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5年转业到泰山区纪委区监委工作以来,王大川同志始终保持一名军人的优良作风,坚守在审查调查工作的第一线。工作中始终坚持守初心、担使命,兢兢业业,尽职尽责,敢于动真碰硬,善于攻坚克难,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树立了纪检监察干部良好形象。
以实干诠释尽责。从事纪检监察工作14年,主办案件近500件,先后参与查办了多起有影响力的案件。泰山区监委成立以来,审查立案23件26人,移送司法机关6件6人,收缴违纪资金200余万元,挽回经济损失近1000万元。参与办理了泰山区首起留置案件,通过对被调查人200多笔银行存款精细比对,准确计算出涉嫌贪污的数额,与最终的审计结果分毫不差,表现出较强的业务工作能力。
以真情践行宗旨。时刻将群众利益放在首位,紧盯扶贫、民生领域和黑恶势力“保护伞”,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坚决查处。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王大川奔走于田间地头,深入到基层一线,认真调查取证,共摸排案件112件,查阅案卷280余册,排查涉案人员170余人,发现疑似线索16条。
以小家成就大家。王大川在被抽调省纪委省监委办理某案件期间,克服妻子手术不久、孩子处于高三的关键期、老人身体不好需要照看等个人困难,在三个月的时间里,奔波于北京、厦门、海南等地调查取证,形成谈话笔录60余份,调取书证2000余页,确保了该案成功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