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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天宝镇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信息来源:泰安市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18-04-28 浏览: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7728日至927日,市委巡察组对天宝镇进行了巡察。20171110日,市委巡察组向天宝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市委巡察组反馈的意见中指出我镇存在五个方面问题,并提出项意见建议。我们完全接受市委巡察组的巡察意见,并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坚决抓好整改落实,以巡察整改落实工作来推动全镇各项事业的发展。

  (一)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镇党委切实担负起整改主体责任,把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而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坚持把提高思想认识放在首要位置,切实增强整改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多次召开党委扩大会议,研究部署配合巡察和推动整改落实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有序推进。镇党委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镇党委书记郭吉永同志任组长,镇党委副书记、镇长陈爱鹏同志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成员,统一领导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协调推进整改进度。作为巡察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郭吉永同志多次组织召开领导小组会议,领导小组办公室多次召开协调会,研究讨论和推进整改工作,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三)压实目标责任,细化整改措施。对照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镇党委认真研究,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梳理出5个方面22项问题。对照问题,逐项制定整改措施,于20171115日出台了整改方案,建立了分管领导牵头负责、职能部门牵头整改、责任单位具体落实的整改责任体系。

  (四)全面落实整改,强化成果运用。截止目前,巡察组反馈的5个方面22项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同时镇党委坚持把巡察整改落实作为推动全镇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的重要契机,制定并完善各项制度,有力推动了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党的建设进一步加强,干部作风进一步优化,扶贫工作开展更加扎实有力,财经纪律更加规范,全镇各项工作得到进一步提升。

  二、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虚化、弱化,重点领域监督管理宽松软方面的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学习贯彻上级决策部署不及时到位,压力传导不紧不实,对党规党纪,没有及时开展专题学习教育。”的问题

  整改情况:1)压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召开专题会议,对全面从严治党进行了专题部署,镇党委与50个村、28个镇直部门、10个双管单位签订责任书88份。扎实开展工作约谈,镇党委书记对村支部书记、双管单位负责人、村纪检委员等150余人进行了约谈,对落实主体责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纠治“四风”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安排,切实把从严治党压力传导到基层。(2)强化理想信念教育。制定了《天宝镇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实施方案》,在机关各支部、各基层党组织中深入开展十九大精神学习活动,邀请了省委党校副校长魏恩政教授、党的十九大代表米培莲同志来我镇宣讲十九大精神。通过“天宝论坛”等一系列主题活动,倡树“自强、拼搏、激情、超越”的天宝精神,党员干部整体素质得到极大提升。(3)强化党规党纪教育。邀请区纪工委领导讲廉政教育专题党课,组织机关干部收看了警示教育片《忏悔》,利用机关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等,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党规党纪专题学习教育,系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内容,切实把从严治党压力传导到基层,筑牢了镇村干部思想道德防线。

  2、关于“从严监督管理党员干部方面,存在等靠思想,监督责任履职不到位,执纪问责力度不够,坐等群众来信来访,缺少主动排查问题、主动发现问题。特别是对重点领域的监督管理措施不够有力,比如对扶贫资金、危房改造等重点领域中出现的弄虚作假、骗取资金问题,没有及时发现处理,对财政所、经管站等关键岗位缺乏有效监督管理。”的问题

  整改措施:1)强化责任担当意识。支持纪委扎实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聚焦主责主业,做好监督执纪问责本职工作。(2)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对低保、危房改造等政策落实进行监督检查,组织机关干部每月第一周、第三周下村入户,进行政策宣传和廉政提醒,镇纪委每季度对落实八项规定情况进行一次自查,确保惠民政策公开、公平、公正。(3)严格纪律审查。坚持零容忍,2017年以来,共查处违纪案件26起,党纪处分26人,涉及违规办理低保、违反工作纪律、违反党员发展程序等多个方面。(4)集中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全镇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聚焦扶贫领域,开展专项整治。镇纪委加大明查暗访力度,目前已对10个省市级贫困村查访完毕,共发现问题32个,已全部整改完成。(5)强化教育预防。扎实做好廉政防控,对财政所、经管站等重点部门和关键岗位,公布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编制权力运行流程图、风险防控图和权力禁止图,并全部上墙,接受群众监督。聘请阳光会计事务所对50个村账目全部进行了审计,使财务管理更加规范。认真开展述责述廉活动,组织50个村党组织负责人向镇党委进行述责述廉。对重点领域和重点部门岗位人员及时进行廉政提醒,进一步强化了党员干部廉政意识和廉洁自律的自觉性。20177月至今,对6名机关干部、12名村干部进行了廉政提醒。利用每周一点名、“主题党日”等时间,对上级公布的扶贫等领域腐败问题典型案例进行传达学习,起到了很好的震慑作用。

  (二)“党的领导弱化,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方面的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及各级会议精神传达学习不及时、不到位,经查阅党委会议记录发现,天宝镇召开党委会次数明显偏少。”的问题

  整改情况:1)建立健全了《天宝镇党委会议制度》。固定每周六召开党委会议或党委扩大会议,由党委书记负责召集并对党委会议延期召开的情况进行限制,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班子成员,必须向党委书记请假。(2)明确党委会议程序。班子成员逐人汇报上级会议精神和要求、上周工作情况和下周工作打算,党委书记、镇长点评并安排具体工作,研究全镇“三重一大”事项及其他需要研究的工作,学习上级文件、报告等。20178月份以来,天宝镇共召开党委会议、党委扩大会议47次,传达了上级关于党建、扶贫、清河行动、改厕等方面工作精神,并对部分人员调整、养殖污染治理、全镇总体规划支出等事项进行了研究。

  2、关于“召开党委会开展专题学习教育少。”的问题

  整改情况:制定了《天宝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17年下半年理论学习安排意见》、《天宝镇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实施方案》、《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18年理论学习安排意见》。自去年下半年至今,已召开集中专题学习教育13次,先后学习了《山东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工作报告》、《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中国共产党泰安市第十一次党代会报告》、《党的十九大报告》、《2018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泰安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政府工作报告》、《乡村振兴战略》等内容。

  3、关于“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党建工作记录更少。”的问题

  整改情况:制定了定期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党建的工作制度,规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党建专题会议,并得到认真落实。20178月份以来共召开党建专题会议12次,及时传达学习了上级党建工作精神,对村党组织换届、党员发展、党建考核等多项工作进行了研究。下一步将继续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党建工作有关要求,并重点对壮大村集体经济、加强村“两委”干部教育培训、党员队伍管理等问题进行研究。

  4、关于“党委会记录内容不完整、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1)明确专人专记。确定党政办一名工作人员专门记录,并做好记录整理。(2)提高记录规范性。通过有记录经验的领导言传身教、互联网学习等方式,提高记录人员业务能力。专门印制党委会议、党委扩大会议记录本,确保记录规范。(3)配备相关设备。购置录音笔一支,会后根据录音整理会议记录,确保记录完整性、准确性。(4)加强记录管理。对党委会议记录进行专门管理,妥善保管,实行党委会议记录查阅审批制度。

  5、关于“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三重一大’事项发扬民主不够,特别是大额度的工程性资金支出,普遍没有上会研究。”的问题

  整改情况:1)健全完善了关于“三重一大”事项民主决策的制度。制定了《关于坚持民主集中制、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方案》,使党委决策更加制度化、规范化。(2严格执行党委集体议事制度。对“三重一大”事项做到集体研究、集体决策。20178月份以来,召开研究“三重一大”事项党委会议或党委扩大会议28次,涉及防火物资购置、计划生育奖扶资金发放、土地整理项目、人员调整、2017年工作表彰等事项。(3)实行党委会提前征求意见制度。会前拟定需研究的内容,并提前下发班子成员讨论,杜绝临时动议。

  (三)“党的建设缺失,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党建工作基础薄弱,党员先锋意识‘淡化’方面的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党委书记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意识不强,没有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思想意识,对党建工作责任制执行不力,被动应付抓党建。”的问题

  整改情况:1)提高政治站位。针对巡察提出的近几年党委书记抓党建方面存在的问题,现任镇党委书记郭吉永同志引以为戒,虚心认领,立足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系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的内容。重点学习了《党的十九大报告》,参加了市管干部十九大报告培训班,对十九大报告精神,特别是全面从严治党方面,有了更加全面的认识,党委书记是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和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思想意识得到巩固,抓党建的责任感显著增强。(2)明确目标任务。研究并制定了《党委书记抓党建工作责任清单》,突出了落实党建责任、执行组织制度、开展党内活动等三个方面内容。(3)强化工作考核。充分发挥考核导向作用,提高了党建在农村千分制考核中的分值。(4)注重工作落实。在20171125日党委会上,郭吉永同志对十九大精神进行了传达解读,分两次对1600余名党员上了党课,开展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13次。精心组织村党组织换届工作,对软弱涣散党组织提前进行调整,严格换届程序和换届纪律,顺利完成50个村党组织换届工作。认真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对2017年的24名党员发展对象认真研究,严格落实。认真开展党费收缴工作,2017年共收缴党费164391元。

  2、关于“党员发展程序中不规范,党委审批管理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1)规范发展党员的标准和程序。制定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通知》(宝发[201749号),明确党员发展的程序和违反程序的追责情形。(2)加强发展党员业务指导。举办党员发展专题业务培训班,制定下发了《党员发展流程图》等相关资料。(3)严格执行党员发展的各项制度规定。严把入党积极分子、党员发展对象的考察、培训、测试等环节。对入党积极分子和党员发展对象,充分征求派出所、计生办等部门意见,对不合格者及时清除,确保了党员发展质量。(4)严格党委审批。去年11月份对24名发展对象进行了研究和预审,12月份对不符合发展程序的2名党员进行了除名。

  3、关于“年度千分制考核中基层党建只占80分,权重明显偏低。”的问题

  整改情况:1重新修订考核方案。把党建工作作为一切工作的统领来抓,将党建考核分数由80分提高到300分,党建工作成为农村工作综合考核中权重最重的指标因素,同时制定基层党建考核实施细则。(2)强化考核成绩的运用。将各村党建工作考核成绩纳入千分制考核,根据党建考核细则,于20171219日对各村党建工作进行了考核,考核成绩与支部书记绩效工资直接挂钩。

  4、关于“全镇村党支部书记年龄偏大,全镇49名支部书记中45岁以下的只有6人,仍有下官庄、小东庄、松棚、古城等7个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基础薄弱化的问题比较突出。”的问题

  整改情况:1)加强重点村帮扶指导。市区镇三级选派第一书记17名,分别到下官庄、小东庄、松棚、古城等17个村任职,加强对村级党建工作的指导。(2)全面整治软弱涣散党组织。结合村“两委”换届工作,对软弱涣散党组织进行调整,支部书记队伍年龄结构更加合理,全镇50个村支部中45岁以下的支部书记由6人增加到13人,7个软弱涣散党组织也选配出了干事能力强、群众满意的好班子。(3)加强后备干部培养。深入实施“育苗培养”工程,并将后备干部培养纳入村级党建考核,扎实开展党委书记上党课、“主题党日”等活动,不断提升广大党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4)建立完善激励机制。较大幅度提高支部书记待遇,支部书记基本工资由原来的平均每月820元提高到每月1155元,绩效工资依据千分制考核得分,按每分9.8元的标准计发,并全部得到落实,大大调动了村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5、关于“镇机关党支部活动开展不严肃、不规范,存在以事务性会议代替党支部开展活动的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1)重新调整镇机关党组织。成立天宝镇机关党委,将99名机关党员合理划分到三个机关党支部中。(2)规范支部组织生活。制定出台了《关于规范机关党支部组织生活的意见》,对学习安排、党员发展等支部生活进行了明确规范。巡察以来,机关各支部均开展支部活动6次以上,观看十九大开幕式,系统学习了《党的十九大报告》、《党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内容。举办了“天宝论坛”、“年轻职工座谈会”、“升旗仪式”、“党委书记上党课”、“春雨读书”、“‘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集中学习培训”等一系列主题活动。(3)加强党员纳新和管理。新接受预备党员4名,确定积极分子3名。

  6、关于“‘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1)重新认真组织学习“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采取以查代训的方式对各村党建联络员进行了“三会一课”等方面业务培训,使广大党员干部对“三会一课”等制度要求更加明确。同时狠抓制度落实,各支部已全部按规定定期组织召开党小组会、党支部会及党员大会。党委书记分两次对1600余名党员上了党课,包村干部到所包村集中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组织支部书记对全体党员述职,并开展党员互评活动。(2将党支部“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纳入党建考核,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3)强化监督检查。20171219日,对各支部“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主题党日等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

  7、关于“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够,部分党员自觉缴纳党费不够积极主动,2008年以来党费补缴、催缴工作落实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1)加强思想教育。充分利用支部生活会、“主题党日”等活动,组织党员学习党的理论、方针、政策,牢固树立宗旨观念,提升党员模范带头、乐于奉献的意识,引导党员积极参与到创城、拆违治违、乡村文明、扶贫攻坚等行动中,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2)健全党费收缴机制。制定了《天宝镇关于党费清缴工作的实施方案》,建立了专人管、足额收、及时缴、定期查的党费收缴工作机制,严肃开展党费清缴专项行动,目前已清缴党费46482.5元。积极做好2017年党费收缴,共有2884名党员按时缴纳,并及时进行公示

  (四)“扶贫工作开展不精不准,部分扶贫项目效果不显著方面的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贫困户识别信息不准,入户核查工作不细不实,民主评议走过场,存在代签替会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1)加大排查,立行立改。201711月初,组织90余名机关干部和村“两委”成员重新入户,对2014年以来贫困户27444471人重新入户核查,填写《贫困户信息对照采集表》,共查纠整改档案资料216处。(2)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贫困户包保人员定期走访制度,将每月第一周、第三周定为贫困户走访周,并对机关干部入户走访进行培训,确保入户走访工作走到位、访的实,真正达到宣传政策、了解实情、帮助脱贫的目的。严格村级脱贫民主评议程序制度,组织包村干部进村指导,确保民主评议真评真议。(3)严格实行包保责任制。按照每人帮扶不超过5个贫困户的原则,进一步明确了帮扶责任人。同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综合运用实地检查、走访了解、个别谈话等方法,深入查找扶贫领域存在问题,并立行立改。

  2、关于“扶贫项目策划实施不规范,没有征求群众意见,项目选择脱离村情民情,带动效果差。”的问题

  整改情况:(1)对现有扶贫项目进行梳理,对脱离村情民情,带动效果差的原涝洼、四村、小东庄等3个村扶贫项目进行了整改。(2)全镇成立了43个村级精准扶贫理事会,每个理事会5以上人员组成,并制定了规章制度,理事会负责对今后的项目实施、验收和收益分配进行严格把关,监督扶贫资金使用。(3)严格新上项目运作程序。对新上项目,先由村“两委”召开会议,由党员、群众代表、贫困户代表进行评议,扶贫理事会加强对会议的监督指导。讨论通过后,报镇党委审核把关,聘请有资质的单位和专家组对扶贫项目进行评估,最后对项目及实施方案进行公示,确保扶贫项目实施符合村情民情,使扶贫项目具有良好带动效果。

  3、关于“部分项目没有严格履行招投标程序,资金分配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1)规范资金分配。对资金分配不规范的村进行整改,责令1个村将2016年、2017年项目收益共计7000元分配给该村2016年以来的贫困户1112人,并给予了相关责任人相应的党纪处分。对于2017年扶贫项目收益35.3379万元,已由扶贫办监督指导,相关村召开会议、严格程序将资金合理分配到502户贫困户。(2)严格履行招投标程序。2017年的扶贫项目已全部按规定进行了招投标,今年的项目将继续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招投标。(3)落实监管责任。对项目建设实行全方位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严肃查处扶贫领域的腐败问题。

  4、关于“危房改造监管存在漏洞,存在超标准建设、违规套取资金等问题。”的问题

  整改情况:1)集中整改现存问题。已对全镇往年165户危房改造户逐个进行核查,发现4户不符合规定,对超标准建设和未在原址建设的2户,不予拨付危房改造资金,对不合符条件和未进行改造的2户,将危房改造资金32800元全部收回。(2)加强业务知识培训。通过加强危房改造政策学习、传达上级会议精神等多种方式,提高工作人员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3)严格把握关键环节。对危房改造的程序严格把关,确保危房改造户信息真实,民主评议、张榜公示等全部符合规定。20181-2月份,建环办、扶贫办、民政办等部门对2018年申请危房改造的165户居民进行初审,经审查共有61户符合规定,下一步将严格按照程序做好2018年危房改造的监管验收等工作,确保不出问题。(4)严肃查处违规行为。目前,对发现的1个村套取危房改造资金问题,由纪检部门进行了查处,对3名相关人员给予了党纪处分。

  (五)“财经纪律执行不严,财务账目管理混乱,会计基础工作薄弱方面的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票据管理不规范,白条下账现象大量存在、固定资产的购置未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的问题

  整改情况:1)严肃追责问责。对违反财经纪律、票据管理不规范的1名机关干部、3名村干部给予了党纪处分,对财务账目管理不规范的3名村报账员进行了调整。(2)加强业务培训。聘请了泰安市农业局经管站领导来我镇对经管站、财政所等部门工作人员和村“两委”干部开展业务培训,组织财政所、经管站等部门人员及各村报账员参加了高新区农村财务人员培训班,切实提高了财务工作人员业务能力。(3)完善财务管理相关制度。为加强票据管理,制定《天宝镇财政票据管理制度》,票据管理采取专人负责、专柜管理,并对票据的领购、发放、使用、核销做出严格规定。制定《天宝镇财政支出管理制度》,对固定资产采购、管理和办公用品的采购、发放做出明确规定,使政府采购更加规范有序。(4)聘请阳光会计事务所对全镇50个村账目进行审计,及时发现问题,做到及时整改,使村级财务账目更加规范。

  2、关于“公务用车管理混乱,无派车审批单及用车协议。”的问题

  整改情况:1)制定了《天宝镇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办法》,对公务用车的编制、使用、维修等环节做出了明确规定,确保公务用车配备合理、使用规范。(2)实行公务用车派车制度,公务用车由党政办集中管理,统一调度,用车前向党政办公室报告,根据规定填写公务用车审批单,并报分管领导审批。3)严格执行公务用车车辆维修报批、登记,车辆定点停放等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公车管理。

  3、关于“机关内设机构经费收支未纳入法定财务账簿内核算,游离于财政监管之外,部分单据无经手人、无证明人,工作经费不办理交接。”的问题

  整改情况:1)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将管理区等机关内设机构经费全部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坚决杜绝游离于财政监管之外的现象。(2)制定《天宝镇资金审批拨付程序》,对下账程序作出严格规定,增加财政所逆向审核环节,对单据无经手人、证明人的,一律不予下账。(3)制定《天宝镇原始支出凭证审核办法》,对原始支出凭证审核的步骤、内容等作出严格规定,确保审核真实有效。(4)及时处理遗留问题。对2个管理区遗留的财务未交接问题,督促及时办理了交接。

  4、关于“镇机关及部分村违规向个人集资。”的问题

  整改情况:1)成立由镇长牵头的整改工作小组,由财政所、教育办具体组织实施。对某幼儿园违规集资问题目前已督促整改完毕,对违规借有高利息的2个村党支部书记已给予组织处理和党纪处分。(2)举一反三,对全镇各村普遍进行了一次专项问题排查,发现问题2个并及时进行了处理。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我镇巡察整改落实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与社会事业发展和广大干部群众的期待还有差距。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推进巡察问题整改,确保整改落实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意识。深入学习领会十九大精神,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刻认识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不断强化领导干部党性观念和意识,切实落实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一抓到底。

  (二)坚定不移深化巡察整改。高标准、严要求、大力度,按照既定目标和时限推动各项整改任务落实到位。对需要长期坚持的事项,按既定目标抓好落实,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三)进一步健全长效机制。加强制度建设,结合“大学习、大调研、大改进”活动制定和完善一批管长远、治根本的有效制度,扎紧扎密制度的笼子,构建防范风险、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

  (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以巡察整改为契机,不断增强“四个意识”,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同时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科学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做到违纪必究、执纪必严,以问责倒逼“两个责任”落地生根,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新成效,为全镇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为实现全区争先进位、跨越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38-7652210;邮政信箱:天宝镇人民政府 邮编271211 地址:天宝镇天汶路1号;电子信箱:tbdb7652210@163.com

  

中共天宝镇委员会

   2018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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