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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泰山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信息来源:泰安市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18-12-11 浏览: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8年4月16日至6月17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泰山职业技术学院进行了巡察。8月10日,市委巡察组向泰山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整改政治自觉

  院党委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后,立即召开党委会议,认真研究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保持全面从严治党战略定力。9月17日,党委班子对照巡察反馈问题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紧紧围绕巡察反馈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紧密联系个人的思想和工作实际,坚决把自己摆进去,主动认领责任,深刻剖析问题根源,进一步明晰了整改责任。在巡察整改工作中,多次召开党委会、各层面专题整改工作会等,研究部署落实整改工作,明确要求要提高整改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把做实整改“后半篇文章”上升到对党是否忠诚的高度,用重视整改和扎实推进整改的实际行动体现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政治责任

  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党委副书记为副组长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整改方案,对整改落实工作进行统筹协调、督促检查,研究决定整改落实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党委书记担任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各党委成员就自己职责范围内的整改问题召开相关会议,研究、调度、部署整改落实工作。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强化责任担当,亲力亲为抓整改落实工作,对本单位巡察整改落实工作负总责,并把整改任务具体到人、具体到事;做到压力层层传递、责任层层落实、任务层层分解。通过全院上下的共同努力,确保整改落实工作深入开展取得实效,形成了党风正、校风清、学风好的校园生态。

  (三)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责任

  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突出问题导向,对照巡察反馈的问题,主动对号入座,研究制定了《中共泰山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关于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明确了整改要求、整改任务和组织领导等内容。学院对问题逐条梳理,梳理确定了三方面21项具体整改任务,每项任务明确了整改目标、责任人、主要责任单位、整改措施、整改时限等,落细落小落实责任。

  (四)严明整改要求,强化整改督促检查

  坚决贯彻习近平巡视工作思想和党中央关于巡察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习近平巡视工作思想为指导,把习近平巡察工作思想贯穿到整改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制定了《中共泰山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关于做好市委巡察组巡察学院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的通知》,对于确定的整改问题,学院坚持能够立即解决的,立行立改;不能立即解决的,力争短期内见到实质性成效;需长期整改的,以“钉钉子”的精神持续推进,确保清零见底。在整改推进中,多次召开工作调度会以及整改专项工作会,督导推进整改落实工作,对整改进度情况实行周报,及时了解掌握各部门整改情况和工作进度,督导工作成效,确保了整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五)着眼长效机制,强化整改成果运用

  巡察整改中,院党委坚持标本兼治,不仅要解决存在问题,更注重长效机制建设。将解决当前问题与长远问题相结合、解决具体问题与普遍性问题相结合,注重从体制机制、监督管理上找原因,从制度完善、监管强化上下功夫,着力健全制度体系,从源头上堵塞漏洞。针对三方面21项具体整改任务,逐项进行分析,查找制度漏洞,做到建章立制。巡察整改以来,有针对性地制定、修订了《党委会、院务会议事规则》《领导班子成员经常性沟通协调办法》等系列制度。注重把巡察整改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相结合,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相结合,与全面落实学院党员大会、“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全面深化综合改革、争创国家优质高职院校相结合,不断加强和改进党对学院的领导,营造了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政治生态,以整改的实际成效引领改革发展。

   二、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纠正四风问题不到位问题

  1.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弱化的问题。

  (1)院党委坚决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党委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9月10日给全院党员讲廉政党课。党委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职责,把“一岗双责”列入巡察问题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重要内容,查摆了问题,明确了工作方向。

  (2)加大对基层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失职失责行为的问责追究力度,巡察整改期间,学院未出现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失职失责行为。

  (3)按照市委要求,下发了《巡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通知》《巡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谈心谈话方案》,党委班子及党委成员聚焦履行“一岗双责”以及分领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情况,分别形成了对照检查材料;在市委督导组监督和指导下,院党委9月17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委成员广泛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

  (4)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院党委坚持每年按期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与各党总支、支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9月10日召开了学院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并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纪委对各党总支、支部及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制定了《2018年与各部门副科级以上班子成员廉政谈话实施方案》,院纪委书记、纪委委员与各系部处室领导班子开展廉政谈话、约谈提醒。

  2.关于履行组织推动、教育监督、约谈提醒、示范带动作用等不到位的问题。

  (1)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为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促进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建立良好的沟通协调机制,建立健全了《领导班子成员经常性沟通协调办法》。

  (2)按照《领导班子成员经常性沟通协调办法》,进一步落实领导班子成员间要开展经常性谈心交心要求,党委书记和院长每学期要和班子成员谈心交心1次以上,班子成员相互谈心交心不少于1次。制定了《沟通协调(谈心谈话)记录表》,就何时何地与何人沟通及沟通效果等做记录。整改期间,制定了《巡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谈心谈话方案》,班子成员按要求开展了谈心谈话活动。

  (3)院纪委落实监督、执纪、问责“四种形态”,制定了《2018年与各部门副科级以上班子成员廉政谈话实施方案》,院纪委书记、纪委委员与各系部处室领导班子逐一开展廉政谈话、约谈提醒,安排专人做谈话记录。

  3.关于对重点领域、关键岗位的监督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1)关于对重点领域、关键岗位的监督存在薄弱环节,学院财务内部管理混乱,学院本部财务没有对下属单位财务尽到管理职责问题。4月份,计财处已将南校区、旅行社账目、资金收归院财务管理。

  (2)关于公私财物混放问题。4月20 日计划财务处进行整改,有关人员将个人物品进行全面清理,确保与办公无关的私人物品不与财务票据混放。

  (3)关于收费票据存在填写不规范问题。4月20日会计人员进行整改,停止手填收费票据,全部改为机打收费票据。

  (4)关于记账错误问题。将南校区财务纳入学院计财处统一管理,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按规定设置会计科目,进行账务处理,进一步加强会计工作的规范化;加强基础管理,增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的认识,根据《会计法》规定,结合学院的水平和现状,加强财务复审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审核、制单、复核、记账等岗位交叉安排等有效的防范措施和治理对策。

  (5)关于账簿记录不规范及收费、银行账无累计问题。召开计划财务工作人员专题会议,提高会计人员对基础性工作的认识,重视会计工作的细节,登记会计账簿时,坚决做到会计凭证日期、编号、业务内容摘要、金额和其他有关资料逐项计入账内,坚决做到数字准确、摘要清楚、登记及时、字迹工整。对收费、银行账无累计问题进行整改,补充有关资料缺项。4月20日已完成以前账簿补正;今后将进一步加强财务人员培训,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6)关于不合规票据列支费用问题。生活管理中心5月2日已经整改到位,要求肉、青菜、粮油、干货等食材供货单位必须提供正规发票,对不合规定票据一律不予入库报销。

  (7)关于校内招标无预算未履行政府采购手续问题。学院组织有关人员学习《预算法》《政府采购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等法律法规,要求各部门必须充分预计年度需要政府采购的项目,并经相关程序列入学院年度部门预算。在年度预算执行中,对没有预算以及没有政府采购的项目一律不予报销,对没有列入年度部门预算的项目一律不予招标采购。

  4.关于自行设置科级岗位和职务的问题。

  (1)立行立改,对党委自行设置的岗位和超编制配备的21名干部已于2016年11月解除聘任,停发待遇,整改到位。

  (2)加强学习,学院党委专题学习了全市组织工作会议精神,领会把握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集体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文件精神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相关法规,严格落实组织纪律和干部任用规定,不断提高政策水平和严格自律意识。

  (3)全面落实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民主决策、集体决策的作用,加强互相监督,防止和克服选人用人上的不当行为。

  5.关于纪检监察人员配备不到位、“三转”不到位问题。

  (1)立行立改,纪委副书记不再兼任机电技术工程系工作,专职抓纪检工作。

  (2)按照《关于加强省属高等学校纪检工作的意见(试行)》和《关于加强市属高职高专院校纪检工作的意见(试行)》文件要求,配齐了5名专职纪检干部,充分发挥纪检干部执纪监督问责作用。

  6.关于纪委推进党内监督乏力,执行制度不严格的问题。

  (1)强化了制度落实。积极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等腐败案件易发多发的部门和岗位进行监督检查,建立健全了防止利益冲突机制。制定并落实了《学院纪委2018年与各部门副科级以上班子成员廉政谈话实施方案》,党委书记与班子成员、纪委委员与所有系部处室副科级以上干部进行了廉政谈话。真正把“四种形态”中第一种形态的要求实践好,防止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根据市纪委驻教育局纪检组的要求,制定并下发了《重大事项报备和监督办法(试行)》,对全院各级党组织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和“三重一大”等制度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督促各职能部门、各系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监督机制。

  (2)开展了警示教育。对借培训之机公款旅游等违纪案件进行了通报,以案说纪,用身边的人和事教育全院职工,确实起到了惩戒和预防的效果。对在校内无住房教职工发放午餐补贴等问题已立行立改。结合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大改进”活动,将反对“四风”问题列入了学院领导班子和基层党组织民主生活会与组织生活会的重用内容,生活会上各位党员干部都能深入查找存在的问题,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3)认真抓好了专职纪检干部的学习教育。学院召开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党委书记给全院党员干部上了专题廉政党课,就党风廉政建设和党规党纪的学习贯彻工作作了具体的安排,对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作了专题辅导。会后,学院纪委立即组织纪委委员对新修订的《条例》进行了原原本本的学习。并下发通知要求各基层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要严格按照党委的要求抓好学习贯彻,确保学懂《条例》、执行《条例》、遵守《条例》。通过学习,督促学院纪委坚决克服监督缺失、执纪不严、问责不力问题,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队伍。

  7.关于违规购置公车、公务接待、津贴补贴发放等问题。

  (1)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封存违规使用的公车;严格落实市车改办批复的学院《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车改工作已到位。

  (2)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保留车辆的使用管理,依照《山东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关于省级党政机关公车改革后保留车辆的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泰安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市级党政机关公车改革后保留车辆的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泰安市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了《泰山职业技术学院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保留车辆使用管理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了学院公务车辆管理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完善监督形式,确保了公务用车使用管理严谨、节约、高效。

  (3)对公务接待违规问题、乱发津贴补贴问题、2017年前为中层副职干部及个别特殊岗位工作人员报销手机费用等问题,在前期已经整改到位的基础上,举一反三,查摆问题,确保不再发生类似违规问题。进一步梳理明确了公章管理、公务接待、公车使用审批流程,进一步规范了各项管理。

  (4)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情况自查自纠,紧紧抓住关键时间节点和易出问题及时整改,对顶风违纪的坚决追责问责。纪委落实“四个形态”,聚焦主责,开展纪委书记、纪委委员与部门班子成员廉政谈话活动。

  (二)党的领导弱化,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不足;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在重要问题决策处理上领导不力,缺乏责任担当;党的思想建设方面重视程度不够等方面问题。

  8.关于学院党委政治站位不高,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不坚决,行动迟缓、效果不好问题。  

  (1)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提高学习效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精神的通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各支部开展《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等学习。8月15-19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全面自学《习近平谈治国理政》,8月20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一天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有关思想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方面的重要讲话精神,7月27日党委成员和各支部委员等到泰安市主题党日活动基地,唱国歌,重温入党誓词,参观泰安党史展,聆听先模故事,组织学习习近平视察山东重要指示精神学习及研讨会。9月20日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意识形态专题学习扩大会。邀请市委党校教授作《改进和加强意识形态工作》专题辅导报告,学习了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

  (2)制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精神的通知》等,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及各支部都相继开展了学习活动。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宣传阵地管理的通知》,对校园宣传阵地进行管理排查。

  (3)督促指导全院各级党组织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批示指示、参加山东团审议重要讲话精神及对职业教育重要批示精神的落实。对有关部门落实情况调度,部门形成阶段性总结;按市委办公室要求,院党委及时报告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和参加山东团审议重要讲话精神情况。

  (4)制定《泰山职业技术学院督查督办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对督查督办工作的基本原则、工作形式、工作内容、工作程序和工作奖惩做了规定。加大督查督办问责力度,抓现场管理,强化执行到位,确保上级政策得到及时、高效的落实。党委会、院务会及时听取有关工作落实情况汇报,重点工作由分管院领导牵头落实;周一领导成员深入系听课调研督查工作;无烟校园创建工作办公室深入各场所督查禁烟活动。

  9.关于学院结合实际服务新旧动能重大工程建设制定了方案,但推进措施迟缓,成效不大问题。

  (1)学院强化政治担当,结合实际研究服务新旧动能重大工程建设工作1次,给各系开会部署2次,研究服务新旧动能重大工程建设工作。以2018年度山东省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系列项目为抓手,积极争取政策扶持和资金支持,逐项抓推进、抓落实,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目前,立项10门山东省职业教育精品资源共享课程、1个省委教育工委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十大建设计划创新重点项目、1个省职业院校现代学徒制试点项目、1个省高等职业院校品牌专业群建设项目、1个省职业教育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项目。

  (2)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学院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组成的服务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检查行动计划的实施。明确任务分工,细化目标,压实责任,盯紧工作过程,确保工作效果。

  (3)推进“构建创新型人才培养体系、搭建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平台、加强高水平师资队伍建设”等专项行动。围绕省“十强产业”重点发展领域,调整专业设置。重点培育了智能制造技术、现代经贸服务、文化旅游等专业群,提升了服务社会能力。新增3个高职专业。2个项目被评为山东省职业教育教学成果一等奖。搭建了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平台。以省级研发中心“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建设为切入点,强化对“平台”设施和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现已完成“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设施建设并试运行。以“平台”建设为支撑,以“科技特派员服务企业”为手段,助力企业发展。按服务计划,25名科技特派员均完成阶段性服务工作。8月22日-30日,我院任专家组组长带队参加市中小成长型企业“一企一策”专项调研,走访30余家企业。开展优势特色专业建设、质量管理与监控平台应用培训。加强高水平师资队伍建设。加强新教师引进聘任,优化了师资队伍结构,新招聘教师28名;实施访问工程师项目,扩大了教师的专业视野。先后选派6名教师赴驻泰大中型企业进行顶岗培训,与企业共建“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提高了教师的专业素质和实践能力;推进省质量工程项目建设,搭建了高水平师资平台。新增山东省职业院校教学名师1名、省教学团队1个、省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1个。

  (4)健全监督考核机制,严格落实责任,切实提高服务行动的质量和效率。开展了服务新旧动能转换专题调研,形成了调研报告;落实省动能办文件要求,按时报送服务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进展情况;加强工作调度,相关部门形成了推进落实情况阶段性报告。9月26日,学院前三季度服务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建设工作情况按要求报省教育厅。

  10.关于“重效率、勇担当、作表率”主题活动中个别党支部未按方案要求开展活动问题。

  (1)开展了“重效率、勇担当、作表率”主题活动“回头看”活动,下发了“回头看”通知,组织各基层党组织对“重效率、勇担当、作表率”主题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了自查,对查摆出的问题,进行整改落实。

  (2)举一反三,结合每季度调度一次各基层党组织书记履行抓基层党建工作职责情况,对今年各基层党组织“大学习、大调研、大改进”“党的建设规范化创建活动”“2018年党建工作要点”等工作开展情况一并开展了自查,院党委组织专门人员进行了督导检查,确保年底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根据要求,开展活动不力的党支部召开了专题组织生活会,对未按方案要求开展“重效率、勇担当、作表率”活动情况进行反思总结,并向学院党委写出了书面检讨,针对未开展的活动进行了专门补课。

  11.关于违反党委议事规则、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问题。

  (1)院党委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直属高校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等文件精神,新修订了《党委会 院长办公会(院务会)议事规则》,进一步做到议事决策有章可循。

  (2)健全和完善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严格按程序决策、按规矩办事。重大问题由党委集体研究讨论、作出决定,2018年截至目前,召开党委会51次。党委会召开遵循议事规则、决策程序,不以个别商议替代会议讨论,不以会前沟通、领导传阅等替代集体决策,确保“三重一大”决策合法、科学、民主。

  (3)坚决落实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议题实行审批制,党委会议题由学院领导班子成员提出并填写审批表,党委书记确定。会议严格按照预定议题进行,一般不临时增加或改变议题;会议在讨论有关议题时,由分管领导或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汇报所提交议题,党委成员充分发表意见、明确表态。主要负责人最后发表意见。会议决定多个事项时,逐项议决。

  (4)实行“三重一大”决策回避制度,如有涉及本人或亲属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决策的情形,参与决策或列席人员均予以了回避。决策参与人、决策事项、决策过程、决策结论等情况均安排专人记录,会后形成纪要并存档。今年召开的51次党委会,形成会议纪要51个。

  12.关于对科级干部选拔调整少,重点岗位中层干部长期不轮岗问题。

  (1)院党委集中学习了全市组织工作会议精神,树立了正确的用人导向,集中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掌握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和程序、干部交流等有关政策。

  (2)对全院干部队伍结构及缺额情况进行了摸底分析,为下一步开展干部选拔提供依据;起草了干部岗位轮换实施办法;及时与有关部门进行了汇报。

  13.关于部分班子成员只关心分管的领域、部门,班子内部没有形成强有力工作合力问题。

  (1)院党委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坚定不移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领导班子思想建设的首要任务,切实加强班子自身建设,促进班子团结。

  (2)认真执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充分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健全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具体制度,完善工作例会制度,依据学院《章程》,修订完善了《党委会和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等制度,明晰议事决策内容、程序和要求。

  (3)认真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等,均经学院党委集体研究决定并形成会议纪要。

  (4)建立健全了《领导班子成员经常性沟通协调办法》,规范沟通的方式、程序、内容等,做到重要决策事先沟通、日常工作定期沟通、紧急情况及时沟通,党委书记和院长带头增进班子团结,带头做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维护者和实践者。领导班子成员在党委集体领导下开展工作,自觉执行党委集体决定,加强工作汇报和协调配合,按照分工职责积极开展工作。制发了《领导班子成员沟通协调记录表》,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做好沟通协调记录,如实记录何时何地与何人沟通及沟通效果等。

  14.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领导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1)院党委强化意识形态工作政治责任,调整充实学院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下发了《学院意识形态责任清单》,完善工作规则,定期研判意识形态工作,将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全面纳入党委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和年度述职述廉报告内容,推动落实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及时学习贯彻上级有关思想建设及意识形态工作的部署要求,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话语权。

  (2)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及时学习贯彻中央、省市意识形态工作重大决策部署。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提高学习效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精神的通知》,深入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有关党的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8月20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一天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有关思想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方面的重要讲话精神。9月20日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意识形态专题学习扩大会,市委党校教授作《改进和加强意识形态工作》专题辅导报告。计划年内,院党委再召开一次党委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以后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至少组织意识形态专题集体学习1次,党委每年至少召开2次专题会议,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工作,形成制度长期落实。

  (3)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理。制定并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宣传阵地管理的通知》,对校园宣传阵地进行重新排查登记,认真抓好学院网站、出版物、宣传栏等意识形态阵地管理;进一步规范学生社团管理,加强对学生社团的指导和日常管理工作,对学院社团进行重新登记备案;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形势政策报告会和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管理的意见》,严格落实形势政策报告会和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一事一审、一会一审制度。

  (4)明确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探索校内意识形态巡察制度,及时掌握师生思想动态,落实校内各党组织意识形态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和“一岗双责”。

  15.关于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薄弱,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缺口大的问题。

  (1)按照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校思政课专任教师配备情况专项整改要求,制定并上报了《2018-2020年思政课专任教师配备计划》,利用3年时间推动思政课专任教师的师生比达到国家标准。

  (2)今年招聘了思政课教师2名,正在为2名思政课教师办理入职手续。今年下半年聘任了8名兼职思政课教师,有效缓解了思政课教师不足。

  (3)9月20日邀请市委党校教授作了意识形态专题报告,明确了高校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提升了思政课教师的理论水平。

  (三)党建工作不扎实,党的建设缺失;重业务、轻党建;基层党组织机构不健全,党务干部队伍薄弱;政治生活不规范、不严肃等方面问题

  16.关于党委抓教育教学多,抓党建工作少的问题。

  (1)院党委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制定并下发了《2018年度党建工作要点》《关于开展“党的建设规范化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明确了党建年度工作目标,细化了责任清单,切实落实党委书记第一责任、分管书记“具体责任”、班子其他成员“一岗双责”、党员领导干部“基本责任”、基层党组织书记“直接责任”。

  (2)建立了定期调度通报制度,每年专门听取一次基层党建情况汇报,听取一次基层党组织书记党建述职。结合开展“重效率、勇担当、作表率”主题活动“回头看”活动,对各基层党组织书记履行抓基层党建工作职责情况进行了调度。

  (3)每名班子成员分别联系至少1个系(部)党组织,并按时参加党组织活动;继续实施隔周一次的学生接待日制度,班子成员每学期至少与学生面对面交流1次。

  (4)认真落实《关于健全完善述职评议考核制度落实各级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的意见(试行)》文件精神,年底加强对2018年度党委年度述职报告的审核,把抓基层党建工作作为述职报告的主要内容。

  17.关于党建考核机制不完善,压力层层递减的问题。

  (1)贯彻市委《关于印发<泰安市全面从严治党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精神,制定了学院全面从严治党考核办法,明确界定从严治党责任目标。

  (2)制定了学院党建工作考核标准、系(部)级党组织考核标准,一并纳入从严治党考核体系。

  (3)9月10日,学院党委与各基层党组织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4)年底全面展开党建工作考核,将各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情况纳入班子考核目标管理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相关责任人选拔任用、岗位调整、培训教育和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

  18.关于基层党组织换届不及时、党建工作队伍薄弱的问题。

  (1)立行立改,自2016年9月至2017年3月底,先后完成了18个党支部、3个党总支、1个机关党委和学院党委的换届。

  (2)严格贯彻执行《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提醒督促机制的通知》关于基层党组织换届要求,拟于 2019年3月做好各党支部换届提醒工作。

  (3)党务人员与干部调整选拔一并纳入学院干部队伍建设计划,及早配齐党总支书记、专兼职组织员,同时做好党组织班子人员配备工作。

  (4)专门下发了《关于规范基层党支部内设党小组的通知》,要求各党支部合理规范设置党小组,选配好党小组长,并明确党小组职责任务,开展好各项活动。

  19.关于专职党务工作者不能专职抓党务工作的问题。

  (1)按照《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做好有关人员工作职责调整工作。

  (2)增强班子整体意识、大局意识,提高团结协作能力,做到分工不分家、补台不拆台,增强班子的整体效能。

  20.关于党务干部培训不系统、不经常的问题。

  (1)9月份组织了10名支部书记参加全国高校基层党支部书记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网络培训,1名支部书记参加全省高校基层党支部书记示范培训;1名同志参加了全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专题培训,1名同志参加了全省高校组织部(处)长业务培训班暨高校组织员示范培训。

  (2)在前期培训的基础上,自10月份起,每周用半天时间开展党务干部全员培训,重点加强对党的建设规范化、发展党员程序和上级关于党建的有关文件精神进行培训。

  (3)建立健全学院党务干部常态化培训机制,切实抓好任职培训、业务培训和专题培训,进一步提升党务干部队伍整体水平。

  21.关于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党费收缴的问题。

  (1)立行立改,结合党的建设规范化创建活动,规范支部“三会一课”,各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党课定期开展。

  (2)建立了“主题党日”“党费日”,党费收缴落实“一员、一册、一账、一票”制度,严格按月收缴,同时对支部工作手册记录进行了规范。

  (3)班子成员坚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认真落实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2018年度全部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

  (4)加强了离退休党支部建设,进一步规范了离退休党员党内政治生活,提高离退休党员参与学院建设发展的积极性。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在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下,经过全院师生的共同努力,学院巡察整改落实工作进展顺利,有些问题已经得到有效落实;有些问题明确了整改方向和措施,整改工作正在抓紧进行。总的来看,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师生反映比较集中的一些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目前的整改工作成效距离市委的要求、距离广大师生的期盼还有差距。学院仍然还需要持续强化整改认识、持续压实整改责任、持续加大整改力度,加力、加劲、加措施。下一步,院党委将以此次巡察为契机,在巡察整改的新起点上,牢固树立“抓党建就是最大政绩”思想,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坚决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以解决突出问题为重点,全面持续深化巡察整改,抓好后续整改,以实实在在的巡察整改成效,向市委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

  (一)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决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院党委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及历次全会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和“两个维护”。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按照上级部署要求,开展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学习教育,定期进行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时刻紧绷意识形态这根弦,切实做到讲导向毫不含糊、抓导向毫不放松,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进一步强化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坚决贯彻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落实“两个责任”的部署要求,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自觉履行党委主体责任和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其他班子成员履行好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要领导责任。加强对纪检工作的领导,支持纪委深化“三转”,纪委要聚焦主责主业,落实好监督执纪问责责任。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不断巩固深化纠治“四风”成果,坚定不移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推动管党治党走向严紧硬,为推进学院事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三)进一步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成果

  院党委切实担负起巡察问题整改政治责任,继续发扬“泰山挑山工”精神,对于限于政策、客观条件等原因未根本解决的问题,积极争取上级支持解决。对于基本完成的巡察整改事项,持续巩固深化,及时组织“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对于继续推进的巡察整改任务,严格落实巡察整改措施,抓紧完成巡察整改任务。对还没有完全彻底解决的问题,严格按照整改方案,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按时整改到位;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事项,坚持一抓到底,坚决完成整改,务求取得实效。用好巡察整改成果,强化制度建设,织密织牢制度的“笼子”。

  (四)进一步深化整改成效,扎实推进国家优质校创建

  把巡察整改工作与贯彻中央、省委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与服务新旧动能转换等国家战略结合起来,与推进优质校创建结合起来,站在办人民满意的职业教育高度,更加精准地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各项决策部署,理清思路、完善措施、健全制度,推动学院实现内涵发展、创新发展、科学发展,积极创建国家优质高职院校,为加快建设富裕文明幸福新泰安、实现“走在前列、位次前移”目标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628721;邮政信箱:天烛峰路281号纪委办公室;电子邮箱tszyjw@126.com。

    

                         中共泰山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8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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