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肥城市纪委按照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总体部署要求,强化措施,主动出击,把扫黑除恶和反腐败结合起来,强化监督,严肃问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深化认识,提高站位。市纪委高度重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心安排部署,多次召开班子会集体研究学习,组织专题研讨,解读上级政策精神,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文件依据,剖析相关典型案例,进一步明确工作重点。市纪委印发《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监察的实施方案》,就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做好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安排。先后多次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推进会,压实压紧责任,明确措施要求,切实强化监督执纪,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有序开展。
完善机制,协同配合。制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监察协调联动6项制度,即线索排查制度、问题线索双向移送和查办线索反馈制度、市纪委监委提前介入制度、逐案过筛制度、重点督办制度、通报曝光制度。协调市委政法委制定《肥城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商研判会议制度》,每月第1周对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移送情况以及问题查处情况集中会商,营造扫黑除恶的浓厚氛围,切实提高工作的整体性和协同性。
全面撒网,排查线索。市纪委对2016年以来司法移送作出党纪处分的案件进行“大起底”,调阅案卷112件。对查处的侵害群众利益案件和公安机关涉黑涉恶案件逐一过筛,拉出清单,建立台账,深挖细查涉黑涉恶及“保护伞”问题。向全市公布举报电话和邮箱,拓宽信息来源渠道,同时建立线索台账,逐一甄别、核实,做到“有一起、查一起”、“发现一起、落实一起”,确保事事有回音,坚决杜绝漏网之鱼。
强化监督,严肃问责。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相结合,紧盯近年来群众反映问题比较集中的镇(街)、村(居)和基层站所,紧盯重点行业和领域,紧盯农村财务管理,找准切入点,抓住关键事,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的“保护伞”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积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有涉黑涉恶倾向的党员干部及时发现、及时提醒、及时处置,坚持打早打小,形成有力震慑,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