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公安厅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求各地公安机关重点打击11类黑恶势力,对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一律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据了解,11类黑恶势力包括: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村民闹事、组织策划群体性上访的黑恶势力;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机场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组织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为激励群众踊跃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山东省公安厅决定将群众举报并查实的重大涉黑犯罪线索的奖励标准由2万元提高到5万元,真正打一场扫黑除恶人民战争,以实际成效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近年来,山东省年均侦办涉黑和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50起左右,打掉涉恶犯罪团伙2000余个。仅2017年,就打掉黑社会性质组织18个、恶势力犯罪集团53个,铲除涉恶类犯罪团伙2260个,缴获各类枪支104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