保理公司发放保理融资款本金8500万元。
二是强化现场监管力度,将典当行、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列入“双随机一公开”随机开展现场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约谈高管、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三是开展全市商业保理公司清理排查分类处置工作,目前已完成摸底排查,全市有6家商业保理公司,并开展分类处置工作。
四是开展全市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的名称中含有“融资租赁”字样的法人企业摸底规范工作。
(3)针对“对新型农村合作金融试点工作的‘扩面、增效’中心要求理解把握不深不透”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有针对性地制定和严格规范信用互助业务开展,促进我市新型农村合作金融提质增效。截至3月末,全市累计开展信用互助业务271笔,互助金余额751.5万元。
二是根据试点合作社申请,做好合作社退出试点工作,目前我市开展试点合作社为6家,26家已自愿申请退出试点。
三是培育1家示范试点合作社。
(二)党的领导方面还有薄弱环节,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突出
1、关于“议事决策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不高”方面
(1)针对“党组会与主任办公会议事边界不清晰”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制定了《党组会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党组会和局长办公会议议事制度、议事程序和规则,明确党组会和局长办公会的具体议事边界、议事范围和议事内容。
二是在党组会和局长办公会召开前,分别确定各自会议主题、会议内容和参会人员,对会议确定的事项严格执行。
(2)针对“会议召开程序不够严谨规范,会前的沟通酝酿不充分,会上讨论发表意见不积极”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党组会议事规则。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严格执行会前准备、会中决策、会后执行三个阶段规范运行程序。
二是严格党组会议议事程序。在议题提出上,坚持深入调研、充分酝酿,不搞临时动议;在会议决策中,充分发扬民主、发表意见,做到畅所欲言、集思广益,班子成员作出明确表态,坚持党组书记末位表态;在会后执行上,由局领导按工作分工带领责任科抓好会议决定事项的组织实施。
(3)针对“议而不决的情况仍有存在”问题
整改情况:
制定了“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定期汇总议题,提前按程序报批审阅,强化议题把关,进行议题筛选。党组会议研究的重要议题,充分讨论沟通,广泛吸收意见建议,做到统一思想、民主决策。严格纪律,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对党组形成的决定,明确责任,严格落实,杜绝临时动议、各行其是。
(4)针对“党组会议记录内容过于简单,没有体现研究讨论事项的全过程,且多次出现个人笔记复印件粘贴代替党组会议原始记录的情况”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制度规定,组织党组成员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进一步规范党组工作。
二是认真做好党组会议记录,建立专门党组会议记录本,对党组讨论研究事项、班子成员发表的意见建议、最后决定的事项,全过程、全员逐项如实记录,坚决杜绝个人笔记复印件粘贴代替的问题。党组会议召开后,及时形成会议纪要,按规定要求上报和归档。
2.关于“民主集中制原则贯彻执行不到位。个别党组班子成员全局观念和责任意识不够强,贯彻执行党组织决定不够自觉”方面
整改情况:
将《党章》、《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党中央有关民主集中制的一系列文件规定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机关党支部“三会一课”必学内容,进一步增强党组班子成员的民主集中制意识,强化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问责机制,确保民主集中制原则执行到位。
3.关于“干部人事制度执行不够严格规范。在选人用人过程中没有严格按规定办事,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规定》《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有差距”方面
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组织纪律,利用理论中心组学习和“三会一课”,认真学习和坚决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规定》《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等政策。
二是修改完善了《选拔任用干部工作规范》,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做好动议、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征求意见、会议决定、公示、备案、任职、任前谈话、试用期记录、档案纪实等各环节工作,加强对干部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质、工作实绩、作风表现、廉洁自律等的考察和写实记录。
三是建立了专门的《研究干部会议记录簿》,规范了研究干部的会议记录,详细记录党组成员发表的意见。
4.关于“党管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够有力。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用网治网综合水平普遍不高”方面
整改情况:
一是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要论述,集体学习《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党组书记负总责,层层压实责任,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落实到实处。
二是通过采取支部集中学习、网络宣传阵地等多种方式,加强干部政治思想建设,提高政治敏锐性,在大是大非前保持头脑清醒、立场稳定,敢于和善于同不良的社会动态作坚决斗争。
三是牢固树立阵地意识,运用好学习强国和灯塔在线,充分发挥局网站、泰安金融发展头条号、泰安金融微信客户端等网络阵地的优势和作用,不断宣传党的大政方针、核心价值观和金融经济政策,主动发声,解疑释惑,做好舆情引导。
(三)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认真,有的领导干部对组织生活不够重视
1.关于“民主生活会召开质量不高”方面
(1)针对“会前准备工作欠缺,征求意见方式简单,个别领导干部认领问题不到位,对照检查材料查摆问题不深刻,剖析原因不彻底,整改措施缺乏针对性”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增强对党内政治生活极端重要性的认识,组织班子成员认真学习《准则》和《条例》,提高了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二是民主生活会召开前,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召开座谈会、设置意见箱、单独走访等形式广泛征求监管对象、服务对象、党员干部的意见建议,建立清单台账,找准问题,使问题认领到位。
三是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党组书记对班子成员材料全面把关,对查摆问题不深刻、剖析原因不彻底、整改措施缺乏针对性的,重新查摆、剖析,重现制定整改措施。
(2)针对“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不严肃不认真,相互批评时多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辣味明显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坚持刀刃向内,运用好四种形态,批评动真碰硬、真刀实枪,敢批评有辣味,不回避问题,直奔问题症结和要害,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
二是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自我批评,结合自己思想作风和工作实际,深挖主观根源,触及思想灵魂,深刻反思剖析原因。相互批评,真正见人见事见思想,真正达到帮助同志、增进团结、凝聚力量、推进工作的目的。
2.关于““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执行不到位”方面
(1)针对“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形式化比较明显,活动开展多是体现在《支部工作手册》记录上,党性锻炼不够突出”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制定《“三会一课”制度》。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机关党建工作计划,明确标准要求,党组每月听取和安排机关党建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主题党日活动。
二是建立督促检查机制。做好党支部组织生活记录。党组履行监督职责,定期对支部开展组织生活情况进行检查。
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坚持每年组织4次革命传统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学习教育活动,学英雄事迹,学英模学先进典型,增强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强化党员组织观念、宗旨意识和奉献精神。
(2)针对“党课内容与党员思想和工作实际联系不紧密不贴切,多是简单地以业务学习代替党课辅导,缺乏吸引力感染力”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围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结合全市金融发展改革创新,结合机关干部的思想作风工作,结合争先创优担当作为,采取互动、交流、提问等多种形式,增强党课的针对性和感染力,切实做到上一次党课,使全体党员的认识得到提升。
二是做好党课与上级精神、工作重点和自身经历的三个结合,严把党课计划、讲稿准备和授课对象三个环节,深度释放党课教育的全局性、时效性和生动性,达到提高党员认识、突出工作重点、教育党员干部的目的。
(3)针对“活动组织形式比较单一、不够丰富,督促党员干部利用网络载体平台开展党性教育力度不大,‘学习强国’‘灯塔—党建在线’‘灯塔大课堂’等使用不经常”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创新党建活动载体。结合勇做新时代“泰山挑山工”,结合疫情防控涌现出来的先进事迹,结合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组织党员干部到社区、到企业、到服务对象、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到英模人物和先进单位,开展多形式的党性教育活动。疫情防控工作部署以来,局党组坚决响应党中央号召,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部署,积极参加市委“到一线•肩并肩•战疫情”特别行动号召,组织全体党员干部下沉到网格,党组书记、班子成员带头服务到一线。截至目前,增援社区防疫一线135人次。2月13日,局党组开展“战疫情•献爱心”捐款活动,发动全体党员干部积极筹集10500元,用于支援疫情防控工作。2月24日至28日,局领导带队到县市区、功能区辖区内的28家复工金融机构进行督导检查,丰富了党建活动内容。
二是建立党员干部利用“学习强国”“灯塔-党建在线”“灯塔大课堂”等互联网络平台学习制度,每月进行通报,把学习融入日常生活和工作中。3月31日,在市直机关“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工作情况通报中,单位学员数比例和参与度均名列前茅。
3.关于“党员教育管理制度落实不严格”方面
(1)针对“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坚持的不好,2017年至2019年机关党支部没有按期开展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组织全体党员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坚持“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具体组织生活制度。
二是完善了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党支部明确了专人对党员民主评议工作中的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等原始台账进行存档。同时要求结合落实一岗双责承诺践诺制度开展党员民主评议,并用好评议结果。
(2)针对“谈心谈话不够认真,对谈心谈话内容和要求掌握的不深不透,在沟通感情、交流思想、了解情况方面发挥作用不够,对党员的思想心理状况和家庭重大变故了解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坚持谈心谈话制度,建立了谈话记录,每季度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谈心谈话一次;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开展经常性的谈心谈话活动,坦诚相见,交流思想,交换意见。
二是领导干部带头谈心。谈心谈话增强针对性,谈深谈透。运用“四种形态”,对苗头性问题,党组书记及时谈、及时提醒。
(3)针对“党员日常管理不到位,党员组织关系转接不及时”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党员日常管理。健全完善党组织活动考勤登记制度,记录党员平时参加党组织生活等情况。规范党费收缴工作,严格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等要求,准确核定党员缴纳党费计算基数,明确党员月缴纳党费数额,确定党费缴纳日,并做到公示公开,按时足额缴纳。
二是结合党员年报统计工作认真排查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迁移组织关系。
(四)落实新时代党建工作要求不到位,党组织的政治引领功能体现不充分
1.关于“党建工作重视程度还不够”方面
(1)针对“‘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理念树的不够牢,习惯于落实面上安排的工作任务,缺乏主动思考谋划”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建立健全了党建工作责任制,强化党组核心作用,明确党组、党支部的责任和具体要求,层层落实,步步推进。
二是严格落实党组党建工作主体责任,每个月专门研究部署一次党建工作,半年听取党支部党建工作情况汇报,做到年初有计划,年底有总结。
三是建立了党组班子党员领导干部基层党建联系点,党组成员每人每月到联系点了解情况、指导工作。
(2)针对“推动党建工作的措施不实不细,自选动作和特色亮点不多,有简单化、随大流迹象”问题
整改情况:
创新党建工作方式方法,按照要求完成规定动作,结合金融工作实际创新自选动作。精选“主题党日+”活动,集中时间3次到企业、社区、农村、金融机构网点,开展党日活动,把党建工作与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企业紧密融合在一起,使党建工作内容更丰富多样。春节前,局机关开展新年走访慰问困难户主题党日活动,到岱岳区祝阳镇童花沟村,走访慰问4户困难户,与困难户面对面交谈,心贴心交流,让困难户深切感受到温暖、关爱与支持,丰富主题党日活动形式,拓展党建工作思路。
(3)针对“党支部教育管理监督党员作用发挥得不好,党务人员对党建业务掌握不深不透,时间精力靠不上,支部工作浮在面上”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建立完善了党支部工作责任制,制定《2020年党支部工作计划》。党支部对全体党员遵守党章、学习党的理论政策、遵守党的纪律、履行党员义务等方面进行监督,形成写实记录。
二是明确专职党务工作人员,加强党建工作培训,提高抓党建工作的能力。拓宽学习教育培训渠道,党员集中教育不少于12个学时,机关党支部成员不少于24个学时。
2.关于“思想政治建设不够扎实”方面
(1)针对“理论中心组学习结合实际不够,在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实效上做得还不够好,围绕发展改革实践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以及金融业务进行的集体学习研讨相对欠缺”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定了理论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分为集中研讨和个人自学。学习内容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30讲》《中共山东省委关于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意见》《之江新语》等内容,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的思想境界。在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上下功夫,在增强本领提高驾驭金融工作能力上下功夫。
二是坚持学以致用,知行合一。紧紧围绕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三大任务,在努力破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上,在金融支持新旧动能转换、乡村振兴、山水林田湖草和双五十强企业上,集中学习,深入研讨,实现金融改革发展新突破。
(2)针对“政治理论教育抓得不实,部分年轻同志对‘两个维护’‘六项纪律’‘三会一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掌握、不了解”问题
整改情况:
坚持周五学习日制度。党支部制定政治理论学习计划,学习党的理论和基本知识。组织党员干部系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章、准则和条例等基本知识,全体党员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四个全面”、“四个自信”、“四个意识”、“两个维护”等内容了熟于心。
3.关于“党内集中教育活动开展不认真”方面
(1)针对“局党组根据上级部署安排组织开展的系列主题教育活动不扎实,活动成效不明显”问题
整改情况:
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永恒的主题,党组书记和班子成员发挥好带头作用和头雁效应,特别是结合全市金融工作的实际,继续深化主题教育。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对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进行“回头看”,确保主题教育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2)针对“‘规定动作’有打折扣、做选择的情况”问题
整改情况:
坚决执行主题教育的统一部署和上级指示,把“规定动作”全部做到位。抓实学习,加大学原文、读原著、悟原理的学习力度。搞好调查研究,深入基层、企业、群众,摸实情,抓服务解难题。深刻检视问题,对存在的问题拉出清单。从严整改落实,抓好回头看,做到立查立改、即知即改,彻底整改,逐一整改到位。
(3)针对“部分环节开展疲于应付,一些科室查摆的自身问题和整改措施雷同,个别同志在征求意见环节提出的意见建议基本一致”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党组成员分别约谈科室负责同志,督促抓好整改。要求科室结合工作实际和干部实际,重新查摆自身问题,重新征求意见,按照党组书记点、分工的班子成员提、同志们交流和个人自查等形式,前逐一查找出自身问题,列出清单。
二是根据重新查找的问题,建立整改台账,确定符合科室和自身实际的整改措施,彻底整改到位。对整改到位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和考核,达不到要求的进行问责。
(五)全面从严治党力度有待加强,抓党风廉政建设措施不够具体有效
1.关于“履行主体责任不严不实”方面
(1)针对“局党组主体责任压力传导不到位,会议安排、部署要求多,抓贯彻落实、任务分解少”问题
整改情况:
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意识和政治责任,研究制定了《加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的实施意见》,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其他党组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全面落实“一岗双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分工科室的责任,分解任务,落实到岗到位到人到底,签订了责任书。
(2)针对“针对具有审核、报批、监管职能的关键岗位、重点人员,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建设缺位”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坚持从严抓好廉政风险防控,对具有地方金融组织审核、报批、监管的所有人员、所有环节、所有程序、所有流程等,全部纳入风险防控体系,进行廉政风险分级,分类管理,逐项签订廉政责任书。
二是所有审核、报批、监管事项的标准、流程、结果,全部公开、透明,公示在网站,全部实现阳光化。
三是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堵塞廉政风险防控漏洞。
2.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方面
(1)针对“费用列支不合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组织财务工作人员加强对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的学习,严格执行机关财务制度,严格费用列支渠道,按要求年初预算合理安排经费。
二是健全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公务卡使用及报销管理规定》、《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公务出差审批制度》、《工作人员加班餐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暂行规定》及《办公用品管理制度》等财务工作制度,规范了财务工作流程。
(2)针对“账目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
进一步健全完善机关财务规章制度,严格遵守财经纪律,提高财务人员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强化财务账目管理,做实财务管理基础工作,确保财务管理账目规范。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经过扎实工作,整改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市委巡察整改要求相比仍存在着一些差距,很多长期整改任务需要常抓不懈、久久为功。下一步,我们继续对照巡察反馈意见,保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坚持以高标准、严要求推动整改任务落实,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全市金融工作再上新水平。
(一)切实扛起主体责任。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四个服从”“两个维护”,真正扛起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层层传导压力,从严压实责任,注重风险防控,强化执纪问责,抓小抓细抓早。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断走向深入。
(二)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治“四风”,着力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强化干部日常管理,经常开展警示教育,经常谈心谈话,及时咬耳扯袖;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在项目审批、资金使用、干部选拔任用、财务管理等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努力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
(三)巩固提升整改成效。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与推进制度机制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建立长效机制,用制度管人管事。深化巩固整改成果,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和市委关于“重点工作攻坚年”的动员部署,实施“三大攻坚”“四大提升”“一个优化”行动,努力推动金融改革创新再上新台阶,为实现泰安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金融支撑。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38-6999155;邮政信箱泰安市普照寺路5号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电子邮箱tasjrb@ta.shandong.cn。
中共泰安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党组
2020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